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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头也跟着他直起腰,好奇地朝远处张望:“程诺哥,你看什么呢?”
程诺笑道:“我在想远处有什么。”
草头抓了抓稀疏的头发道:“我也想去哪些大地方看看,听人说,那里的肉和米吃都吃不完。程诺哥,你是别处来的,见过哪些吗?”
程诺笑了笑正要回答,却见远处扬起了一大片尘土,他不觉愣了愣。
贫民窟里倒是有人养了类似狗的动物,可是马是没有的,看那些尘土里人影的速度,倒像是骑着马似的。
草头也看见了,脸色顿时有些紧张:“是盗贼团!”
那些采着野菜的雌性神色都慌张起来,撒开腿就往贫民窟里跑,程诺不甚明白,也拉着草头跟着人群跑了起来。这些天以来,他的体力都不知道比原来好上多少,完全能追上兔子速度的草头。
就是跑到村头的时候草头突然停下了脚步,双手往泥坑里一搅合,猛地把手上的泥巴就往程诺的脸上身上糊了过去,程诺下意识地就往后躲了躲。
草头一脸紧张地解释:“程诺哥,这是以防万一,有的盗贼连长得好的雄性都不放过的。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怎么跟光哥交代?”
程诺一寒,看来这个光男性的世界像朱六那样的变态还真不在少数。不用草头动手了,他也顾不得脏,赶快自己又往身上多抹了些。
那些人速度极快,几乎是说话间已经能看清楚了人脸。程诺现在反应比兔子都快,揪着草头的手就蹦进了屋里。
草头也是一副惊魂未定的表情,两人气喘吁吁地相对着看了一眼,顺着门缝往外扒拉着看。
贫民窟的居民并不是好惹的,程诺也曾见过五六人队伍的盗贼团经过这里,也没惹什么事,停留一下就走了。这次的盗贼团却足有一二十壮汉,胯下骑的均是造型奇特速度极快的兽类,手上持刀,背上带着弓箭,一看就不好惹。
程诺暗自忖度,这片贫民窟又没什么东西好抢的,应该是路过吧?
但是想是这么想了,那个领队的男子却一拉缰绳,整队的人都停了下来。
程诺隔着门,远远就看见一张笑嘻嘻的狐狸脸。领头的男子倒也没多大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相貌称得上算英俊。他和那些粗犷的汉子造型倒是不同,身上的衣服十分华丽,身体也偏瘦些。
领头男子挥了一下手,一个大汉就扯着破锣一般的嗓子喊了起来:“这里的人都听着,这是我们揽月寨的二当家楚云轩,我们来这里不过问点事!无关的人自然不会有麻烦!如果说完还缩在龟壳里不出来的,休怪我们辣手无情……”
一听“揽月寨”三个字,程诺的心里就“咯噔”一声。他下意识朝草头看了一眼,两人都是面面相觑。
程诺很快是静了下来,这年头又没有查指纹的技术,他不相信这些人还真能把他们给找出来了。草头脸上也就紧张了一下,低声安慰道:“程诺哥,死无对证,你别怕,咱们什么不说就是了。”
楚云轩骑在一个豹脸的野兽身上,一脸的闲适,眼中带着趣味打量着这片贫民窟,倒像是来这里游玩似的。
大汉喊完了,陆陆续续有人从屋子里出来站在街上。这里的居民都听说过揽月寨的大名,自然不会把他们说的话当放屁听。程诺深呼吸一下,也跟着草头走了出去。常春和金鱼等人也都在人群里,看见他们很快就挤了过来,几人站在一处。
这片贫民窟的居民也不多,林林总总也就三四百人,现在有些壮年男人去山里打猎了,剩下的人也就两百多点。程诺知道山前山后还有几个和这里差不多的村子,也不知道揽月寨这些人有没有去过那里。
揽月寨的人分成两队,一队把这群人带到了一片空地上,另一队则挨着各家各户搜藏。楚云轩骑着坐骑走到最前面,站在高处笑嘻嘻道:“嗯,这次麻烦大家了,不过也就是一点小事。”
他说着手掌松开,里面掉出一个红线穿的玉佩,下面的人都是一脸茫然。
楚云轩晃了晃那个玉佩,脸上依然带着笑容道:“这个玉佩也许有的人会眼熟,是我们揽月寨一个破落汉子的。嗯,我对他倒是没什么好感,不过闲着也是无聊,不如来查查看,到底这玉佩是怎么出现在宋家镇的当铺的。”
程诺一愣,宋家镇就是他们之前去的那个小镇!他不由看了眼常春。常春的头发盖着半张脸,也没看他。程诺心里顿时跟明镜一样,想来当时常春贪下的,就是这枚玉佩。
两个大汉各自把一个麻袋扛了上去,扯下口子,里面露出两具残破不堪的尸身,正是商五和朱六!
贫民窟的人也不是没见过尸体,此时也是面面相觑。
楚云轩笑眯眯道:“嗯,也许有人不知道,我揽月寨讲的就是有仇必报,三百兄弟意气相投同气连枝。当然呢,有人想入我们揽月寨,只要单独向十座挑战,打败他们就可以坐上相应的位置。”
他说到这里,语调陡然一变,森然道:“他们两个技不如人死不足惜,但是,既然从十座身上拿了玉佩,就得代替他们入山。当玉佩的那个坏孩子,我现在从一数到十,你自己乖乖走上来也就罢了。不然……呵呵,你不要以为我没有那个手段找出你。一,二……”
楚云轩的声音稍显低沉,但是偌大的地方,每个角落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随着他吐出一个又一个数字,程诺并不如何着慌,因为他完全不相信楚云轩有办法把他们找出来。就算是当铺老板跟着楚云轩来,十有八九也是认不出来的,因为这里的居民除了发色和瞳色,猛然看上去根本是一模一样的土人。庆幸的是,常春的头发和眼瞳都是这个世界最常见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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