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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作文从来就是0分。
语文老师常常被我气得瑟瑟发抖,脸色发青。
接着把我的试卷撕得粉碎,从此再也不肯批阅我的作文,到后来根本不收我试卷。
我倒是觉得自己写得很好,像“我最喜欢的动物”这篇文章我就很满意。
我详细的描写了如何将一只小鸡置之死地。
并将小鸡的死状描写得非常生动形象。
而“最难忘的一件事”,我将偷窥的一对情侣公园打野战的具体情形详尽描写,并灵活运用了很多生动的词汇。
可是他们看不懂我的文字,也看不懂我的内心世界。
数学老师却非常喜欢我,因为我考数学从来就是满分。
小学考满分没什么。只是每道思考题我都用三四种解题方式做出来,从此他一看到就双眼发亮。
语文零分,数学满分,因此我平均分永远都是50分不及格。
所以大家都觉得我学习不好。
考初中的时候,大家在填志愿,我觉得华嘉的校服很漂亮,很适合我飘逸的气质。
再加上我妈红着眼给我进补,我就乖乖的写了一篇作文,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小学生抄袭从来只被认同于引用,借鉴。
我考了双满分,把我语文老师气得倒地不起。
我理所当然的去了华嘉,只是居然意外遇到了想交的朋友。
他因自恋到极致而跻身变态行列。
此乃变态中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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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目标】正常的人那么多,变态的没有几个。
拿到成绩单时,我妈感动得哭了。
她把我没吃完的补品都打包好,给我们老师送去。
回来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威胁我留头发。
我对她说,您瞅着哪里顺眼尽管砍。
结果我妈说你这死兔崽子还不留头发我就自杀!
饿死你!
我被最后三个字深深震撼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妈能生下我,她就是传说中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
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弱点。
我,认输好了。
留得脑袋在,不怕没光头。
以前我的光头总能让人眼前一亮。
给人最直观的印象。
因此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烦恼,我担心我不再一目了然。
我一直坚持自己是个好学生,所以我不干穿耳洞染头发或者纹身这种违反校规的事,我只做理光头这种校规没有规定而正常人不会做的事。
唉,做人难。
做女人难。
做一个变态的女人,难。
做一个成功的变态女人,难上加难。
不过真正的变态,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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