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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了,住到了同一个屋檐下,我才突然现这家伙有点不大那个,呵呵呵,是哪个啊?
唉,这要怎么说呢,就是感觉他与上大学时候相比,几乎一点都没有改变,要说他也已经工作好几年了啊,可怎么依然还活在了一种很“仙”的境界里呢?
后来我又一想,也许是他觉得和我很熟的缘故吧,不能说我们俩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但是坦诚相见的次数可不少呢。反正,他在这个家里是一点拘束感都没有,完全就把这儿当成了他自己的家,这倒让我有点欣慰,不用像之前其他人住这里的时候,我们两口子还要每天小心翼翼的去迁就他他们,生怕我们的习惯,言语或者动作让他们有什么不舒服的了。
譬如说家务活,他从来都没有想着去搭上那么一把手的。你想想,梓彤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在他来之前,如果我回来太晚或者不回来吃晚饭了,那她很多时候都是自己随便将就一下得了,可现在不行了,人家大秋就是和我再熟,那也得算是个客人吧。你总不能说自己不吃就不给人家做了吧,所以呢,梓彤还得每天想着去给他做饭,既然做了,那肯定不能只做一个菜吧,至少也得两个盘子。
而大秋呢,则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心安理得的每天晚上准时回来吃饭,就算是有时候孩子闹腾,梓彤腾不出手来,他依然是岿然不动,就稳稳的坐在客厅里眼巴巴的干等着。
我想诸位之前肯定也早就听我说过,这大秋吃饭的度特别特别的慢,像什么土豆丝,黄豆芽之类的,他都是一根一根的往嘴里送的,说实话,认识他这么多年了,我也没有搞明白到底他是在品食物中的绝佳滋味,还是有着独特的养生之道,反正,就是不紧不慢。
而我和梓彤虽说不是个急性子,可这么慢的频率我们是很难适应的。再说了,她还带着两个孩子呢,不敢说吃饭就像打仗似的,那基本上也都是以最快的度三口两口吃完,不然的话,说不定哪一会儿孩子哭了,闹了,她可就别想吃了。
尽管这样,很多时候只吃了一半,就得去哄孩子。可是等她哄好了,回来一看,只能苦笑了,为什么呢?因为她看到盘子里已经干干净净的了,这不得不说大秋依然像以前一样啊,是个很珍惜粮食的人,我记得那时候在学校他也是这样,几乎从来都不剩一根菜剩一口饭,遇到好吃的菜,他甚至连一口汤也都不愿意放过。不过,如果是分餐制,你把自己的那份吃干净,就算是把盘子和碗吞了也无所谓啊,这不是还有一人没有吃嘛,唉,无语啊,那梓彤也不能说什么啊,只有扒拉几口冷饭了事。
有时候她能顺利的吃完这顿饭,那大秋肯定还没有吃完啊,她就先进房间去看孩子了,大多数时候等她再出来了一看,大秋还慢条斯理的在那里吃呢,那咱也不能催人家啊,只有继续等了,等什么呢?当然是洗碗刷锅了啊,指望大秋?告诉你吧,门都没有,每次他吃完了,连碗筷都不知道给收一下放到厨房里。
诸位,这可是举手之劳啊,一个成年人,这点基本的礼节还是懂的吧。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咱也管不着,反正如果换做是我,住在人家家里,咱势必要大事小事都尽量不要去麻烦人家,这吃完了饭,咱就算是不给人家刷锅洗碗,那收拾收拾桌子,把碗筷拿到厨房用洗洁精给泡起来应该不难吧,然并卵,他从来不。
还有,周末,我和梓彤一般情况下都会带着孩子出去逛逛街或者去朋友家做做客什么的,那中午肯定就不会回家吃午饭了,所以都会提前告诉大秋一声,让他自己解决,反正民乐村里到处都是小吃店,去吃个快餐还是很方便的。如果不愿意出去吃,也行,毕竟我们家冰箱里一年四季都塞得满满的,要菜有菜,要肉有肉,要蛋有蛋,油盐酱醋更是从来没有缺过一点,自己做饭吃也可以的。
大秋呢,确实也满节省,满会过的,他几乎每次都会选择自己在家里做饭吃,这很不错啊,最起码表明了他是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啊,可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之前不是不会做,只是不想做而已。
等我们回到家里,这次他倒是把碗筷什么的都给收拾了,不过呢,也仅仅只是给放在水槽里,并没有洗。我们两口子对此当然也不好说什么啊,毕竟是朋友嘛,算了,算了,再说了,每个人都自己独特的生活习惯,咱就勤快一点,自己动手洗一洗呗,其实,这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再说了,咱又不和他生活一辈子,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如果说只是这些不良的生活习惯,那倒也罢了,在他住进我们家的第一个礼拜还好,满规规矩矩的,可是后面的几个礼拜就渐渐出圈了,怎么了呢?
前面不是说他在松岗那家工厂谈了一个女朋友嘛,要说大秋确实也有风流的本钱,长得白白净净,头一天到晚梳得整整齐齐,衣服笔挺,还很喜欢唱歌,颇有文艺气质啊,虽然有些小结巴,可是也很幽默啊,这正是很多小姑娘迷恋的对象啊,据说他这个女朋友就迷他迷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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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真是环境能改变人啊,尽管他的很多习惯和大学一样,看似没有什么长进,但是,那是片面的,从他这么快就在工厂里谈了一个女朋友就看得出来,大秋这几年还是有十足的长进的,最起码与大学时候相比可谓天壤之别了。
想想看,大学四年,他一天到晚念叨着自己对“奶牛”的那份炽热的爱,却没有那个胆子和信心向“奶牛”捅破那层窗户纸,不成想最后却被半路杀出的程知白占了便宜。我想说的是,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这种情况都会受到莫大的打击啊,自己辛辛苦苦一直呵护着的一朵花,本想着等时机合适了之后就摘回家去欣赏,结果一不留神,被其他人突然给掐走了,你说说,这能是个什么心情啊?
毫无疑问,这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就是消沉了,颓废了,起不来了。第二种就是振奋了,觉醒了,长记性了,翻篇了。现在看来问,大秋显然是从那件事情上吸取了经验,该出手时就出手啊,风风火火闯九州啊,如此看来,我还要恭喜他呢。
大家都是年轻人,又是在热恋中,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也绝不过分,咱自己当年也是从那个阶段过来的啊,所以我们理解。这女朋友大老远地跑来看他,本无可厚非啊,可是让人尴尬的是,两人夜里的动静那叫一个大啊。卧槽,要知道,我们这房间的门还是开商当初安装的呢,我们一直都觉得还不错啊,所以装修的时候也就没有想着去换掉。不过,大家肯定也都知道的,这开商怎么可能会给你用好东西呢?
当其冲的就是隔音效果很差啊,这二位饥渴的很啊,八九点钟就早早的进房间了,我和梓彤还在客厅里呢,俩人就肆无忌惮地开始了。那抑扬顿挫的声音传到了客厅里,我和梓彤两人是过来人啊,自然是知道怎么回事,我们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无话可说啊,最后也只能赶忙起身躲进房间了。还好的是,隔了一个房间到底还是挡住了声音的传播,幸好孩子还小,如果是大孩子的话,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呵呵呵。
谁知更让人无语的是,他们竟然把用完的小雨伞直接就丢在了客厅的垃圾桶里,那倒也无妨,早上你出去的时候顺手把垃圾带出去丢了也就是了,可是,他们不。
这就让我真的有些搞不懂了,你大秋平时在人前可是个穿着讲究,一言一行都那么在意别人评价的一个人呢,怎么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随意,不羁,不醒目呢,难道说一点都不顾忌别人的感受了吗?哎,卧槽,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画虎画皮难画骨啊
不出意料,大秋辛辛苦苦地忙活了一个来月,一直都没有遇到肯给他一个机会的关内公司,我曾经也一度想过要不要把他给弄到英特利来上班,不过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我觉得还是宁愿让他在家里多住上一个月,也不要这么搞,为什么呢?
你想想,我要是真的把他弄进来了,先,管理上不方便,毕竟我现在在公司的这个位置几乎就是一人之下了,他过来的话也只能从做个小跟单开始,那他的心里会不会不平衡啊?万一工作的时候出了什么状况的话,我该怎么管理啊?是熊他,还是不熊他呢?做事最怕就是有掣肘,有顾虑,那样子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其次,我担心如果我真这么干了,那他就有可能真的要长期住我家里了,这可不是我在杞人忧天,据我对他的了解,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这样子的话,我还是很难接受的,说实话,作为朋友过来住上那么一段时间,十天八天,甚至一个月两个月都是没有问题的,我觉得自己也完全可以做到不在乎,反而还会照顾周到。但真的要长年累月住的话,倒也不是说我这个人不够意思,而是确实不合适啊,主要是太不方便了啊。毕竟我们一家四口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啊,也有属于自己的隐私啊,一旦闯入了一个外人,总觉得很别扭啊,关键是你还得时时刻刻想着怎么不让对方感觉到别扭,处处为他考虑,生怕万一不慎还会落了一个照顾不周的名声。唉,说实话,确实不容易做到啊。
其实在上个礼拜,我从一个朋友那里得到一个消息说他们公司要招外贸跟单,便让大秋过去面试了。晚上,他兴冲冲的回来了,我问他怎么样啊?
他眉飞色舞的告诉说感觉很好,笔试内容都在他的已知范围之内,口试更是完全没有问题了。他还当场给我复盘了一下,自我吹嘘说绝对是对答如流,一点问题都没有。当然了,同时,他还不忘贬低了一下和他一起面试的几个人,说他们的那口音真是不可恭维
呵呵呵,我也只能呵呵呵了,便问他人家怎么说的?
他告诉我说人家让他等复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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