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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残剑反而问:“那你说说,你有什么可怕的?”

江宜道:“你看我都这样了,居然还能走能跳能说话,而且,肚子里也没有肠子没有脏器,受了伤不痛也不流血。岂不是像一具活尸,或者一副借尸还魂的皮囊?”

残剑脸色稍微严肃起来,挪坐到江宜身边,手掌按在江宜胸膛上。

江宜的皮肉如阴房里的白瓷,光泽冰冷,残剑的手则是小麦色,手掌与那推倒礁石的浪潮一般。江宜被他摸着心口,因那力度而打了个颤。

“但你的心还在跳。”残剑认真道。

‘如果我已不是我,只是存放天书的柜子,那我还剩下什么?’年幼的江宜问师父。

师父回答:‘你还有一颗心,这是神唯一没有拿走的东西。’

江宜也曾试想过,也许世外天需要的毕竟不是一具行尸走肉,是以最终还是给他留下了一颗心来存放三魂七魄。

残剑的话说出口时,江宜心中也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应和,便不大好意思地笑起来。两人对视少顷。

白狼帽在帘外出声道:“脱司!”

江宜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遇到有人想见他,还得在外面先请示的情况。不免有点尴尬:“请进……”

白狼帽掀帘进来,似乎不敢抬头,然而仍是一眼看到江宜腹中洞口。残剑提起江宜外衣,将他身体裹住。

白狼帽身着绿绫袍,以雪白狼尾裹额垂于脑后,乌黑长发束辫结绺,腰间银鞓上一枚赤琼石吊扣,吊扣下佩一柄翻卷狞狰花纹的黄金腰刀。突厥人自称狼神后裔,族中贵族俱戴狼尾帽,而白狼王更是罕有,不难看出白狼帽身份尊贵。

先前在乱军之中,尚不觉得,此时和平相处之下,方看出白狼帽长着一双蓝眼珠,五官秾郁,如同草原的半日花,令人赏心悦目。

“脱司携带火种降临草原,赐予子民以福祉,狼群不必在黑夜中行走,狼的子民愿永世供奉太阳之神……”

残剑将白狼帽的异族语言翻译给江宜听,大意是将太阳神赞美了一番,再小心谨慎地询问太阳神此番降世,是有什么旨意。

江宜道:“我不懂突厥语,残剑兄,麻烦你告诉他,他们认错人了,我只是个体质特殊的凡人,再怎么不同寻常,也是人,不是神。”

残剑叽里咕噜同那白狼帽交谈一番。白狼帽蹙起眉心,这才用正眼看待江宜,半天叹了口气,开口竟是十分流利的汉话:“我想也是,察巴克脱司是草原的神,怎么会降临在汉人的身体里。”

残剑说:“他是汉人里的修道者,修寂灭道,讲究生死如一。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巫。”

残剑不动声色,在江宜背上写了两个字——应变。

白狼帽立时又变得十分尊敬:“巫在草原上的,等同于太阳神使者。修道者也是草原的贵客。前番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江宜道:“好说,好说,不过,不知什么时候能放我们回去呢?”

白狼帽道:“这个……族中日前在为四月春祭做准备,高车等十部每年都在此时间汇聚于金山草原,乃是一族最为盛大的节日。您在我军众将士前露相,族人之中已有许多传闻,提到太阳神现世,今春定会祭拜神明,如果您能作为神使主持这场祭祀,我族当感激不尽。春祭之后,我便派人护送二位返回汉界。”

白狼帽族姓阿史那,名舍,身份尊贵无匹,乃是先可汗之弟,突厥人的左贤王。突厥尚左,以左右贤王领十部大军,又以左贤王为可汗之下第一人,先可汗逝世后,今春将要即位的就是阿舍。

将江宜等汉人俘来的右贤王胡山,是阿舍的娘舅,此人面赤多须,乃一虬髯莽汉。入夜后阿舍于王帐中举办宴会,邀请江宜残剑参加,胡山一人占据三张席面,举手投足,简直有地动山摇之悍。

“阿舍即位的祭祀,能由巫来主持,当真是再好不过!”胡山说话间喷吐酒气,“但是,本王要问一句,如今草原上贤者与巫都随狼群北去,留下来的全是冒牌货,你如何证明自己货真价实?”

江宜换了一身胡人骑装,贴身束腰,衣服下那个腹洞还没有补好。胡山未曾出动追击逃跑的俘虏,若是江宜脱了衣服给他看,估计也得吓够呛。

江宜到底没这么做,只以一根食指在席上灯台火苗里蘸了蘸,手指便燃起一簇小小火焰。

继而拇指扣在食指上轻轻一弹,将那火苗弹向胡山的胡须,胡山敏捷地抬手挡住,长须被高温烫得蜷缩起来。

阿舍恹恹地对胡山道:“你的人先前对巫不敬,便不要闹到宴会上来了。”

胡山的副将,唤萧思摩者,站出来说:“右贤王是为了您的即位大典,才造此声势。草原有了新的主人,应当通知中原朝廷。”

阿舍压抑着怒火,将剔肉的小刀猛然扎进重重茵毯之中。

“造声势就是去抢劫掳掠?!”

“强者生存,这是天理!”

“这是主动挑衅!狂妄只会引来祸端!”

“狼王绝不会畏惧匍匐在他脚下的羔羊……”

“住口!”胡山打断争吵,帐中数名贵族噤若寒蝉。

残剑吃得很愉快,视剑拔弩张如无物。马奶制成的酥酪甜酒,西域的香枣刺蜜,与酸甜可口的婆桃,摆盘琳琅满目——突厥骑兵收服了西域一带的小国,每年能得到丰富的供奉。所有人中唯独残剑吃饱喝足了。

末了,残剑与江宜在日暮的金山下散步。因阿舍的尊重,二人颇受礼遇,行走不受拘束,并有两名奴隶远远跟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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