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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厚着脸皮,承认自己是才子的,我之所以有此认知,是发现自己总与才子这个字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好比一个美丽的少妇穿着长腿丝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对她说:“不知为什么,您总是与性感这个词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关于才子的蛛丝马迹,我要坦白地讲,有几个迹象足以表明我是才子,首先我脸皮比较厚,第二,你可以一年四季翻我全身上下的口袋里的钱,总计二元五角。如此巨大数额距离二百五十元还要差一百倍。这足以说明我人不傻,就是有点二愣。三,我经常沉思低着头走路,有时候还会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路。我喜欢牵强附会地认为这是才华横溢地表现。
有人说才貌双全,我也具备此项因素,见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说我长得不难看,见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不说我长得难看。
至于在才子后面点缀才情这个词,那是相当合理的,才与情自古就有关联,因为我多情才有才,因为我有才才多情,此种才情在我的个人行为中有一个很恰当的行为描写。
例子一,我喜欢美女A但看上美女B的时候,又暗恋上了美女C,于是徘徊在ABC的过程中,又想与美女D有一腿,所以在此种混乱状态下,我总是“未恋先失” 。这四个字拉长地去讲,就是我还来不及去爱其中一个,就先失掉了一个我爱的人,也可以拉长解释为,我追求人家,就被人家拒绝,还未来得及和人家恋爱,先自己失恋了,此种失恋状态还可以比喻成我想跟人家有一腿,于是人家就直接伸腿把我踢了。但无论被踢还是未恋先失,我总会在感慨万千下,用文字去直接或婉转曲折,或呈抛物线似的去描绘成一个世界。
才子才情这四个字为何附加在我身上,我已经揭示得很清楚了,你现在可以知道对于一个善于玩弄文字的才子来讲,才子是一个善于编故事来狡辩是与非的人。
再过一百年,我想我早已经死了,不知道那时候的人还会不会读小说,还有没有人玩弄文字。
假设在一片尘埃中存放着一本尘埃落定的书籍,它是纸介质的(或者存在于宏大的网络空间),有一双可爱的小手把那本快要发霉的书从尘埃里拿出来,把书放在桌子上打开,孩子一字一字地读着那上面写的故事,开始感觉还可以,后来就开始喜欢了,这时候,孩子就会想,一百年前这个老头还活着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看过这本书,你就会知道。本作者认为读书是一种触及思维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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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乔泊启动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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