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道这是今天第几次失衡了。
从老公仔,到突然空降的玫瑰花,到他牵她的手,摸她的头。
易思龄还残留醉意的眸子看过去,他深邃的轮廓在冷白灯下越发昭彰,鼻骨英挺,下颌线劲瘦利落,
谢浔之用力,牢牢掌控住她跳动的脉搏:“易思龄,一颗够了,再多我也不想要。”
——
送易思龄回浅水湾后,宾利往石澳半岛的方向驶去。
十点多,路上仍旧车水马龙,猩红刺目的车尾灯从车窗透进来,映亮男人漆沉的眸色,倏地,又寂灭下去。
唯有无名指上那枚银色的戒指,在昏暗的车厢中也依旧璀璨。
折着明明灭灭的火彩。
谢浔之把手抬起来,凝望着这抹璀璨,不大不小的一个圈,却牢牢附着,刚好套住他的手指。
还不太习惯手上多出一枚戒指,但从今天起,这枚戒指就摘不下来了。
想到这,他喉头有细微的咽动。
次日,谢浔之的生物钟仍旧在五点半叫醒他。
港岛的天亮得早。石澳半岛依山傍海,植被覆盖率远远高于京城的任何一处高端小区,蔚蓝的海面一望无垠,山路平缓,被丛林掩映,空气清醒,温度舒适,特别适合慢跑。
比平时多跑了半小时,谢浔之回别墅洗澡,穿戴整齐后,他下楼吃早餐。
谢知起和谢温宁都还在睡懒觉,他没让人把他们叫醒。难得出来放松,反正也没事,就当度假,多睡会就多睡会。
梅叔入乡随俗,给谢浔之准备了港式早茶,平板播放着枯燥乏味的时政新闻,谢浔之听着新闻,吹了吹杯子里的热气,慢条斯理浅啜一口。
他身上穿一件熨烫齐整的白衬衫,贝母纽扣系至最顶,下身是黑色西装裤,布洛克德比皮鞋。
干净又低调的一身,通体不见任何标识和logo。
如此一来,可不怪梅叔一眼就看见那枚闪耀的戒指。一颗钻石镶嵌在铂金圈上,衬得男人如玉的手指矜贵无比。
“我是说今天眼睛怎么好疼。”梅叔突然说。
谢浔之看他一眼,不懂他又要做什么妖。这人最近跳脱得很。
梅叔拿手挡住眼帘,“有什么东西在闪我眼睛,糟了,又被闪到了!”
“……”
“你给我当管家,实在是屈才了。”谢浔之搁下茶杯,“你不如转行干演员。”
梅叔笑着把手拿下来,“我又没有表演型人格,干什么演员。还不是高兴,您和少奶奶把对戒都戴上了,我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夫人。”
谢浔之:“你有这闲工夫不如把明天的见面礼备好。别到时候缺了少了,我就是不说你,你也要懊恼好几天。”
“早准备好了!酒、烟、茶、糕饼、喜糖、燕窝人参冬虫夏草、送给易夫人的包,送给二小姐的手表,送给三小姐的滑雪装备,送给四小姐的首饰,还有派给易公馆佣人的红包。一样都不落,齐全着呢,您就放一百二十个心。”
他掰着手指头一样一样列出来,亢奋得像是自己儿子娶媳妇,满面红光。
“当然了,还有给咱们少奶奶的那对翡翠镯子。”
谢浔之收回目光,一如既往的清微淡远。
read_xia();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别人的女友再丑都是个人,他的女友却是一只丧尸。不过他的目标就是要把女友养的白白胖胖,至于她是不是丧尸,嗯,这不重要。蓝蓝,快尝尝我做的菜。某人在女友已经可以正常进食的时候乐滋滋的做了一大桌菜,还没拿起筷子就看见女友一口一个碟子的把桌上的饭扫了个干净,把碟子留下啊喂!没有人可以挡在我们的面前,如果有的话某人牵着女友的手站在山野之上,看着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露出了一个很是儒雅的笑容,那我们就杀光了他们吧?总之,这就是一个哪怕心爱的女人变成了丧尸,都不愿意放手的偏执+变态男人的故事。(甜宠+互宠,女强男也强,成长型男女主)...
...
雨后总会天晴是网络作者寻觅创作的小说推荐,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沈智宋坤,详情概述沈智的女儿沈安安流产自杀后的几天里,学校里到处充满了关于女儿的流言蜚语,可是沈智知道女儿不是这样的人,他往身上挂着一个写着还我女儿清白的六字牌匾,站在学校门口要求学校主持公道。宋坤此时却得意地向沈智炫耀我女儿得到保送清华大学的名额了!沈智听到这句话,却忽然想起,这个名额原本是属于女儿的,宋坤的女儿宋琳锦的成绩排名仅次于女儿沈安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