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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的第二天,祝菁宜还没睡醒,被司崇羽从床上拉起来,连人带行李一块塞进车里。
车一路开去机场,随行的还有阿姨和Bunny。3人一狗,将近十二小时的飞行,接着四小时车程,最终在傍晚时分抵达一个小镇。
菁宜睡了一路,再睁眼,人就到了心心念念的挪威。
这里简直美得不像话,她住进明信片上的红房子,披着绒毯,手里捧着热可可,蓝色调的雪山矗立眼前,脚下的湖泊被晚霞照得波光粼粼,如同闪着光的绿宝石。
她坐在窗前,静静看了好久好久,一切的一切都梦幻至极,只是很可惜……
她的念初看不到。
司崇羽去周边摸了一圈,领着当地请的司机去连锁市买回许多食材,回来时她还在窗边坐着,裹着毯子,表情呆呆的。
地暖温度开得很高,但还是怕冷着她,他把脱下的外套搭沙上,走去杂物房拿了个移动小壁炉。
热烘烘的暖流渡过来,祝菁宜才察觉身侧来了人,她抬头,看见他被冻红的耳朵,招招手,要他蹲下来。
手心搓得热热的,放到他耳朵上捂着,她问他有没有长过冻疮。话刚说完,紧接着自己否定,想来他从小养尊处优,别说冻疮了,大概冷水都很少碰。
“给。”
祝菁宜拿了个毛茸茸的耳包给他,叫他以后出门戴上,这边气温低,长冻疮可就麻烦了。以前她每年冬天都长,手指头肿得像香肠一样,又痒又痛。
“这几年倒是没长了。”
司崇羽低眸看她的手,脑补了下细细的手指肿成香肠的画面。祝菁宜见他皱眉头,不想把自己塑造得太可怜,忙把这篇揭过。
“什么时候吃饭,我饿了。”
晚上就在民宿里吃的,考虑到她的饮食习惯和身体需要,司崇羽特意带阿姨一起过来,负责他们的一日3餐。
那晚祝菁宜挺有兴致,好不容易来这一趟,心情格外高涨,吃着吃着觉得差点意思,便提议开瓶红酒助助兴。
地下室有现成的酒窖,打通电话就能让人送上来,但这个提议被司崇羽否了,以喝酒不利于她身体恢复为由一口拒绝。
“喝一点点,没事的。”
她比着手势,表示自己真的只喝一点点,司崇羽没松口,盛碗汤放她面前,横竖不让她喝酒就是了。
菁宜撇下嘴角,拗不过他,只能埋头吃饭。
需求没得到满足,她也不舒服,作为报复,晚上睡觉的时候她耍起性子,故意跟他隔得老远,嘴不能亲,连手都不让碰。可司崇羽哪是会老实听话的人,挨过去把人抱着,手臂石膏拆了,他两只手死死箍住她,不让亲嘴是么,他偏要亲,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接吻,纠纠缠缠亲了好久,差点就擦枪走火。
祝菁宜能感觉他想要,但他除了接吻没做别的,即使身体再燥热也没脱她一件衣服。
是顾及她身体,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祝菁宜没开口问。现在这样挺好,相处状态跟在洛杉矶时差不多,好似彼此之间从未有过芥蒂。正因如此,她也没去问司崇羽,戴在右手上的戒指为何消失不见。
凌晨下过一场雪,早上起来就看见门前积了厚厚一层,她说想去外面逛逛,于是吃过早餐,俩人全副武装出了门。
阿姨和Bunny住隔壁那栋,司崇羽过去时阿姨正和女儿视频,他便自己动手,给Bunny穿了衣服套上狗绳,顺带牵出去遛遛。
小镇并不热闹,路上没几个行人,商铺也不多,周围安静得听不见一点噪音,怪不得都说挪威有种淡淡的死感,如果是独自一人来这里,内心的孤寂感会被无限放大,确实挺致郁的。
但好在她不是一个人,司崇羽一路牵着她,雪地上两串长长的脚印。他另只手插兜里,腕上套着狗绳,Bunny兴奋得不得了,穿着件特拉风的羽绒服,狗脑袋上还戴着帽子,哼哧哼哧在雪地里撒泼打滚。
“Bunny多少岁了?”
“十二岁,老人家了。”
狗的十二岁相当于人的六十多,确实是老年狗了,最长寿命可能也就十六七岁。
“如果,我是说如果啊。Bunny去世了你会很难过吧?”
司崇羽没正面回答,给她讲了另一段故事。
Bunny是他十岁那年养的,而十岁之前他大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待着,起初佣人会跟他说父母不能经常过来看他是因为工作忙,后来再长大一点,他逐渐觉父母对他很冷淡。那时候他不懂,也很好奇,就想了个法子,偷偷找人在他们车上装摄像头,想看看他们平时到底在干嘛。
“原来你爱装摄像头是从这里开始的?”
祝菁宜忍不住插句嘴,司崇羽耸耸肩,对此不置可否。
“那时我才知道,我爸妈各自有一个家。我爸跟他的情人孩子住一起,我妈呢也不像佣人说得那样忙,她经常去各种地方玩,偶尔会带不同男人回她自己家。”
“那之后我开始疏远他们,但他们可能根本懒得管我的情绪,日子照常过,该吃吃该喝喝。后来是我姑姑现我不对劲,她开解我,送了Bunny给我。她说狗是最纯粹的动物,你爱它一点点,它就会爱你胜过它自己。”
“Bunny填补了我父母的空缺,陪伴我,需要我,在意我。”
“如果它不在了,我会很痛苦,但那种痛苦我可能没办法再经历第二次。”
手又握紧了一些,他淡声落嗓。
“所以祝菁宜,你要长命百岁。”
这算不算是一句告白?
脚步顿在原地,祝菁宜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心跳淹没在风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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