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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喝酒的人,性格里多少都有点洒脱不羁。
喝酒时,酒碗越大、装的酒越多,咕咚咕咚豪放喝下去……似乎这样做,才够洒脱,才像好汉。
桌前却有这样一个人——他喝酒时非但不用大碗,更不咕咚咕咚地大口喝,他用的是白瓷小杯,一小口一小口如麻雀般啄饮。
《千里酒香》是这家酒馆的店名,店内其他人都时不时看一眼这个喝酒方式奇怪的男人,他身着一袭白色长衣,腰间系着一块玉阙,神色淡然,边喝酒边看着门外。
店里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
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走到了他跟前,拱手道:“这位兄台,在下贾树,可否共饮一杯?”
白衣男子抬头看了书生一眼,神情冷漠,道:“若想和我一起喝酒,就要用我的酒杯,如果不愿意就罢了。”
名为贾树的男子眼中露出一抹惊喜,“当然愿意!”话完,自顾坐下。
白衣男子从身上掏出另一个酒杯,往白瓷小杯里倒了一杯酒,慢慢递了过去,在书生快要接住时,他停了下来,道:“你可要接住了,酒撒了就是浪费了,我不喜欢浪费,更不喜欢浪费的人。”
贾树与白衣男子四目相对,背脊一阵发凉,“我一定能接住!”他在心里忍不住发笑,这小杯子他会接不住?简直是笑话。
白衣男子看了一眼贾树准备接酒杯的右手,把酒杯递给了贾树。
周围的人觉得这话荒唐,但看着白衣男子神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贾树接过酒杯,收回手凑到嘴边,霎时间,他的手仿佛握住了万钧重的铁疙瘩,快速地向下坠落,出于本能反应,他立即松了手,只听的“哐当”一声,酒杯掉在了地上,酒杯没碎,在地上不停打旋,酒撒了一地。
贾树抬头看着白衣男子,满脸惊恐,他想说些什么,“我……”
他没说完话,人已经飞了出去。
没人看到白衣男子出手,他很稳地坐在那里,如麻雀喝水一般啄饮,那小杯子似乎散发着魔力。
已经没人觉得他喝酒的方式可笑了。
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走到了白衣男子跟前,道:“在下古燕森,想跟好汉你喝一杯。”他的臂膀满是腱子肉,一看就知道是个练家子。
岂料——
坐下。
倒酒。
接酒。
酒洒。
人飞。
白衣男子还是很稳地坐着,啄了一口酒,“说过我不喜欢浪费,更不喜欢浪费的人。”
被他踢出去的这两个人,伤势怎么也得几月才能痊愈。
店里的人已经换了两拨,也飞出去不少人,不消片刻,已经有各种各样的侠士聚在了这酒馆里,纷纷要挑战白衣男子。
酒馆的老板似乎对这样的场景习以为常,只顾收钱,也不顾谁死谁活。
突然听得外面一声马嘶,一个身着灰色布衣,头戴竹帽的人走进了酒馆,这人帽檐压得很低,只能看到一张嘴和一个下巴——
嘴巴如樱桃,下巴如桃尖。
围观的人群自动让开了一条道路,来人径直走向白衣男子,脚步轻盈,与之身穿的灰色布衣给人厚重的感觉截然不同。
这人站在白衣男子的桌前,停住了脚步,双手自然地放在两侧,一言不发。
白衣男子依然在小口小口地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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