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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狐狸精!
因为他之前给她写的信中,提到了武侠小说中男主角的梦想,她在回信中,还问了他一个问题,他的梦想是什么?
他的梦想……
轻轻碰了下那行清丽的小字,沈彦容止不住陷入了沉思。
他有梦想。
但他性格太过沉稳、少年老成,又向来惜字如金,鲜少与人推心置腹。
更不曾向谁倾诉过他的梦想。
这一次,他却拿过钢笔,无比认真地在信纸上写下——
我的梦想,是保家卫国。愿国富民强,河清海晏。
他又笔走游龙地写了好几行字,才无比郑重地折起信纸,放进信封……
——
今天去邮局寄出稿子后,王锦顺便去附近的国营超市逛了一圈。
她脚上穿的老式布鞋,已经露出了脚趾,她直接给自己买了两双玛丽珍小皮鞋换着穿。
她买的皮鞋质地不算很好,但也挺贵的,一双十五块。
她现在手上总共就只有五十六块钱,顿时花去了大半。
逛女装区的时候,她一眼就看上了一件短袖白衬衫。
八块钱。
她给这件白衬衫搭配了件粉色的百褶裙,又花了十五块钱。
五十六块钱,顿时只剩下了三块钱。
看着自己手中干巴巴的三张一块的纸币,王锦真挺肉疼的。
但她相信,她肯定能凭自己的本事,赚到更多钱,给自己买更多的漂亮鞋子、衣服。
她回到军区大院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几乎是她刚进院子,天上就飘起了雨。
原本王南星正美滋滋地磕着瓜子,看到王锦走过来,她顿时觉得手中的瓜子不香了。
王锦在国营超市,已经换上了新买的衣服,以及其中那双白色的玛丽珍小皮鞋。
王南星真的特别讨厌粉色。
因为之前她穿着一条粉色的裙子去上班,被她的死对头嘲笑是装嫩。
还说她是老黄瓜刷了绿漆、驴屎蛋上下了霜。
她气得以后再没穿过粉色。
她也觉得粉色是天底下最丑的颜色。
谁敢想,王锦穿着白衬衫、长及膝盖的粉色百褶裙,竟这么这么清灵好看。
她淋着雨袅袅从门口走进来,灵动得仿佛晨露中的花骨朵,清新、娇嫩、朝气蓬勃,美得让人怎么都移不开眼。
“呸!”
前不久刚被王从戎训过,王南星不敢光明正大针对王锦。
王锦上楼后,她才对着她的背影狠狠地唾了口,“狐狸精!”
只是骂王锦几句,她觉得不解恨,气得直接狠狠地将手中装着瓜子的报纸砸在了地上。
想到这包瓜子,花了她一毛钱,她现在不仅气,还肉疼,更是恨不能把王锦贬得一文不值。
“姑姑,你怎么了?”
方才站在二楼拐角的王清窈,也看到了王锦。
王锦今天扎了高马尾,发尾微卷,生气勃勃又明艳动人,像极了留洋归来的大小姐。
王清窈恨极了王锦这张脸,见王南星这么生气,她知道,这是撺掇她的大好机会。
她连忙下楼,贴心地帮王南星捡落在地上的瓜子。
“还不是王锦那个土包子、狐狸精!”
王南星一提王锦就满肚子的火气,整个人都快要炸开了,“满身的狐骚味,整天就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到处勾男人,那么不检点,也不知道大哥和大嫂把她接回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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