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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不一样的行囊(第1页)

年轻人对一切新鲜且有挑战的事,都报以极大的好奇。

尤其是深入敌后这等令普通人心跳加的行动。

刺激大了!

就连一向稳重如甘明福,都忍不住咧嘴直乐。

给他姐做亲卫!

能羡慕死多少人?

没看他家姐夫那小眼神,有多哀怨么!

哀怨的结果就是。

三日后出之际,明明已经用异能给自己梳理过酸胀的腰,甘明兰还忍不住又揉了揉。

这个动作,最近三日她重复了很多次。

也不知道这便宜男人是不是属猫的,实在是太能撩了。

甘明兰要不是有木系异能给自己做修复,最后准会那啥而亡,下不了床。

每每想起这三天夜间运动的某些片段场景,她都忍不住想捂脸。

爽是爽到了!

但也太让人羞耻了!

不敢想,也不能想。

想男人,只会影响她拔刀的度。

恶狠狠的瞪了某个送行的家伙一眼,头也不回带着十一人出了西城门,往骏马山而去。

左文康摸了摸鼻子,有一点点心虚。

心虚完又忍不住暗自得意:啧啧,想我前世毕生所学之技能,今生总算得以派上大用场!

刚得意完往回走,想到马上要回去伺候他那好不容易养出奶膘,一如既往挑食的闺女,瞬间又苦了脸。

甘明福这个读书人自诩能吃苦。

但负重攀爬骏马山的最高峰,真的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

高海拔地域基本没有水源。

每个人的负重都过了六十斤。

一米高的制式羊皮双肩包,被塞得鼓鼓囊囊。

行走间如同背着一个乌龟壳。

穿林越沟,跨石攀岩。

是一场体力和耐力的考验。

甘明福学着他姐的动作,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起初,他还能分出一丝心思在骏马山的美景之中。

骏马山的春天,应该是一年之中最美的季节。

光秃秃的浅山,此时已是鲜花盛开,青翠接荒岩。

高山深处是生气勃勃的森林和苔藓。

文人就很稀罕这种雄奇壮阔景致。

为了这次行动,甘明兰这三日也没有闲着。

十一队员的行李,除了各自的兵器基本都是由她来准备的。

与此同时,在去第一主峰的攀登路上,她已经让阿土大王给她留下了最安全也最快捷的通道。

队伍出之前。

甘队长就履行了队长之责,强势宣布由她领队。

十一个小伙子就眼睁睁的看着甘队长在前面带路,翻山越岭亦是如履平地,气息很稳。

背影看着都带上了一种飒爽的美感。

半天下来。

甘明福的双腿像是被人打肿了一般,沉得都提不动脚。

脑袋空,眼神虚。

而坠在甘明福身后的哨兵们,一个个龇牙咧嘴,背上那浸泡了他们后背汗水的双肩包似有千斤重。

再累也不敢喊。

比不过甘队长,没有人会笑话他们。

毕竟人家玉面罗刹不是浪得虚名。

但要是连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的体力都不如,那就给他们右哨军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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