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吴穗岁面带微笑,淡定地解释道。
“大娘啊,此言差矣,我这红薯粉制作起来很麻烦的,刨去成本,我也就收个手工费!”
红薯确实不贵,一文钱就能买到一斤,但贵的是她的手艺!
凉拌红薯粉在古代可是第一次有,物以稀为贵!
“姑娘,你别管她,你再给我来一碗,这稀罕玩意,我得带回去给老婆子尝尝!”
刚才尝过红薯粉的大爷,二话不说就掏出了五个铜板拍在桌子上。
其他本来就想买的人也不再犹豫,纷纷抢着掏钱买单。
“好嘞,大家伙稍等一下,我现在就给你们做!”
吴穗岁让安安负责收钱,自己则一碗接一碗拌起红薯粉……
送走全部客人后,红薯粉也只剩下一碗了,母子俩总算能稍微休息一下。
吴穗岁看着蹲在地上满头大汗的儿子,心疼坏了。
“安安,累坏了吧?”
“时候也差不多了,安安你吃了这碗红薯粉吧,吃完我们就收摊回家!”
安安听完连忙摆手摇头。
“娘亲我不吃,要留着卖钱!”
话音刚落,摊子前就来了客人。
“娘,我也要吃红薯粉,你给我买!”
小胖孩扯着妇人的衣角,不愿离开。
“花那冤枉钱干嘛,娘买了白面,回去给你蒸大馒头吃!”
妇人头也不回,看都没看就要把小孩拉走。
吴穗岁看着小胖孩的脸,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娘,那是堂哥!”
安安指着小胖孩轻声说道,还躲到了吴穗岁身后,似乎不想让对方现自己。
“堂哥?什么堂哥?”
待到妇人回过头来,吴穗岁才现是王氏,那小胖孩原来是他的儿子!
这时,王氏也现了吴穗岁,她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明显对吴穗岁出来摆摊的事情很惊讶。
“我不管,我就要吃,今天不给我买,我就不回去了!”
小胖孩挣脱开王氏的手,躺在地上开始撒泼耍赖。
吴穗岁没说话,静静地看着。
王氏见状垮着脸走到摊子前,语气不善
“你还摆上摊了!卖的什么狗屁东西?”
“娘,漂亮姐姐卖的是红薯粉!快给我买!我要吃!”
小胖孩见自己娘亲走到摊前,立刻就屁颠屁颠地爬起来,跑到旁边自以为是地助攻道。
吴穗岁闻言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也是,原主素来不出门,这小胖孩不认识她也正常!
王氏被自己儿子的话气得脸色铁青,愣是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红薯粉卖完了,今天收摊了,想吃明天再来吧!”
吴穗岁本来就打算收摊了,况且她也不想做王氏的生意,于是便动手收拾起摊位。
却没想到这举动惹恼了王氏,在她看来,吴穗岁这就是不把她当回事!
她大手一拍,压住桌子,阻止吴穗岁收拾东西。
“你几个意思?明明我都看到还有一碗,你骗谁呢!”
小胖孩也跑到摊位前,帮他娘撑住桌子,不让吴穗岁收摊。
“娘,我就要吃!我刚刚在路上都看到好多人提着,肯定是好吃的东西!”
吴穗岁无语地看着这对母子,真不愧是一个窝里出来的,这蛮横的性子如出一辙!
“五文钱一碗,要买就给钱!”
她不想过多纠缠,时辰已经不早了,赶回家还有好一段路程,便想着卖给她们算了,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谁料王氏一听价格顿时炸毛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