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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已到绝境,他何不赌这一局。

“宋循,去北疆。”

年少旧爱

逃犯没有在驿馆休息的权利,得益于陆棠鸢征战多年的经验,他们一路钻着深山野林,隐匿踪迹,路途还算顺利。

跟他一样有经验的士兵,早就死在了北疆野林里,剩下些金银酒水泡出来的窝囊废,实在不足为惧。

越想越觉得可笑,他九死一生换来天下安宁,可是安宁得太过分了,安宁到让自己沦为了弃子,安宁到大崇再也不需要他和他的军队,被人赶尽杀绝,用完就丢。

是夜,一行人找了一处隐蔽山洞,以杂草遮蔽机关马车,在洞口也设好机关陷阱,躲在幽暗的山洞里休憩。

王诚判断方位,宋循判断车速,最终两人得出结论,“殿下,再有三日便可抵达北疆边境。”

三日,留给陆棠鸢考虑的时日不多了。

他从未有过谋逆之心,一直同将士们听命于天子,从未刻意引导将士们忠诚于主将,因而除落月和王诚这两个心腹外,并无势力庞大的私军。

如若投靠周边小国,那他大概等上半辈子也等不到复仇的那一天,虽说大崇现在剩下的将士,都是些京城里混吃等死的“军爷”,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再无能也占个人多,周边这些国土不及大崇郡县的小国,前些年被他征战踏平之后元气大伤,估计全都联合到一起去,都敌不过如今的大崇。

他唯一可用的兵力,只能是北疆。

北疆人血统优异,天生高大有神力,就连五官都透露着一股子凌厉。只是此前受信仰束缚一直避世不出,因而兵器落后征战不利。

但自从百年前,新王登基,主张走出屏障,通过百年发展,慢慢习得了邻国的耕种和铸造技术,如虎添翼一般大杀四方,就连大崇都渐渐落败。

约么七年前,边境三十二城已是北疆的领土,大崇与其多番征战都僵持不下,渐处劣势,他被派遣至北疆和谈。

表面和谈,实则是耍了阴招。

他们带了十位貌美女子,进献给北疆王与北疆两位及冠的王子,以“送礼”的名义安插细作,以求“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可是那时候他们才了解到,北疆王储只能是正统嫡子,那时北疆唯一的嫡子才十二岁,两位及冠的皇子全都是北疆王收养的功臣遗孤,他们这些美女,统统安插不到最关键的位置去。

阴差阳错倒也显得他们这份礼物送得真诚了。

他带领使臣,一面和谈一面寻找从内部瓦解北疆的机会,却意外与性格跳脱的王储有了交集。

北疆族人多卷发碧眼,高鼻梁深眼窝,但这一代北疆王顺应“神的指引”,为顺理成章“入驻”疆外领土,娶了大崇女子为王后,因而王储更像大崇人面孔,只是更俊俏些,像个小姑娘。

王储的面孔在北疆也算是个“异类”,因而十分好奇他们这一批进北疆和谈的大崇族人,夜里翻进他们休息的宫殿,被陆棠鸢当成刺客一刀横在了脖颈上。

“来者何人!”

“北疆王子拓跋枭。”

来人没有做贼的自觉,丝毫不觉歉意,弯刀在前也不退不惧,即使刀刃已经斩断了他前额的几缕发丝,也仍负手而立,自来熟得很,“你使刀真好看!”

“先生总说我用刀笨重,我还不服气,心说这刀本不就是笨重的吗?他使刀也没见多灵活。今日一见我算是明白了,刀是可以使得轻盈漂亮的,哥哥能不能教我?”

明明刀刃就在他的喉头,他的呼吸幅度也平稳不变,似乎只凭感知,就能知道刀刃与喉结之间的距离足够他呼吸,仍旧喋喋不休,真被陆棠鸢的刀法给惊艳了,“你竟以狼牙做刀环?真是太特别了,方才你闪身挥刀过来,我惊喜坏了,你比先生用刀要好看得多!”

毕竟是来和谈的,也知道北疆诸位王子都是个武艺高强的,陆棠鸢收了刀,歉意一笑,“是在下冒犯了,不知殿下深夜到访所为何事?”

“没事,就看看。”

陆棠鸢当下很想翻个白眼。

但确实,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北疆也处于优势地位,没必要丢了信誉名声来暗中刺杀他们。

就算真要刺杀,也不会派遣他们的王储前来,还如此不隐匿脚步行踪地直接从墙边跳进来,被发现还理直气壮地自报家门,气定神闲。

可能,他真就是来“看看”的。

在大崇京城里,偶尔来几个经商的北疆人,就会被百姓们当成稀罕物件“看看”,如今他们到了北疆人的地盘,处境倒是反转了。

可是这王储殿下赶的时候不好,陆棠鸢带过来的几个文臣要养精蓄锐准备明日朝堂舌战,几个武将不长脑子,反被北疆宫女灌晕了脑子,只剩陆棠鸢一个长脑子且身体强壮的武将清醒着。

于是尊贵的主子,沦落到为臣子守夜,陆棠鸢烦躁得很。

他牵起嘴角随意扯了个算是礼节的笑,“此处乃北疆王宫,殿下想看自然随意,在下大崇九皇子陆棠鸢,愿与殿下同行。”

“嗯。”拓跋枭突然踮脚凑近陆棠鸢的脸,“我认得你,白日里你向父王与王兄进献美人时我就注意到你了,啧你父皇怎么会派你来进献美人呢?”

陆棠鸢疑惑,“殿下此话何解?”

拓跋枭展颜一笑,少年纯净的眼神弥补了阴雨夜里缺失的星辰点点,“九殿下往旁边一站,倒显得大崇的美人们都美得没有诚意了。”

这是句夸赞,还是来源于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少年,自然是没有揶揄和调侃意味的,可陆棠鸢改不了骨子里对“漂亮”的厌恶,接收不到半点善意,仍旧皮笑肉不笑,“殿下莫要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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