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骆诽立刻松开苏漫雪,偏过头将洗好的碗放到一旁,轻轻甩了甩手上的水,“你可能看错了,我第一次来霁封。”
随后,他转身走出了厨房,苏漫雪看着他的反应有几分奇怪,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
骆诽打开阳台门走出去,外面的雪花打在他身上,他没穿外套,风透过毛衣吹进他的身体,让他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其实他不仅来过霁封,他还是土生土长的霁封人。
他从小在这个城市长大,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下雪,太阳在几点升起,白昼有多长,他都一清二楚。
但在这个城市,他早就没有家了,所以当常华萍说出那句“以后在霁封,这里永远是你家”时,骆诽的心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
他叫江延,他爸叫江竞钊,是霁封公安局的队长,也是姜子平的师傅。
由于父亲的职位特殊,他在出生时就抓了一把手铐。后来听说,当时大家都围上来夸他,说以后肯定也是个威风的警察。
不知道是随了谁,他从小就聪明,成绩总是排在班级第一,但父亲似乎对他并不满意。
都说穷养儿富养女,老江对他要求很高,无论他怎么努力,老江也只是点点头。
从来没在他嘴里听过一句好话,也没听过一句褒奖。
别太自满,别耍小聪明,没你聪明但比你努力的人多的是。
这是江延最常听到的话。
不过老江对冯瑛很好,他妈是那种典型的温柔女人,从他记事起,冯瑛就没工作过,把家里照顾的井井有条。
老江在外常说,别看他老婆在外面没工作,但她远比自己伟大上千万倍,能把家照顾好,她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
所以一旦老江休假,他就会主动包揽家中的全部,但警察哪有什么休息的时间。
老江不仅要熬大夜,甚至大多时候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2010年,江延7岁,那一年霁封的雪很厚,厚到没人走的地方,大雪已经没过了他的半个身子。
那年的除夕夜是他最期待的一年,他刚刚获得了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看在冯瑛的面子上,老江第一次夸了江延,还说等晚上值班回来,给他一份礼物。
江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看着冯瑛拿着一个保温盒走出去,里面是她给老江包的饺子。
路过他的时候冯瑛朝他笑了笑,“延延,妈妈去给爸爸送饭,你在家乖乖的,我一会儿就回来。”
冯瑛裹紧了自己的大衣朝外走,江延目送着她离开。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是他见她的最后一面。
他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记得那天谁也没回来,再过了几天,老江一脸胡须颓废地坐在沙发上喝酒。
那是他第一次休了那么长的假期,也是他第一次那么狼狈的出现在自己儿子面前。
后来的葬礼,江延得知母亲在那晚发生了车祸,他不顾众人的目光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哭到几乎快要缺氧,哭到身边的所有人在他眼里都已经模糊。
他听见周围的人对着他叹气,苏漫雪的脸出现在他面前,她伸出手,在他嘴里放了一颗糖。
那颗糖是荔枝味的,比江延曾经吃过的任何一颗都甜,不知是不是干涸的口腔将一切味觉都放大了些。
他抬起头,听见苏漫雪柔声说,“吃颗糖吧,至少嘴里还是甜的。”
江延的神色恍惚,眼前的场景似乎也变得模糊不清,苏漫雪比她高上一头,她神色紧张地摸了摸江延的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爸爸,他发烧了!”这是江延在昏迷前,听见江漫雪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只剩下骆诽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似乎陷入了漫长的回忆。
一件外套披在他身上,骆诽回过头,看见苏漫雪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的身体已经冻得有几分僵硬,她温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不知道你们多伦多现在是什么气候,反正霁封是不能穿着毛衣出门的。”
骆诽回过神来,嘴角勾起笑了笑,眼睫毛上结了点冰霜,显得有几分楚楚可怜,“我以后能叫你漫漫吗?”
苏漫雪笑着看了他一眼,抬起手将他的衣服紧了紧,“我比你大了六岁,你怎么说也得”
话音未落,苏漫雪突然想起刚才苏伟烨说过的话,骆诽是霁封的定海神针,他们家要起带头作用,把这孩子养的肥肥胖胖。
“你怎么叫都行。”苏漫雪话锋一转,推开阳台的门,“外面太冷了,进来吧,一会儿老姜到了接你回别墅。”
骆诽想要迈出去的腿突然僵了一下,他看着苏漫雪飘在风中的发丝,低声问了一句,“他对你好吗?”
他的声音很小,小到连他自己恐怕都很难分辨,但苏漫雪却听见了,她转头看了骆诽一眼,眼里有一丝不解。
然后她突然想起,今天在警察局,骆诽提到姜子平是他男朋友。
“你误会了,我和老姜是发小,没其他的关系。”倒也不是想和骆诽解释什么,只是流言传播的速度太快。
苏漫雪不想成为别人谈资的对象。
一家四口送骆诽上了姜子平的车,骆诽似乎心情很好,上车的时候还说了一声谢谢姜哥,吓得姜子平差点没大地一个见面礼。
骆诽一百八十度转弯的态度让姜子平摸不清楚,不过能让刑侦专家叫自己一声哥,也算是挽回了下午的面子。
真该让局里的所有同事都跟过来听听。
苏漫雪前脚刚回房间,后脚苏晴就挤了进来,直接坐到了苏漫雪床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