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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华不确定夏杉杉选择这里时是不是就知道刺激性项目的作用,总之经过一系列的惊吓与狂呼,他心头裹着的窒闷没了,他忽然想通自己杀死王逍遥归根结底是为了不让他与夏杉杉的美好生活发生变故,现在目的已经达成,怎么反而不珍惜了呢?
在这熙熙攘攘的人世间,每天都有人死亡,王逍遥只是其中之一;在注定充满悲欢离合的生命里,喜怒哀乐是常态,即便王逍遥不死,他的家人也不可能没有痛苦。两桩命案都让他逃脱了,不已经证明上天更愿意看着他快乐地生活下去吗?
夏杉杉握着两根冰激凌跑过来,不小心蹭到一个青年的身上,青年带着情绪回头,看见夏杉杉美丽且充满歉意的脸,满眼惊艳,立刻像自己做错了事一样嘘寒问暖。夏杉杉拿出纸巾,帮其擦去,青年满脸幸福,面皮通红,青年的朋友们大声起哄,索要联系方式,夏杉杉礼貌拒绝,回到张文华身边,青年们的目光追过来,眼中的热切又变成失落,急忙转开。
不管是相貌、气质还是衣着品味,或者是更深层次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该有的物质基础,张文华都优越于大多数人,所有认识他和夏杉杉的人都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张文华还有良好的美术构图功底,摄影无师自通,他们每次外出游玩都像完成一次高质量的旅拍,这次夏杉杉带了自拍杆,拉着他一起拍照,然后毫不掩饰地在社交账号炫耀。
玩了大半天,兴致渐淡,疲倦蔓延,他们买来一些小吃,坐在表演场上边吃边看实景表演。
一场很刺激的海盗大战,双方为了争夺一箱金币献给女王大打出手,一位幸运女观众被请到王座上穿上中世纪欧洲贵族的服饰、戴上王冠扮演女王,经过一番炮战、枪战、攀爬战、械斗和肉搏,一方海盗胜出,唱着古老神秘的海盗歌谣把金币箱抬到女王面前,就在女王站起来准备接受这份馈赠时,表演场上忽然吹来漫天气泡,周围笛音四起,各色彩烟冲上天空,所有补光灯聚焦在金币宝箱上,宝箱盖自动弹开,一个身着爵士服装的男孩在箱子里单膝跪地送上戒指,大声说:“嫁给我吧,小玉。往后余生,你永远都是我的女王。”
一场精心策划的求婚仪式。叫“小玉”的女孩先是一惊,随后捂住嘴巴,飚出幸福眼泪。
海盗演员们跺着脚,举动手中武器,用低沉的嗓音重复道:“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观众的情绪也瞬间被点燃,起立鼓掌,呼哨此起彼伏,跟着喊道:“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有些女孩扑进男朋友的怀里感动落泪。
小玉接过戒指,扶起男孩,紧紧相拥,烟花霎时闪耀每一艘海盗船,海盗们高声欢呼,男孩牵着小玉的手缓缓走下船,坐上一辆中世纪马车,驶出表演场。
张文华也在情不自禁地鼓掌,心想小玉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最幸福的一天,她真的成了女王,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而且能以这种方式求婚,男孩的经济实力也不会差,他们的余生肯定幸福美满。这给了他一点向夏杉杉求婚的灵感,可当他看向夏杉杉时,却发现夏杉杉只是礼貌地跟随着大家的举动,并未有半点羡慕的意思。
离开表演场时,张文华试探道:“这个求婚真是别出心裁呀!太浪漫了。”
夏杉杉抿抿嘴,认真地看过来,“老公,我说实话会破坏你的兴致吗?”张文华愣愣地摇头,她说:“其实我觉得男孩有点过于在意仪式感了,仪式再盛大只是表面,求婚最大的意义不是给予对方某一刻的感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给出一生的承诺,男孩真诚地提出那个问题,女孩真诚地回答,一旦说出口,便是磐石不移的誓言,是同甘共苦的决心,是白头偕老的向往,而能真正做到这样的人,往往能深刻理解平淡生活在婚姻中的意义,也就不会过多在意表面了。”她揽住张文华的手臂,“但是老公,我忽然也好想有个家了。”
张文华知道,夏杉杉绝不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她说出来的意思就是真实所想,他庆幸今天得到了这个想法,也庆幸自己提前准备好了戒指。他要求婚,就在今晚。
全市有名的西餐厅,环境优雅,坐在窗边的位置可以看见地标摩天轮上流淌的灯光。两份精致简单的餐,夏杉杉一边吃着一边点评今天玩到的和没玩到的游乐项目,张文华则是寻找着时机掏出兜里的戒指。直到菜肴吃完,服务员端上甜品,张文华忽然想到即便没有复杂的仪式,鲜花总是不可或缺的,随便找个借口下了楼。
一整天,他已悄悄地把最后的笔记本零件散进垃圾桶,只剩下裤兜里那块烧毁的主板,他走到垃圾桶旁,丢掉主板,用手机地图搜索最近的鲜花店位置,奔进一条小巷。
一束山茶花,夏杉杉最喜欢的一种花,缘由是夏杉杉认为《茶花女》中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爱情才是世间最真挚的爱情,即便那是一个妓女的故事,即便结局凄婉,但高贵的爱情又怎么可以以庸俗的身份贵贱来区分、以结局是否圆满来下结论呢?
花束芳香,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张文华的心跳忽然快了起来,不知是在期待夏杉杉的回答还是预感到了即将发生的变故。
走到巷子口,刚刚可以看见餐厅,他身后多了一串脚步声,继而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传进耳朵,“王逍遥!”
张文华下意识转身,那人笑嘻嘻地从阴影中走上来,说:“总算把你等到了。”
说着,他拿过张文华手里的花束,放在鼻子前深吸一口气,受刺激一样左右甩动脖子,发出“咔咔”的响声,让人担心他会不会直接把自己的脖子扭断。
夸张的动作,笑容是那独特的咧大嘴笑,音色阴沉沙哑好像含着一口浓痰,这些特征张文华都清晰地记得。
是开源当铺那个光头。
此时借着巷子口的微光近距离观察,可见他除了上述特征外还有一个特点,脑皮上全是地垄沟一样的褶皱,很像沙皮狗,另外,他的右嘴角有一条很深的疤痕直通耳根,解释了他那奇怪笑容的原因。
张文华脑子迅速转动,意识到他刚才喊的不是“张文华”而是“王逍遥”,不满地把花抢回来,说:“你这人有毛病啊,我认识你吗?”
光头眨了眨眼,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晃了晃,“嘿嘿,你不认识我总该认识它吧?”
是刚才被丢掉的笔记本主板,张文华不敢再轻易说话。光头清了清嗓子,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郝天养,一个很地道的流氓,咱们在裘胜家楼下见过面,见面那天我从裘胜家拿走了王逍遥的笔记本电脑,之后你尾随到当铺,把这个笔记本偷走了,前天警察发现了王逍遥的尸体,王逍遥的父母和女朋友来了,你把他们送到酒店,昨天我跟了你半天,发现你在把笔记本‘抛尸’,这很难不让我怀疑你是不是跟王逍遥的死有关系。”
张文华赫然意识到昨天身后的“东西”并不是幻觉,强作镇定,反问道:“你在讲故事吗?我什么时候偷笔记本电脑了?”
光头露出招牌的笑,眼角闪烁出狡黠的目光,有力的大手又拍拍张文华的肩膀,然后从兜里掏出手机,播放起张文华一瘸一拐从当铺里抱出笔记本的监控画面,“这个人就是你。我告诉警察笔记本是在半路上丢的,救了你一命!”
张文华克制着狂跳的心,装作不满地摊摊手,讥讽道:“实在对不起,我看不出来这瘸子是我,也看不出来这跟王逍遥的死有任何关联,你还是赶紧走吧。”
光头不慌不忙地切换几条视频,每一条都是张文华在不同地点丢弃笔记本零件的录像,最后他收起手机,“我当然没有证据证明王逍遥的死跟你有关,但这些视频和你丢掉的主板警察肯定很想要。”
仿佛一道晴天霹雳,张文华身体不由一晃,靠住墙壁。的确,如果这些东西交给袁警官,袁警官足以让他戴上手铐走进审讯室。
光头背起手,在他面前来回踱步,提示似的说:“你也能看出来,我不是好人,所以不用紧张,只要满足我,我才懒得帮警察做事呢。”
他的确不是好人,但这才是最难对付的,因为坏人做事可没有警察的掣肘。张文华盯着光头头顶折射的光,大脑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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