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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宇对许秧的脾性了解甚深,当下笑容不改,目光隐含包容,摇头道:“我没有监护人。我父亲姓陆,母亲也姓陆,我的户口身份是记在母亲名下的,也就是说,虽然在a市的某个地方,人人都知道我是某个富贵男人的私生子,但是在官方备案上,我却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否则我何必出来流浪?一个监护人的身份就足够把我轻易捉回去了。”
许秧听着,张了张口,沉默了一下,才把玩桌上的镇纸,摆手低声道:“行了,我知道了,你明天上午十点钟去星航娱乐找我,我会通知前台给你放行,回去吧。”
陆宇点头说“好”,又向泱兰道别,开门转身,礼貌地随手关门,嘴角的微笑优雅大方,像一位尊贵的王子。
许秧等他离开,才抬起头来,蹙眉向泱兰嘟囔道:“这么可怜又坚强的小帅哥……我怎么感觉这不仅不是保护和补偿,反而像是欺骗、欺负了他似的?都是郑毅那个色心滔天的二货,简直比他哥郑蟠还王八蛋!”
泱兰神色木然地抱着细胳膊,毫不留情地嘲讽:“怎么突然这么多愁善感了?这人再怎么性感帅气自来熟,也终究是一个陌生人而已,你不会真的对他一见钟情吧,忘了曾经一见钟情的郑蟠了?”
许秧一怔,眉头松开,斜睨她一眼,顿了顿,又转而噗嗤一笑,一下子坐回老板椅中,靠着椅背转了转,摇头道:“一见钟情?陌生人?不,不对……我只是感觉,越是面对他,就越是似乎、好像、仿佛‘真的’认识他很久了,有那么一点善缘似的……挺莫名其妙的是不是?”
???
吃过晚饭后,陆宇坐出租车回到血衣巷的旅馆时,已经接近十点,店铺门还没有关,一楼那些破烂玩意儿,居然也有人挑挑拣拣地讲价钱,老板骄傲得像一只公鸡似的兜售他的那些宝贝。
顾客是一中年一少年,中年男子低头在明亮的灯光下查看一把三条腿的古椅,少年则嘀咕:“哪里来的发霉东西,这么贵,卖金子呐?”
老板一听自己的宝物被人诋毁,顿时炸毛:“无知,笨蛋!这个是明朝朱元璋坐过的椅子,就是摆在他书房里的那个……那个,那个你别动,你手边这木酒壶,知道是哪里出土的吗?动一下配的起吗你?”
陆宇今天心情很好,难得地主动向老板打了声招呼:“老板生意兴隆。”
老板不领情,事实上,除了对他老婆,他对谁都没有好脸色,这时挥挥手:“小孩儿边玩儿去,你李姐正在烤红薯呢,做了一堆了,全都熟得不像话,自己去拿着吃。”
陆宇嗤笑一声,蹬蹬上楼:“李姐的手艺还是老板自己享受吧。”
李姐的声音从一楼后面的厨房传来:“小兄弟,小兄弟回来了?快来吃烤红薯,不来的话,李姐待会儿给你送你房里去。”
陆宇身形一顿,果断地折回来从那两位条件木器的客人身边绕过。
擦肩而过时,忽然感到一双锐利的目光扫来,他不动声色地微微偏头看去,是那个刚才还嘟嘟囔囔的少年,此时表情稚气,眼珠子却像是狐狸精又像狼崽子,滴溜一转,狡诈阴森得不像真人。
陆宇暗自蹙眉戒备,神色如常、脚步如旧地进了厨房。
厨房内不止李姐,还有两位房客也在。
三人都坐在木凳上,李姐还不停地鼓捣着烤炉,两位房客则各自吃着热烫烫的烤红薯,一个是笑容满面的女子,年龄与李姐相若,画得浓妆艳抹,香气飘飘,偏生吃烤红薯的模样粗俗,看上去颇有些不伦不类;
另一人则是个沉默寡言的青年,一身迷彩服装,二十四五岁的模样,即便吃着热汤烂熟的红薯,也姿态端正严整,结实的臂膀稳稳举着热气腾腾的红薯,一口一口极有规律,神色平淡得如同在吃薯片,正是先前跟去“夜为非”酒吧,在听了陆宇一场轻唱之后,才心情愉悦地半途回来的小黑哥。
陆宇进得厨房来,刚扫一眼,还没说话,手里就被李姐塞了一个烫人的红薯。
红薯烤得甜汁漫延,烫得陆宇俊眉直蹙,连忙两只手换来换去地倒腾,微瞪黑眸道:“李姐,我来是要告诉你,我不喜欢吃甜食,待会儿不要给我送。”
李姐烤红薯的空档里,拿眼睛在他脸上一扫,看他直鼻俊脸的,此刻貌似狼狈,再没了往日的稳重老成,复归一个少年模样,才笑得花枝乱颤:“这可不是甜食,想当年你李姐挨饿的时候,这些红薯可是保命的口粮哟!现在当成零食还被人嫌弃,不懂事的小家伙。”
“可不是么?”
浓妆艳抹的女房客舔着嘴角的红薯渣,一边用发音不准的普通话应着声,一边那眼神像透视射线一样在陆宇身上乱瞅,尤其在他肩膀胸口和腰胯隐私地方停顿,老辣的眼色立即看出真材实料,双眼登时冒出无形的隐约狼光。
一身迷彩的青年也抬眸平静地看了他一眼,神色虽然一如既往的没有露出表情,但明显的比平日缓和了些,似乎心情依旧不错。
李姐将厨房内收归眼底,噗嗤轻笑。
陆宇则神色清淡下来,眼神一转,直接对上那年纪不轻的女房客的狼光眼神,却见她不仅不闪避,反而大方的抛个媚眼回来,他立即知道遇到了大胆厚皮的,当即拿着红薯离开:“李姐的好意不容推辞,我上楼了。”
一身迷彩的小黑哥刚刚将最后一口红薯吃进嘴里,也起身说着:“饱了。”
拿起毛巾擦了擦手,插在裤兜里也往外走,长腿大步迈开,不疾不徐地赶上陆宇,一把轻轻拿过他手中的红薯,淡淡道:“不吃就给我吧,扔掉的话李姐会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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