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冠钰将高中时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安排坐一桌,婚礼仪式正式开始前,大家各自聊了聊近况。有的高中毕业后就结婚生子,有的研究生毕业又考上了博士生在读,有的进入了编制、国企上班,衣食无忧,有的自媒体做得风生水起,爱情事业双丰收。似乎每个人都在奔赴各自不同的人生,朝着选定的人生轨迹前行。
有了红酒的助兴,一桌人更是畅所欲言。
有女生问道:“沈觅星,读书那会儿,我们私底下都在讨论,你到底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虽然我已经没有机会了,但今天你能不能让大家知道答案呀?”
“是啊是啊,你究竟喜欢哪一款的女孩子?”其他女同学附和道。
这种问题换做以前,沈觅星肯定选择糊弄过去,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喜欢女孩子,性别不对。再说喜欢什么样的人……大概等遇上了就会知道,毕竟他什么样子你都会喜欢。
沈觅星理了理思绪,将霍天江的优点细数了一遍,才说道:“我喜欢的人,他自信、坚韧、智慧,遇到困难会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社交能力好,很有个人魅力,长得……也很好看。”
等沈觅星说完,在座的所有人都一脸震惊地看着他。
“真、真的会有这样的女生存在吗?这不是妥妥爽文大女主的人设?好好好,这下我彻底死心了,姐妹们,困惑我多年的疑问今天终于解开了,我们一起喝一杯庆祝吧。”
大家都知道这是玩笑话,所以纷纷举杯,笑着附和道:“来,干了!”
沈觅星并没有提起自己患病的事情,一来今天是李冠钰大喜的日子,二来说了对他的病情也没有任何的帮助,燕大的血液病研究所已经是目前国内这个领域最先进和权威的诊断治疗医院了。
沈觅星之前对李冠钰透露过,等参加完他的婚礼,就会出国去长途旅行,好好享受剩下的时光,顺便看看国外有没有针对这个病的治疗方案,不过他根本没报太大的希望。
两位新人来给同学们敬酒,新娘子身着红色旗袍礼服,气质温婉动人、落落大方,她笑起来时嘴角还有一个甜美的小梨涡。
“如果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各位见谅,今天谢谢大家的到来。”李冠钰说着把手中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众人正对新郎新娘说着祝福的吉祥话,李冠钰却走到了沈觅星的身旁,完全不顾周围人的目光,跟他大大方方来了一个拥抱。
“照顾好自己。”李冠钰在沈觅星耳边低声说道。
“我会的,你也是。”
其实两人已经心照不宣,大概这就是此生的最后一面了,拥抱就是告别。
不如不见,这样你永远都是我记忆中最美的样子。
婚礼结束后,李冠钰从负责记账的亲戚那收到了沈觅星送他的一对柿子小摆件,将它们放在了自己书房的书桌上,空闲时还会拿起来把玩一番。
四季平安、柿柿如意,沈觅星,这辈子终究是擦肩而过,那下辈子我们还能再见吗。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沈觅星父母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冷静了下来,人的情绪是会传递的,面对死亡时,感到惶恐崩溃、痛不欲生也很正常,没有任何人能够表现得完全不在乎。
但经历过两次生死一瞬间的沈觅星,很多事情都看开了,只是好像突然对所有的事物都失去了兴趣。
沈觅星决定在自己离开前跟父母好好告别,虽然父母可能没这方面的意思,他们只希望沈觅星不要疯疯癫癫出去“丢人”。
他在家里陪了父母一段时间,买菜做饭给他们吃,饭后陪父母遛弯儿,如果恰巧天气还不错的话,会早起爬上山顶,一起迎接清晨初升的太阳。
沈觅星不再是那个自带职业光环的“翻译官”,同龄人中的天选之子,而是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废人”。但是他不会让自己成为现代的仲永,接受泯然众人矣的命运,他不想知道父母将来有一天会不会后悔,只是在做自己觉得正确而且应该要做的事。
冬天的确是一个适合告别的季节,下初雪的那天晚上,沈家四口人难得聚在一起,围着小炉子吃火锅,铜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烟火的气息便随风轻轻飘散开来。
沈父心情不错,拿出了一瓶珍藏已久的53度酒精的白酒,给每个人都倒了一小杯,他说道:“当初觅星办满月宴的时候我准备了三瓶好酒,想着在他将来的重要人生节点启封共饮。第一瓶和第二瓶酒是连着开的,分别是他十八岁成年以及高考金榜题名,那时候我就在想啊,这第三瓶合卺酒要在他喜结连理时才能启封,都不知道要等上多久呢……”
“对不起,我没能长成你们期望中的样子,谢谢你们对我的养育之恩,今生今世无以为报了。结婚生子并不是人生的唯一选项,只有在这件事情上,我没办法将就。”关于出柜的话,沈觅星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万汀兰夹着菜的手轻微一抖,半响才问道:“我听你话里的意思,接下来是准备要去哪儿?以后、以后还回来吗?”
沈觅星露出一个微笑:“我想去做一些之前想做但没来得及做的事情,再找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静静……等待回归自然。”他用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词,“我应该会先去印度尼西亚待一段时间,之后要去哪儿暂时还没想好。”
选择去印尼并不是他一时兴起,沈觅星还记得自己刚穿越去abo世界的时候,他想要一份地图,后来是霍天江买给他的,奥瑞安国和印尼的经纬度大致相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