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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阔的旷野上,一个萧瑟的身影漫无目的地走着,如若仔细观察,还会现那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人影一路走来叹气连连,时不时还要踢飞个看不顺眼的小石子,仿佛要喧嚣自己的不满……
这已经是程煜穿进书中的第三天了,在这三天里,程煜对自己所在的地方有了一个初步地了解
这个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特色的小村庄叫做枫林村,只有着不到百年左右的历史。
在动荡大陆上,如枫林村一般不知名的小村庄不胜枚举,而且村里的村民大多都是些一阶左右的玄士。
即便这些村子偶尔会诞生出一些颇有天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都会送他们去更高级的城宇寻找更好的出路。
在村庄之上,还存在着附属城池,主城池甚至帝国这些更高级的集群,但是那里要么是高手的聚集地,要么是皇宫贵族的乐园。
而倒霉大王程煜,也在这三天的情报收集过程中,吃到了无数次的闭门羹和白眼……
毕竟在这个以实力为尊的世界,像程煜这种不能修行的废柴是最不受待见的。
更何况,程煜穿来的这具身体,还是枫林村有名的“疯子”,整日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是各个村妇们教育自家孩童的第一反面教材。
收集情报并非程煜的本意,经过了几天地深思熟虑之后,程煜做了一个简单的“未来规划”——论一个废柴如何在玄幻世界保住小命活到大结局。
这个看起来轻而易举的条件,对于程煜而言确实难如登天,毕竟像他这种没有任何实力的战五渣,可是连成为炮灰的资格都不具备。
要不然,抱主角大腿吧……
虽然自己本来一开始是不愿与本书主角过多接触的。毕竟混在主角身边的人,哪怕是最忠心的小弟也会随时都有成为主角挡箭牌扑街的可能。
显然程煜是不想白白送死的,可是如果以自己现在的废柴身体,不依附强大的势力,难道要在这个枫林村苟活完这一世吗?
不不不!绝对不行!
一想到这三天来所受到的冷嘲热讽,程煜用力摇了摇头,他上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这辈子本想着出人头地却成了一个废柴,再让他低人一等地活个几十年还不如现在就杀了他。
思来想去,程煜还是决定投靠主角,跟着主角走,万一有什么主角不要的机缘被自己拿到手,挽救一下自己这废柴天赋什么的,岂不是美哉?
话说这一类的小说里面,能提升修为或者直接篡改天赋的灵丹妙药自是不少。
要是主角不收自己当小弟的话该怎么办?
程煜进行了一波积极地自我审视
自己一没实力,二没势力,三没财力,四没智力,怎么看也不具备当主角小弟的资质好吗!
话说,正常情况下主角身边的小弟,应该个个都是样貌不凡的美男,还不知道自己穿来的这张脸是什么样子?
不得不承认程煜的思维非常散跳跃,上一秒还在想着怎么接近且绑定主角,下一秒就好奇起自己的长相来了。
这么想着,程煜来到河边,想看看自己这副皮囊的庐山真面目。
不看倒还好,这一看可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说程煜上辈子是一个略帅的“男子”的话,那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很帅的“美男子”了,虽不是那种让无数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的绝世大帅哥,但也是属于走在街上会吸走无数眼球的俊俏容貌。
要不说自己当不了主角呢,程煜反复摩挲自己的脸进而感慨,以他的认知,这种大男主爽文的主角哪个不是英俊倜傥帅气夺目,刀削般的五官配上健硕的体魄。
再不济也要有那配得上爽文主角深沉城府的气质吧,要不然是怎么做到无论走到哪都有美女投怀送抱的?
反过来看自己,抛开那与刀削五官毫不相干的脸不说,自己的气质更是和冷冽威严八竿子打不着——程煜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种经典小白脸吗?
自己这张脸,要是配上雄厚的背景家世,那便是个活脱脱的贵族公子!亦或是配上不俗的修为实力,也是个潇洒逍遥的流浪散人!
可是现在的自己,只是一个没有然后修炼可能性的孤儿废柴……
生不逢时啊有木有,靠脸吃饭的时代去哪里了啊喂!为什么自己偏偏是个废柴啊!
真是可恶……
程煜不知第几次泪流满面,老天这是几乎把自己的出路全都给堵死了。
玛德!别人穿书是享受,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成了找罪受啊……不过还好,自己手里还拿着《天璇诀》这种绝世功法,凭此物混成主角小弟应该也不是难事。
很好,就这么决定了
先接近主角,想办法和主角成为患难之交,然后一路抱大腿最后过上一路躺赢的日子!想到这,程煜豁然开朗,仿佛这几天的打击烟消云散了一般。
“既如此,那就出,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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