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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技能即本能(第1页)

技能,不知道是谁最早给出了定义,被广泛用于各个行业。

最常用到技能这个概念的,自然就是游戏界。

听多了现在的技能描述,玩多了需要获取技能的游戏,大家总会有一种感觉,好像技能是一种“后天努力修行”获得的东西。

比如,战斗技能,游戏里需要你升级或者训练获得。现实中,你想获得诸如英语技能啊,游泳技能啊,木工技能啊什么的,就需要你进行相应的训练。

所以,在大多数人心里,技能其实是一个需要锻炼才能获得的后天能力,而非先天能力。

但,芳泽霞作为艺术体操的天才,其实有一点不太一样的认知。

技能,真的是后天获得的吗?

比如,鸟类拥有飞翔的技能,人类可以通过努力学习而飞起来吗?答案是否定的。截止到目前为止,能飞起来的人类,一个都没有。

或许有人会说飞机或者热气球,但那些不是人类获得的技能,而是借助了机械的能力。本质上来说,它们不是【飞翔技能】而是【明技能】。

芳泽霞的认知里,技能应该是一种先天的东西。你能获得什么技能,从你生下来就确定了。比如,蛇不管废多大劲也不能双足行走,生物的素质,取决于他们先天的形态。

尤其是后来她主动通过恶魔合体,和皮克西融合,获得了接近于恶魔的技能之后,她越坚定了自己曾经的理念。

比如,芳泽霞从皮克西身上继承来的电技能,如果你问芳泽霞,为什么人体能电,需要动用那些肌肉或者细胞才能电,或者需要什么特殊的技术手段来控制电流,她只能苦笑连连,说自己不知道。

但是,你如果让她出电流,那她就可以随意的放出电流了。

这就好像,你让一个人吃饭,他可以吃。你非要问他,你吃饭的时候动用了那些肌肉,需要什么技巧控制咽喉和下巴,食物在肚子里生了哪些反应,又是如何细腻的进行能量转化的,那么大多数人也只会一脸懵逼。

会吃饭,不代表你就非得知道吃饭的原理。你不知道这个原理,也可以吃饭。

现在姜天蔚的问题就是这个。

他通过战胜了斗牛士,获得了对方的认可,似乎还一并获得了对方的【技能】,那名为【血之安达卢西亚】的战斗技巧。对于姜天蔚来说,就好像凭空多了一种器官。

他现在一个劲的尝试研究肌肉的运动啊,自己的技巧啊,精神的意志论啊什么的,这些方式来调用这个能力……

那是很难成功的。

但是反过来,如果你不去思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单纯的把它当做一种本能去驱使它,那反而没问题了。有些时候,事情没必要刨根问底的弄个清楚明白,只要知道大概,了解怎么运用就好了。

姜天蔚刚刚被芳泽霞喊住,分了心,根本没有去看背负鬼的攻击,结果身体出于本能,进行了反击。

现在想来,魔人斗牛士会输给芳泽霞,恐怕也有这层原因在里面吧……放弃了思考,把一切交给战斗本能。因此,一旦对上了非战斗的技巧,自己的战斗本能排不上用场,也无法动用逻辑去分析对方的行动,等到回过神来,败局已定。

姜天蔚看着本能动起来的身体,把背负鬼按在地上摩擦,心里只觉得惊讶……他隐隐约约察觉到了,击败了斗牛士之后,自己的身体和心灵生了一些变化,但是没想到,自己的战斗技巧居然娴熟到了这种程度,更是没想到,芳泽霞居然能一语道破自己都没现的真相。

被按在地上的背负鬼身上爆开一圈黑泥,渐渐消退的扭曲欲望之下,跟踪狂重新恢复了人类的形态。

从他柔和下来的表情来看,应该是已经悔改了。

“是啊……我,我果然是错了啊……”。

他这么嘀咕着。

“我被那个人……被那个【斑目】夺取了一切,成为了行尸走肉,所以才会对她产生那么强烈的占有欲吧……我,我……”

看他虔诚悔过的样子,大家都知道,他已经改变了心意。

眼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淡,就要消失了。他忽然不顾一切的抱住了姜天蔚的腿!

“你们!你们拥有可以改变人心的力量吧!那么,一定要去改变【斑目】啊!绝对……如果那家伙不悔改的话,还会有无数的人变成我这样!要惩戒大恶人!!!”

仿佛,他单薄的身体被自己歇斯底里的吼声给冲碎了一样,整个身体融化进入了地面……他最后的疯狂,简直就好像被强行拽到地狱深渊之前,最后拼死一搏的小鬼似的。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在认识空间里,最后的遗言善不善不知道,但绝对是自内心深处的肺腑之言。可见,这个跟踪狂是自内心的认为,自己的不幸都是这个叫斑目的家伙导致的。

虽然不能排除是这个跟踪狂自己单方面这么想的——就好像某些人,自己受到了伤害就要去怪世界和时臣一样。但这个叫斑目的,确实值得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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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啊,如果我有一张属于自己的情报网就好了,到时候就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查这些家伙是不是真的大坏蛋了。)。

姜天蔚这么想着,揉着脸颊往车里走去,芳泽霞早就贴心的准备了恢复魔法,在他回来的时候施加在他身上。淡淡的绿光闪烁之后,姜天蔚已经开始淤肿的脸颊快消了下去。

意外的,本以为自己这种极具个人英雄主义的单打独斗会有两种声音的可能性:第一种,是谴责姜天蔚过于个人英雄主义的,第二种,是称赞姜天蔚战斗能力的。

根据社会学家的研究,当一个群体里没有意见领袖的时候,那么第一个宣传某种意见的人,往往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在怪盗团这个小圈子里,会做这个出头鸟的人,当然是龙司!

“太——厉害了吧?!我这都第三次夸你了吧?!太强了吧?”

龙司双手抓住姜天蔚的右手,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一边哈气一边用自己的皮手套去擦,简直是把它当做了工艺品。

男孩子嘛,谁还没有个大马金刀的侠客梦?今天姜天蔚仿佛漫画里的级英雄一样,做出了那种高精度且高威力的拳击,这怎能不让龙司兴奋呢?

雨宫莲坐在前排,也无言的竖起一根大拇指,从后视镜里能看到团长大人高扬的嘴角。

高卷杏不是男人,自然对那些打打杀杀的技巧不感兴趣。她偷偷用后视镜去观察后排的芳泽霞。这个少女幽灵,只有在认识空间里才能获得身体,因此,高卷杏只有在认识空间里才能看见她。

芳泽霞的容貌本来就惹人怜爱,再加上那个年幼鬼魂的设定,就更让人心疼了。平日里根本没办法跟她亲密,所以高卷杏对她了解甚少,今天看她一系列的表现,简直……简直就好像……

(就好像是恋爱关系一样……

高卷杏一想到这里,双眼顿时放光,双眼眼中写满了好奇,对于这个年岁的女孩子来说,恋爱话题是永远的热门话题。

(这两个人,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呢,真是,让人好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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