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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他的男朋友。”齐靖宇的眼神落在沈潋初后背上,他今天就穿了件普通的白色短袖,被雨淋湿,粘在腰间,隐隐透出皮肤的颜色,眉头微拧,他将眉间的阴郁压下去,勉强控制住自己的语气:“雨很大。”
雨很大,沈潋初会感冒。
闵愈确实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留下沈潋初不放手,侧头问他的意见,趴在他背上的人终于转过头,对上齐靖宇的视线,静静地看了一会,身上黏糊糊的实在难受。
他拧眉:“我跟齐叔叔回去。”
闵愈的脸色有些难看,但依旧将沈潋初送进后座,自己回到车上。
关上车门打开暖气,齐靖宇从抽屉里拿出毛巾和备用衣服递过去:“换了。”
沈潋初正气着呢,看都懒得看他,也不拘束,当即脱下湿哒哒的短袖,把自己擦干净,然后换上干净衣服,头发乱糟糟的他也不管,就这样双手环胸看着窗外。
齐靖宇的脸黑的不行,把湿掉的衣服扔进柜子里,又取出一根新毛巾,微微坐过去一点给他擦头发。
沈潋初非常不配合,转头过来瞪他,齐靖宇也视而不见,脸色绷着,动作不容置喙。
车里就这样沉默,气氛凝结到冰点。
到达别墅区,谁都没有先下车。
齐靖宇深吸一口气,才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记得,去年,我也是在那找到你,你抱了我。”
声音冰冷入骨,冷漠到不近人情:“所以,一开始,你就把我当作别人?”
可是眼底,明明是希翼。
齐靖宇并没有转头,而是从后视镜,静静地看着那个身影。
沈潋初只是冷漠地看着窗外:“不然呢?”
握住方向盘的手瞬间青筋暴起,又沉默了一会:“后来呢?”
其实他想问:这几个月,你可曾真心地在享受与我在一起的日子?可是这样问出口,太过卑微了,他的骄傲绝不允许,不允许自己在沈潋初面前露怯。
沈潋初扯了扯嘴角,终于大发慈悲地转头看向齐靖宇,凤眸微挑,染上几分冷冽的味道:“齐叔叔觉得呢?”
齐靖宇的脸黑到沈潋初觉得下一秒他就会挨打,但是沈潋初也不怕,齐靖宇这人,从小在类似于封建家族的禁锢中长大,克己复礼到了骨子里,气到发狠也应该不会打人。
又是良久过去。
窗外的雨依旧很大,模糊了车前的一切景象,将车内笼罩在一个似乎是独辟出来的小天地里,常年身居高位,让男人身上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如今发起怒来,更是让人心惊胆战,胆子小的人怕是大气也不敢出。
但沈潋初是谁啊,这天底下还真没有他怕的人和场面。
“分手吗?”
齐靖宇曾经很喜欢这双眼睛,当得起那首古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在专心致志看一个人的时候,会有一种,你是他全世界的错觉。
如今,此情此景,齐靖宇看着那双眼睛——冷漠,夹着一丝轻佻和嘲笑。
血气泛上喉咙,齐靖宇竟然在想,把这个玩弄人心的人绑起来,然后藏进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要他日日夜夜只能看着自己,岁岁年年只能呆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可终究是理智占了上风,齐靖宇闭上眼,隐藏住眼底泛上的猩红,声音沉凝而冷漠,好似不在乎一样:“如你所愿。”
新人
齐靖宇好像从小没有喜欢过什么东西,从小受的教育压抑至极,他是板上钉钉的家主继承人之一,就算是某一天多看了两眼窗前的白玫瑰,第二天都会被人砍掉,他在学校必须考第一,还要学习钢琴,礼仪,拳击,马术……
他得小小年纪就和家族的老狐狸周旋,不能展露自己的喜欢,家族给他上的最后一节课,是让他亲手杀死了陪伴自己五年的一匹纯血马,鲜血从指尖滴落,老家主浑浊的眼里才终于流露出一丝满意。
见到沈潋初的第一面,是在齐宅会客厅,他依稀记得,那天会客厅的大理石桌上的琉璃花瓶里,插着几只白玫瑰,纯粹而鲜嫩。
幼年的沈潋初穿着白色蓝边的小学校服,规规矩矩坐在沙发角落,头发软软的,脸蛋也软软的,看见他的时候,那双小猫似的眼睛会弯起来,叫了声:“哥哥。”
他知道,这是自己外甥的玩伴,沈家二少爷。
人有趋光的本能,所以开始不自觉地靠近,闵愈在书房面前下跪三天的时候他在想什么?
可能,心底有一种隐秘的开心:闵愈走了,是不是就可以轮到他。
所以在十几年后,他依旧会因为简单一个拥抱,而心动到不能自已。
……
沈二少正式回归单身,京城圈子里炸开了锅,他们属实想不到,齐靖宇和沈潋初竟然悄无声息地分手了,而且是和平分手。
总以为会发生什么豪门大混战来着,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包养了情人的沈二少还会不会找下一个男朋友。
说起这个情人,明玉最近的日子就像是从一个地狱到了另一个地狱,多少只眼睛盯着他呢,大家当然不会明着来,甚至在表面上对他还颇有照拂,以此在沈二少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善良大度,温柔体贴,暗地里却是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看出来那帮上层人不待见他,所以也不会有人对他伸出援手,最多的不过是一些人的怜悯与劝告。
甚至出门一趟都有可能被拖进巷子里揍一顿,最严重的时候,有一次车祸,伤口只会在隐秘的地方,平常看不见,明玉不愿意把事闹大,自然也不会选择报警,次数多了,明玉也不是吃素的,自己断了手脚,自然也要把别人撕下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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