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而物是人非这样残忍的话,落在李之洲身上却像一团拙劣的谎言。
时隔多年,他的温柔依旧在那里。
润物细无声地存在着。
于思煜拿起水杯晃了晃,将蜂蜜水摇匀,一饮而尽,然后他掏出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画面上显示的是凌晨五点钟,还很早。他也不把自己当个外人,跑到浴室里冲了个澡,神清气爽地坐在书桌前思考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毋庸置疑的是,他一定会留下来,留在李之洲身边。但李之洲现在会躲着他,要怎么样才能圆滑自然,不着痕迹地留下来变成了于思煜的主要课题。
他无意间瞟到了书桌隔壁的简易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机器语言类的书籍,c语言,c++,java和python,还有各种电子产品和元器件的说明书,很多都是全英文的,甚至里面还有日文的。
于思煜手肘杵在书桌拖着下巴叹气,李之洲还是那个烦人的学霸。
考个研吧。于思煜忽然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就考隔壁的学校,去学校自习的时候可以顺理成章地蹭李之洲的地方睡午觉。
于思煜仔细盘算了一会儿,决定跨科考法学,一年考不下来,就再考一年,以后通过司法考试,毕业了就去狠狠地抱住自己亲娘的大腿。
他在书桌附近找了一会儿,想找纸和笔去列一下要备考的计划,然而他看了一圈也没找到。
桌面上非常拥挤地摆着两台显示屏,鼠标和键盘被可怜巴巴地挤在了一小角。
于思煜心里纳闷李之洲为什么拿一个那么小的书桌当电脑桌,他工作了那么多年,不至于说一张电脑桌都买不起吧。
他立刻就翻开了手机里的橙色软件,输入了电脑桌,点着点着,忽然就停了下来。
他微微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盯着眼前的这张小小的实木桌子,很轻地吸了口气。
这是他给他买的书桌。
在他们还是十七和十八岁的时候。
于思煜摁灭了手机,搁在书桌上。他摊开手掌,一点一点抚摸着桌面,指尖划过木头的纹路。
于思煜眼里的光沉了沉,又迅速地亮起来。
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走了。
说什么也不走了。
天亮后,于思煜就离开了李之洲的屋子,街上的早餐车已经摆了出来,他走在白烟弥漫的街头,买了份果子吃掉后,坐最早一班地铁回了家。
到家换了一套衣服,于思煜把高中时期的旧书包又翻了出来。
这个书包曾经跟着他一起去了南方,里面藏着着李之洲的书信和狗子学长的一小撮毛。
他自从大学以后就不再背这个包了,只是把它挂在衣柜里。这次他决定把它当成一个护身符,重新背起来。
于思煜看了看时间,八点刚过没多久,还没到范哲上班的时间,于思煜估摸着他人大概率正堵在通勤路上。
他端着手机,给范哲拨了个电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暮晚只是吃了个早餐,有幸体验了一把噼里啪啦,直接就飞进了时空之旅,来到了六零年代还好她是个有福之人,金手指不愁吃不愁喝,养活了婆家,生了几个小娃娃当她迟暮年华时回顾过往,原来曾经平凡的她在异世也生活的津津有味,精彩万分...
斐诺是一个全息网游的NPC。最路人的那种,在一个小小的镇上当个小小的领主,大部分玩家玩到退游都不会来到这个地方。但就是这样的斐诺,忽然有一天,觉醒了。我竟然只是一个游戏里的NPC?!那些整天穿衣服奇奇怪怪的不死人竟然是玩家?!然后斐诺发现,只要自己说一句想看玫瑰花,那些玩家就会勤恳帮忙修花园,连工钱也不问一句。斐诺还发现,就算自己给不出报酬,只要说出欢迎朋友以后来做客,玩家就会咕哝着报酬是好感度啊,行吧真的接受了。斐诺甚至发现,自己试探着说要拿好东西当任务押金的时候,玩家也毫不犹豫地就给了!玩家是这么好骗的群体吗???斐诺感觉,自己过好日子的机会,来了!叶铭是游戏里的大神,瞎逛地图时偶然发现,有个路人NPC的智能等级似乎挺高。会找玩家解决各种大小问题,会机灵地回应玩家的所有话语,还会和玩家做朋友。但当这个NPC拿出从另一个玩家手里收到的抵押品,当做给另一个玩家的奖励时叶铭嗯???左手倒右手,空手套白狼?这游戏的NPC智能,已经到这个程度了?游戏大神攻X觉醒NPC聪明受...
祁白穿越到了兽人世界,成为了一只备受排挤的白化雪豹,看着自己精致的粉色眼线,粉嘟嘟的肉垫,毛茸茸的等身大尾巴祁白眼睛晶晶亮,猛吸一口自己喵哦!(爽哦!)暴风雨和山洪的肆虐,让兽人们被迫远离家乡建立起新的部落。抓鱼猎熊制盐烧陶圈羊凿石屋当然最重要的是投喂隔壁的狗狗(并不是)。兽世的每一天都忙碌而充实,这一方小小的天地,也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人人向往的圣地。...
工地中无意中挖出的一口千年古棺,而警察们竟然从这口棺材中掏出了最新款的水果手机和电脑?千年古棺的主人居然是个千年女鬼,而千年女鬼非要跟卫武同居,是灵魂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反抗是反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