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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知只是虎着脸凶温林不懂事,然后把猫送走了,虽然霍凛一再说养在后花园,不多接触就行,可温知清楚,一个屋檐下,再小心也有漏掉的时候,温林还小,免不了哪次碰了猫忘记洗澡消毒就跑进别墅,为保万无一失,送猫离开别墅是最稳妥的做法。
温知说着温林不懂事,很多个夜晚,霍凛明明看见,他躲在卫生间里哭。
霍凛放下衣袖,继续做菜,他不愿去管那些乱七八糟的病,也不愿去想,他只是想陪温知吃完一顿晚饭,不想连这种小事也做不到。
可最后,他偏偏就是那么没用。
温知说了半天不见人应,他摇摇脑袋,妄图引起霍凛的注意:“叔叔,你怎么不说话?”
霍凛亲了一下他的发顶:“我喜欢听你说。”
温知转过身,与霍凛面对面:“我也想听你说,叔叔,你有事情也可以告诉我。”
霍凛默不作声,摸着温知的鬓角头发,满心满眼都是他,他想,他的小知怎么能这么好。
“叔叔,”温知抬手贴着他的手背,“我在这,你都可以告诉我。”
手心手背都是温知最直白的温度,温暖热烈,一点点蔓延到四肢百骸,给他安全感,同时让心底的恐惧和害怕逃无可逃。
“小知,”霍凛喉结滚动,颤抖着声音说出两个字,“我怕。”
温知轻轻说:“叔叔在怕什么?”
“我怕,我走了,温知怎么办?“霍凛看着温知的眼睛,声音隐忍而紧绷:“我怕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冷冰冰的生活,更怕他找了别人,将我忘得干干净净,我更怕、更怕他就随着我离开了……我的小知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享受世间繁华……怎么能为了我就离开呢……”
霍凛红着眼眶,眼底全是克制的容忍,一字一句都带了不甘:“小知,你说,霍凛怎么就比你大那么多呢?”
周五下午魏清琅走后,霍凛将自己关起来,拿着笔,练了半夜的字,笔墨浸透宣纸,反反复复只有十个字: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遇见那个人,总想着和他一起长命百岁,就像有人说,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可是他和温知,差了十四年。
一个怎么也填补不了的十四年。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出自《霸王别姬》二十一章,霍叔叔过敏生病
温知第一次看到霍凛的脆弱,这个完美到无坚不摧男人在怕,红着眼睛,懊悔的说,我怕。
温知心底酸涩的厉害,轻轻抚摸霍凛的眼皮,抬头吻了上去。
“叔叔,你知道吗?”温知与他贴得很近,几乎不留缝隙,“大一开学典礼,我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发言稿的主题我写了‘遇见’。我一直觉得‘遇见’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遇见是开始也是终点,小时候,我在福利院遇见了爸爸妈妈,他们给我一个家,后来,我的家碎了,所幸我又遇见了霍凛,他重新给了我一个家。”
“遇见真好,可世界太大了,太珍贵的遇见需要时间和等待,因此,你就先找了我十四年,是我,是我先让你一个人等了十四年,”温知抽出霍凛脖间的玉片,低头吻了吻,继续说:“遇见很公平,他知道我们下辈子,下下辈子还要遇见,所以,这辈子我也要等你十四年,叔叔,你看,我们之间没有浪费一分一秒。”
“比起叔叔苦苦等待的十四年,我怎么会孤独呢?我有你这辈子的陪伴。”温知笑了笑,放下玉片,抵着霍凛的额头,“婚姻家庭也好,天伦之乐也罢,那是别人遇见后的未来,对温知而言,他的生命里要有霍凛,没有霍凛的未来,他都不要。他从不后悔遇见霍凛,更不后悔爱上霍凛,如果拿十四年换你们生生世世的遇见,他求之不得。”
“叔叔,我不惧怕死亡,也不惧怕终老,”温知声音很轻,每个字穿过鼓膜震在霍凛胸膛:“能遇见你,我什么都不怕。”
遇见多神奇,有些人,遇见了无数次,依旧平淡无奇,有些人,只遇见一次,就渴望生生世世都要遇见。
霍凛抚着温知后颈,目不转睛的看着他,透过这双清亮的眼睛,他放佛回到了六年前,第一次遇见温知。
六年前,京大邀请霍凛出席新生开学典礼,他坐在台下,听着一个又一个发言,心中不起半点涟漪,参加这场开学典礼,在他看来,只是卖的王海生的一个面子,他甚至不愿被主持人提名,只座在普通学生坐的观众席。
霍凛看了看时间,打算听完所有人发言就离开。台上的人上了又下,终于轮到最后的新生代表,一个少年走上台,白衣黑裤身姿挺拔,调了调话筒,看向观众席,念出发言稿的题目:“人间一遭,遇你甚幸。”
“……缘起、缘灭、缘聚、缘散,蝴蝶效应或有因果,机缘巧合无法说清,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小小举措,就为我们的遇见做了铺垫。”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
“从呱呱坠地,我们一直在遇见,睁开眼,遇见了亲情,后来,遇见天空,遇见太阳,遇见花草,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与友情的遇见,与爱情的遇见,与信仰的遇见……我们的遇见,或始于面容,或始于文字,或始于影视,或始于憧憬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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