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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流傍晚回她那村子,满脑子混乱,看见路上的杂草都要狠狠踹上一脚。
路上已经开始黑了,她却发现了一名男子一身劲装,那身上的绸缎不像是农村人家用的粗棉布,更像是……京城人。
京城人来这做什么!?
!
她转身就想走。
风声响起,刀锋剑影般,男人的一把刀立在她的脖颈上,银色的刀锋反衬出她身后之人。
带着黑色的厚重帷帽,封的严严实实,看不出来长什么样子。
清润的声音从耳后传来:
“说,东西在哪。”
说着还笑两声,让史流感觉自己不像是被人威胁,而是在寻花问柳,玩点小花样。
她颤抖的出声:
“我,我不知道。我上交县衙之后就再也不知道了。”
她甚至没有力气的想要蹲下,可头只要低下半刻,身后的男人就能让她的头永久的低下。
男人一下收起了剑,虎口处有厚厚的茧子,被史流看到了。
“再看两秒,脑袋不要了?”
“不不不,公子清风雅月之姿,岂是我们这普通农民能懂的?”
“留着你还有用,别随便说些自己都不信的话。”
史流确实想的不少,说出的话和心里想的也完全不同。
男人做着舔血的活路,谁知道不是走投无路的?
谁知道不是哪个高官的幕僚死士?
做这种事情,怕是再也嫁不出去。
哪个女人会要?
史流心里吐槽着。
好清静的日子,仿佛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看着家徒四壁的普通人。
她病好没几天,没人敢打扰她,外面传开说薄榆这丫头长大了,懂事了。
所以所有人一夜之间好像忘记了
女人嘛,长大了都会懂事的。
长大了就知道养家了,你们看看薄榆这丫头!那嘴巴能说会道,有文有武。
现在史流都不敢来这里耀武扬威了!
她也下了塌,身体好的差不多,看着沟渠里隐约湿润,她刨了刨土。看着土地差不多了。
苍天不负有心人!
终于可以种地了。
她拿出小布袋,卷起自己的裤脚,把那小麦种子均匀的撒在翻好的地里。
再将一些混杂了腐烂土豆碎的“肥料”轻薄的撒在泥土里,然后再把泥土覆盖在撒好的种子上。
按理来说,应该要早一个月撒种子,但是如果错过这个时间,再种的话就要等到来年的三四月。
按照她们现在的囤货来说,蚊子肉也是肉,野菜也是菜。
她们现在村里的都是小康水平,只有她们家还是落后的贫穷。
她看见县城里卖的那么好的珠宝,就知道现在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每个人都有余钱好好捯饬自己。
若是哪一天胭脂水粉流行起来,就说明经济下行,花点小钱能让自己快乐。
不过到时候这院子也好买。
所以她们不能坐吃山空啊!还要将自己的四合院搞起来。
她已经知道几年后,就要闹饥荒,还不种地是等死吗。
土地是她最好的伙伴,能种出粮食和希望。
所以只能赌一把,这些种子能够在土里健康生长。
还得看过些日子的温度低不低,若是过于低,小麦承受不住冷,回不了暖,包种不出一点麦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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