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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游历的阿舍被族人召回草原,他见到了长兄的冰冷尸首,然后从母亲手里接过了权力的狼尾帽。
阿舍说:“去年就应当将兄长下葬了,只因我迟迟未归,才一拖再拖。今春是最后期限。历代为可汗举行葬礼的,都是族中通灵巫者,依照火祆的教义焚其尸骸,解脱灵魂。然而巫祝已经离开了草原——你虽修汉人的道,想必也知晓灵魂解脱之法,诸教之间,唯独在生死轮回上拥有相通之处。如果能为先可汗主持葬仪,使他灵魂得到安息,我代表族人感激不尽!”
对阿舍而言,捡回来一个神使,最重要的不是为自己即位仪式添彩头,而是兄长可以正经下葬了。
“当真兄弟情深啊。”残剑很感动。他与十部贵族青年赛马归来,赢了满堂彩,韦纥国王送来几名美姬,服侍他沐浴净身。
塞外游牧民族,讲究之处不比汉人,在帐里以围屏圈出块空地,就可以烧水、宽衣、入浴。腾腾雾气里,残剑的衣服一件件丢出来,女人的笑声令江宜头晕目眩。
“我、我还是一个人出去待会儿好了……”
“为什么?”残剑在围屏后奇怪地问,“一个人有什么好玩的。你们去陪陪他。”
江宜浑身僵硬,被美貌胡姬环绕,少女的肌肤上还氤氲着浴汤的热气。
“巫祝大人,我们也为您洗漱一番吧?”
“不不!不用啦!”江宜死死抓住衣襟。
美姬既尊敬又好奇,抚摸江宜的面庞:“巫祝大人很年轻呢,长得也很好。只是怎么不作巫的打扮?国王送来了巫的衣饰,请让奴婢们为大人梳妆。”
江宜乃是天书所化,身不染尘,只是在俘虏营时弄得有些狼狈。众美姬为他洗拭头发,以牛骨梳理顺双鬓。韦纥国王送来巫祝的彩衣佩饰,乃是依照胡人风俗,颜色殊丽,佩上宝石鞓扣与头冠。
美姬端来水盆脂粉,净面后为江宜涂抹胭脂水粉,好一番折腾,众女拍手笑道:“前任巫祝大人祭祀时,就是这样打扮。只是比起咱们这位小巫祝,可要逊色多了。”
残剑终于洗完了,套上丝袴外衣出来,见江宜面朝镜台坐着,听得动静,回过头来无奈道:“姐姐们别作弄我了。”
他脸庞原本就白,沾了水后更有种剔透晶莹之感,只以红蓝花捣的水彩染了眼尾,立即便有独特的颜色从那留白似的画纸下浮现出来。
美姬道:“像个女孩子呢。”
“是呀。”
“好了,”残剑大马金刀,在江宜身边坐下,将众美人挤开,“你们可以回去复命了罢?”
众女笑盈盈地离开毡帐。
残剑外袍下不着寸缕,离得近时,热气就透过来。江宜道:“方才说到哪儿了?啊,对,兄弟情深,你是这样认为的?”
残剑不说话,以小指在江宜眼尾轻轻捺开。
江宜:“?”
“什么水粉,这样滑溜。”残剑一笑,看眼指腹上沾染的红色。
闻言,江宜揽镜自照,亦觉得妆容十分不妥,想要就水洗掉,然而刚才洗脸时已经使得面皮湿黏,再沾水只怕就要变色,因而作罢。
“我只是好奇,”江宜说,“如果没有遇上我们,阿舍又打算如何安葬他的哥哥呢?”
残剑耸肩道:“那也只好认命。突厥人信教,没有巫祝送灵,死者的魂魄就不能脱离肉体。说来,你修道乃是我随口一编,莫非你还真懂如何为死者送灵么?”
江宜道:“但你恰好说中了,我的确在修道,不过修的不是寂灭道,而是苦行道。”
残剑:“……”
“我是修道者,不代表我就懂得如何送灵。唔,不过,我的确知道如何送灵——但那绝对不是因为我是一个修道者。”
残剑:“………………”
江宜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神仙……也许是一群神仙,决定将天上的道书藏到人间。祂们选中了一个凡人,也就是我,当作藏书台,改造了我的躯体。因此我身上有很多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所以我了解一些鲜为人知的道术,那是因为天书中有所记载。”
残剑的目光落在江宜腹部,似乎是说原来如此。
“世上真有神仙?”残剑憧憬地问。
江宜反问:“神仙又怎样呢?”
“你们修道者的终生目标,不就是得道成仙?你若见过神仙,岂不向往祂们的生活?”
“大道无情,天地不仁,”江宜说,“神是天地间清气感化而生,无七情六欲,又岂会在乎凡人的羡慕与向往?残剑兄,要我说,神也没那么好,我倒宁愿与凡人交往,也不想和神做朋友。”
法言道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修炼得已几乎有了神仙的境界,清心寡欲、六根明净,江宜每与她谈话,都似完成一项任务,从来领略不到情绪波动。与此相比,徐沛与残剑这样的人,则更是江宜喜欢的同伴,至少能从他们身上得到回应,不必像面对一堵砖墙、一口枯井。
残剑好像很意外江宜会说出这样的话,脸色微变。
众女为江宜装扮妥当后,不多时,阿舍亲自前来请江宜为先可汗的遗体祝祷。一行人穿过营地,前往悬挂狼头旗的汗帐,途中拭刀的士兵、舞戚的贵族,美貌姬妾、奴隶仆妇,纷纷投以注目。草原上已多年不见巫祝身影。
十部毡帐距离王旗的远近,乃是依照实力排行,覆罗国在最偏僻的西边,三人一路经过仆骨、韦纥、高车等部的营帐,江宜看见每处国王居住的帐外都悬以一支金翎骨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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