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就是太年轻,行事冲动,法律意识淡薄。”姜子平拿着一串烤牛肉,咬下最后一串,将签子扔在桌子的一侧,“那两个孩子那么懂事,摊上这也真是。”
“搞得像你多老了一样,你可比人家还小几岁。”苏漫雪在一旁被逗笑了,她拿起汽水往自己杯子里倒了倒,汽水剩下瓶底不多,苏漫雪看见骆诽杯子里的汽水要喝完了,径直倒进了他的杯子里。
“诶,你怎么还偏心呢,我这儿也快没了。”姜子平拿起杯子示意了一下,“你再去给我拿一瓶我就原谅你。”
骆诽被姜子平逗笑了,他觉得姜子平和小孩一样,“我去吧。”他刚想起身替苏漫雪去拿,被苏漫雪压着坐下了。
“要不喝点啤的?”苏漫雪看向姜子平,姜子平顺势点了点头。
她起身朝着冰箱走,虽然是冬天,但房间里实在有些热,让人想要不自觉喝点凉的。
“这儿有人吗?”一个齐耳短发带刘海的女孩走到几人桌前,指着姜子平身边的座位轻声问,声音软糯。
姜子平抬头看了一眼四周,店里的人太多了,几乎没有空座,只有姜子平这一桌显得人少了点。
“没有,我们就三个人。”苏漫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已经走到了女孩身后。
她朝着女孩笑笑,将啤酒递到桌子上,顺便把桌子上的食物往一旁挪了挪。
女孩坐在姜子平身边,姜子平有些不自在,他将翘起的二郎腿往一边收了收,身子下意识靠向墙的那一侧。
“你怎么自己来吃饭呢?”苏漫雪将刚才拿的一罐没拆封的汽水,女孩本想推脱,但拗不过苏漫雪的热情。
女孩将汽水放在手里,有些害羞和紧张,“我刚刚来霁封没两天,没什么朋友。”
“从南方到这儿来工作的?”姜子平侧头看了女孩一眼,女孩长得很好看,鹅蛋脸,感觉不像是这边的人。
女孩点了点头,“对,我们家在沧沅,过来考试的。现在成绩还没出,想着先在这儿住上几天,当旅游了。”
几人都没去过沧沅,倒也知道那地方远得很,也比霁封繁华的多。
霁封一年四季气候变化明显,沧沅不同。
沧沅大概只有两个季节,刚刚还是酷暑,下一秒就进入了严寒。那边的冬天没有这边冷,人们也都愿意去。
谁都想感受大城市的繁华,到了霁封就觉得一辈子望到头了。
“你们沧沅人还能看上我们这儿小地方?之前看新闻说你们那儿的每家都有几幢别墅,真的假的?”姜子平喝了口酒来了兴致,直接和女孩碰了杯。
“怎么可能,应该不是所有家都有吧。”女孩低头笑了笑,对姜子平也不反感,“那地方我待了半辈子了,我没见过雪,我想来霁封看雪。”
“看雪你考什么试,这雪你待几天就看够了。听哥一句,早点回家,你们那儿发展比这儿好。是吧,骆诽。”姜子平扬起酒杯看了一眼骆诽,挑了挑眉。
“我觉得霁封就挺好的,有漫漫,还有你。”骆诽拿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姜子平看了看骆诽,又看了看一旁的苏漫雪,不自觉的笑了一下,神情也落寞了几分,低头喝酒没再说话。
最开始看见骆诽的时候他是挺不喜欢,小小年纪就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他其实不信那些专家顾问。
所有的案件都应该在实践中查证,不该想这些歪门邪道。
更何况骆诽还是个小屁孩。
真正发现他有一些能力以后,姜子平就觉得他一定是为了钱,不然怎么可能从多伦多赶到这儿查一个陈年旧案。
直到姜子平从老苏那儿听说,骆诽是无价的。
换句话说,他来霁封配合调查没收一分钱,就是为了能帮霁封的居民找到当年的凶手。
姜子平有些搞不懂了。
原本扣在骆诽头上的帽子一个个被摘了下来,让姜子平有些不好意思。
他甚至对这小子有好感了,想和这个比自己小六岁的男孩称兄道弟。
几人越聊越嗨,一杯酒接着一杯酒下肚,连今天刚认识的女孩都喝的像拜过把子。
苏漫雪不知道是怎么了,刚开始不想加入战斗,时间长了似乎是酒精上头,直接一杯接一杯的将自己灌醉。
然后一偏头,靠在了骆诽怀里。
骆诽的身体在一瞬间僵直了,原本他看苏漫雪开心,想着喝点就喝点,没想到她直接喝大了。
苏漫雪头脑不清醒,身体记忆中却有了惯性,直接摸着桌子上的酒杯灌了进去。
骆诽本想阻拦,手却在伸出的那刻被打了回去。
想了想,他趁着苏漫雪闭眼的时机将杯中的酒换成了汽水。
顺便把姜子平杯里的也倒了。
姜子平靠在墙上,眼神迷离,嘴里嘟囔着什么东西,他酒量这么差是骆诽没料到的。
反观拼桌的那个女生,微微发红的脸上眼神清澈无比,果然不能通过一个人的外貌判断一个人的酒量。
姜子平长得看起来能喝蒙一头牛,没想到真实操起来被一只小白兔打败了。
可能他们俩都有烦恼吧,有烦恼的人就更容易把自己灌醉,毕竟最近大家都真的有些累了。
骆诽帮醉的晕头转向的苏漫雪把衣服穿好,一圈一圈围着围巾。
喝醉的苏漫雪很乖,像一碰就倒的瓷娃娃。
骆诽手忙脚乱地围了一会儿,把对面的女孩逗笑了,女孩的声音没有一丝醉意,“你对你女朋友真好。”
骆诽愣了一下,看了眼身边的苏漫雪,脸不自觉地红了,他下意识想开口反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