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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冲将酒瓶一斜,往自己的嘴里倒了一口。
“咕嘟。”
入口甘醇,虽是有白酒的猛烈味道,却是不上头、不烧心。
叶冲更能感觉到,这酒经过改造,非但不伤肝,而且还能护肝养胃。
就算没有‘起阳’的作用,这种酒也一定是常在酒局上折腾的人,最希望喝到的酒。
然后,毫无征兆的,突然小腹一股热流。
叶冲感到脸颊燥热:“大意了,没想到这酒的威力这么强!”
恐怕现在就算有只母猪,叶冲也有上去摸一把的冲动。
叶冲慌忙跑出屋,朝着村里小河的方向跑。
好在是大清早,村道上的人还少。
不过,他还是被人看见了。
当叶冲经过唐曼家门口的时候,唐曼正好端着洗脸盆出来倒水。
唐曼身上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发丝上还有水滴。
“哎,小冲,这么早起来?”
唐曼话还没说完,俏脸唰一下子就红了。
叶冲更是尴尬,连头也没敢回,一溜烟跑走了。
唐曼站在院子里,回想起刚才看见的一幕,身子突然不自觉的热了起来,脸上更是通红:
“这小子真是的,大清早的那么鼓,搞什么嘛?”
叶冲终于跑到河边,噗通一声跳了下去,足足在冰凉的河水里泡了半个时辰,才将身体的燥热给消除。
一看下面已经恢复了正常,叶冲从河里面出来,摇头晃脑的朝家走去。
“看来这药酒算是成了,发大财嘞!”
叶冲心情不错,哼着小曲回到家,换了身干爽的衣服,然后将酒瓶塞好,放进书包里,准去去县城。
叶冲经过唐曼家的时候,唐曼正在晾衣服。
“小鼓”唐曼脱口而出,忙一捂嘴,“啊——不是——不是——小冲,你干什么去?”
叶冲一脸尴尬,挠了挠头:“额,我去趟市里。”
说着,叶冲便红着脸离开了唐曼家门口。
经过大巴车一个多小时的颠簸,叶冲来到了县城。
他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花了五毛钱,给自己在高中一个特别要好的同学徐友钱打了一个电话。
徐友钱家里是卖酒的,或许会有些门路。
叶冲想的很清楚,虽然手里有足以震惊世人的药酒,不过不能摆在路摊卖,在路边买酒的人可掏不起多少钱。
“喂?叶冲?哪个叶冲?哎呀我曹,是不是那个叶冲啊!几年不联系我,以为你死了呢,行啊,过来吧,正好我在新平饭店招呼朋友!”徐友钱大大咧咧的嚷道。
叶冲打了辆出租,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便已经到了新平饭店的门口。
新平饭店是市里的高档场所,门口两个穿着红色制服的服务生,笑脸盈盈的为每一个进来的客人开门。
叶冲迈上台阶,准备直接进去。
“等一等,你有事么?
服务生伸出一只手,拦住叶冲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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