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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明兰突然脑子灵光一现。
边城附近可没有这么大的无主地盘,给她建牧场。
她要是在骏马山的西麓圈出数万亩的牧场,会如何?
想要养野马,牧场面积是真不能小。
野马天性就是自由狂放且不羁的。
马生一直在跑,至死方休。
这个牧场最好是保持原生态大环境。
然在,在牧场上种上野马们爱吃的狗米草。
只要它们吃惯了牧场上的狗米草,就不怕拴不住它们胃和四条腿。
甘明兰在心里美滋滋的拨着小算盘:草兔子、傻狍子、驼鹿、黄羊比野马好养多了。
这些可都是肉。
到时候狗米草诱捕到,送回边城去卖!
又是一桩无本买卖。
如此一想,这个牧场的面积更不能小了。
至于徐总兵会不会同意?
甘队长私以为。
只要在牧场里产下的野马小马驹,用家马的市价卖给邶军军营,徐总兵估计得举双手双脚的赞成。
越琢磨,越觉得这个计划有可行性!
你若问她想要在鞑靼的地盘上与人抢饭吃,是如何想的?
她准会告诉你,五十六个民族嘛,蒙古族也是其中一个。
她不过是提前行使了一个公民对无主国土的使用权。
至于蒙古人答应不答应,那就是另外一说!
不服,来战!
以她如今实力,对上三两个鞑靼中等部落,还真没在怕的。
况且,阿土大王的万鼠大军还是很能干的。
到时候就让这些黄鼠们在牧场边境上安家,给她当免费的保镖。
打定主意后,她随即就把这次的任务调整了方向。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安家落户,就得先弄明白周围环境的安全程度以及邻居们是否友善。
邻居们在哪里?
自然得往草原深处去!
双肩包里,她为大伙儿准备了一样好东西。
是一套,带帽子的土黄色粗布薄棉袄制服。
甘明福代表他姐,为哨兵们解说:
“别瞧着这个颜色的制服不起眼,这是队长特意挑选的大地色,与这种草场还未长起来的沙漠很接近。
往地上一趴,五十步之外肉眼很难看出是人来。就和朱宫(变色龙)换个地方换个色的意思一样。”
“队长大才!”
“队长英明!”
众人正吹着甘队长的彩虹屁。
马群中的马王忽然朝着西方,焦躁的一通嘶鸣。
“呜呜呜呜呜呜”
它急得围着甘明兰团团转。
然后“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并不断的从嘴里出了呜咽声。
其它野马也学着马王跪倒在地,呜呜叫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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