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牝鹿取得的成就令赫拉克勒斯十分的满意,于是他拍着面前的铜鼓,鼓舞着怪鸟的士气让它们乘胜追击。
紧接着便操控着疯牛、地狱三头犬还要食人马群向着吉尔加美什发动了围攻。
“真的是……一群蝼蚁!”
砰!
靠着手臂的盾牌被吉尔加美什一脚踹开,下一刻金色弥漫了天穹,一个巨大无比的金色漩涡将方圆一里内尽数笼罩。
从那金色漩涡中探出来的宝具有多少?
数不清。
无数的宝具如同吉尔伽美什的怒火一般宣泄,无论它们能不能击杀这些长生种。
于此同时,吉尔伽美什身上的衣服开始灵子化。
吉尔伽美什自从来到了忍界,从那时候开始吉尔伽美什便没有再穿上的黄金之甲胄,取而代之的则是略显华丽与高贵的衣裳。
但此刻,华丽与高贵的衣裳被吞噬,取而代之的则是赤裸的上半身。
上半身线条分明,肌肉也恰到好处,而上半身画着红色的纹路,下半身则是黄金之甲胄,从腰部缠绕着红色的布匹。
这就是吉尔伽美什认真的一个表现,他披上了神话礼装。
神话礼装那种东西就是人类遗传因子中的原型之力,这是所有人类都有的,如果换算成神秘的
话,那要追溯到人类诞生之初,众所周知,各地神话都流传着人类诞生的典故,但与之相对的,也有许多神话的自相矛盾,但那又如何?
所谓原初,即是生灵、不万物被赋予形态及个体后最初始的礼装,生命。
既然拥有了这份至高无上的神秘便是本王赤身裸体其防御能力也百倍于身穿黄金之甲胄,所以,必要时脱去无所谓的负担寻求更为强劲的力量,这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而之前吉尔伽美什之前所穿的那一套黄金的甲胄更多的是一种观赏性,论起防御性、实用性并不强,毕竟身为最古英雄王的他最喜欢的就是金色。
无论是头发、耳坠,还是项链、铠甲都是黄金璀璨的存在,这也是他“金闪闪”这一外号的来源。
“轰!”
宝具不断的从空中落下,胆敢进入吉尔伽美什自身一公里以内的长生种都会受到宝具的攻击。
这些宝具的出现没有固定,或许是爆炸、又或者是封印、对神……
有一些怪鸟和食人马匹不自量力的从那之外闯进来,但还没有靠近多少便被无数宝具直接射杀。
见状的赫拉克勒斯也停止了敲鼓的动作,重新拿起长弓瞄准了吉尔伽美什。
嗖——
箭矢脱手而出,精准无比的穿过了诸多宝具落下的空隙,直接达到了吉尔加美什的面前。
吉尔伽美什目光冰冷的撇了他一眼,面对抵达面前的箭矢无动于衷。
于是——
轰!
剧烈的爆炸吞噬了吉尔加美什,浓烟滚滚,但赫拉克勒斯却是瞳孔一缩。
因为他看到一柄长枪同样以极快的速度瞄准了他的头颅向他射来!
嗖——!
噗嗤!
轰!
长枪直接落到了远处,紧接着远处的一座山头直接被那把长枪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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