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见的人多了,反而喜欢上了狗。
这句话是我最近反复看到或者听到的,我不知道具体出自于哪里,但是我相信,这个字代表了很大一群人的共同观点。
我想说的是,在我的偏见里,狗的前身原本是狼,是吃肉的,食物的选项中是包含了人的。
狗是被驯化的,是在长期和人类共处中,由人的喜好和需求被强制压制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这个过程以我的主观臆测,并不是那么的友好,换成任何一个人去经历,只怕都会大声的哭出来。
人们喜爱狗,人们也打死会咬人的狗,甚至一些没有咬人的狗,只是因为体型让人感觉到受到威胁,也就被淘汰出局。还有一些更加委屈,他们原本是主人的心头肉,却无力反抗一些人的贪婪,被无情的送到了餐桌之上。
主人贴了启事,主人在街头呼喊,主人见不到自己的宝贝,主人们流下了眼泪。
狗,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和主人分开,他们彷徨无助,他们命在旦夕,他们成了别人的美餐,最后的呼喊,大概会是:
主人!你在哪里!?
我养过两条狗,一条是上小学的时候养的,名字叫虎子。一条是走出校门,进入到社会的时候养的,名字叫休休。
上小学养的虎子,我为他写了个作文,语文老师看了很是喜欢,她让我在全校面前,用喇叭念了那篇作文。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写作文,是一件可以给人带来光荣感的事情。我念了自己写的作文,因为太激动,念的不算多么好,但是校长给了我一个笔记本,一个价值块钱的笔记本。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块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将近两个月的零花钱。
我拿了自己手写的作文稿,拿了奖励的笔记本,我开心的跑着回家。
虎子不见了,他没出来迎接我,他的年龄不大,才刚刚半岁。父亲和我去寻找了所有可能的地方,甚至为此打扰到了所有的邻居,最后还去问了工厂的保安。
虎子大约是被人偷了去卖掉了。
我那个时候还小,不知道狗被卖掉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我很难过。我把手写的作文稿烧了,我把笔记本烧了。
父亲看我太难过,找了一把气枪,就是那种可以射铅弹的气枪,现在已经没有见过哪里还有了。他带着我走到田野里面,去猎杀那些无辜的鸟。
杀戮,是可以缓解仇恨的,也是可以缓解内心巨大的伤痛的,那是我在我那个年龄,一种糊涂的感受。
那天我并没有打中任何一只鸟,我太小了,飞鸟也太小了,根本打不到。但是我打完了一盒子铅弹,大概是一百颗。我不那么难过了,也不那么生气了,开始后悔烧掉了笔记本了,它代表一种光荣。
父亲给我买了一本,虽然只值两块钱,但是我不觉得比五块钱的差多少,我拿来当了语文课的随堂笔记本。
休休是我一时糊涂收养的一条被弃养的狗。那个时候我很年轻,刚出校门,渴望着和女性展爱情。
我去了健身房,锻炼自己的体格,健身房里来了个警校的学生,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深深的吸引着我,可健身房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年轻人。
有一天,她把休休带到了健身房,说是看他自己在翻找垃圾吃,太可怜了,但是她自己家有狗,不能再养了。她问了所有和她关系不错的人,问我们谁愿意收养这条狗。
休休流浪了应该有段时间了,他浑身破破烂烂,没有生气,还很怕人。就像一个不是一场聚会的主角的人,坐在了一个聚会的角落里,生怕被人现一样。他低声咆哮,他奋起反抗,几乎就逃跑成功了。
我答应了收养休休,因为那是个可以给这个女孩子留下好印象的一次机会。我牵着休休,走到了街上,别人看见我,看见了他,感觉我是一个很坏的主人,甚至有一个老年人,把我拦了下来,告诉我这条狗有皮肤病,要赶紧去治疗,不然会死掉。
老人的手里牵着两条狗,骄傲的站在那里,像国王和王后。我和休休都受到了打击,休休垂头丧气,我想把他扔掉。
我还很年轻,没有多大的同情心,但是既然是讨好女孩子,我还是坚持把休休带回了家。
家里的人看见休休,看见他破破烂烂,他们很不喜欢。我把他带到了厕所,用洗衣服的臭肥皂给他洗澡。
街上遇到的老人告诉我,这是一条被主人抛弃了很久的狗,他害怕人,要我当心被他咬到,可能会得狂犬病,那是会威胁到生命的。
我拿着臭肥皂,我看看面前这个显得很委屈的狗,我还是把水浇到了他的身上。
这次他没有低声咆哮,他只是更加委屈,我感觉他都要站不住了,他摇摇晃晃,像一个受到极大委屈的孩子,想哭却不敢哭的样子。
我很小心的把手放到了他身上。
我摸着良心要在这里写下这样一个建议,我不敢让任何一个没有宠物医疗专业知识的人,去做和我一样的事情,那是一种伤害,对你自己,同时也伤害到了正被你救助的动物。
休休很犹豫,他在思考要不要让人类的手再次这样亲密的放在自己身上,需不需要咬一口面前这个陌生人。我也很犹豫,要不要干脆把这个不知道好歹的小东西,直接就这样丢掉,因为我确实还是怕死的。
僵持了很久,休休先做了决定,他把头靠在了我的手上,紧紧闭着嘴巴。他告诉了我,他以前是有主人的,他知道什么是洗澡。我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我感觉面前这个小东西,他了疯,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忘记了流浪带来的所有苦难,重新选择了相信人类。
洗澡洗的很不愉快,他破破烂烂的毛洗出来的黑水,让我感觉自己在洗一个蜂窝煤。他很臭,臭肥皂没办法了,我偷偷的用了香皂。
因为没有养狗的经验,洗完澡,我就没管休休了,我睡觉了。他浑身湿淋淋的,被我栓在了阳台上。他被我栓了整整一个晚上,没有人听见他出悲鸣,也没有邻居投诉有狗在夜里呼嚎。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去喂他,他开心了起来,他摇动了尾巴,他的身下有一个很大的水的印记。
人!
配喜欢狗吗?!我!哪来的这种自信!?
喜欢有趣的无趣请大家收藏:dududu有趣的无趣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