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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给本公主让开,本公主要自己看个究竟。
赵凌舒挥开挡在她前面的人,终于看清了躺在担架上的死者,确实是昨天的男人。
男
人身上很多淤青。
赵凌舒看了看简陋的验尸工具,下意识后退了两步,不做好全身防护她可不敢碰尸体。
她转头看向仵作:他身上的致命伤是哪里?
仵作畏于赵凌舒的气势,老实答道:死者腹腔有大量积血,是被人大力击打腹部造成,死者腹部的淤青就是致命伤。
死者的妻子也说了,公主府的家丁打了死者腹部好几拳。
赵凌舒:只有这些伤?其他地方都没伤?
仵作摇头:并未看到有其他伤势。
赵凌舒语气肯定道:那这里一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他是被人打死后挪过来的。】
大秦
太过巧合确实只能是人为,秦始皇对此深有同感。
“何以肯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在天幕出现之前,大秦连纸都没有,更别说这种题材的小说了。秦始皇坐拥四海,每天日理万机,哪有空看底下的官吏是怎么断案的。
头一次听到这种题材的故事,加上顾清瑜念得抑扬顿挫,不知不觉中,秦始皇听得入迷了。
甚至将心中的疑惑脱口而出。
话刚出口,秦始皇就后悔了,怎么可以被天幕牵着走呢!
失策失策。
好在在场之人也同样困惑,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秦始皇望着顾清瑜手里的小说若有所思,将断案经过编写成册竟如此引人注目?
区区一部《包公案》就能造就包拯青天的美名,此后代代相传,甚至到了将之奉为神的地步,果然不能小觑。
而且他还从
中发现了“法”的痕迹。
“儒”被秦之后的各个朝代尊崇,用来治国,他用“法”肯定也可以的,只是没用对方法。
更何况后世已经给出了答案——依法治国。
法制是可行的。
或许天幕这回所讲的内容就是一个契机。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刘彻:“??”
不是案发现场?为什么?
难不成是他想错了?刘彻皱了皱眉,挥退了扇扇子的宫人,端坐直身子,他倒要看看这个案子有什么玄机。
宋仁宗时期
赵祯一开始也觉得是妻子干的,但如果案发现场不是家里,凶手是妻子的概率就很低了。
“包爱卿,此案你怎么看?”
被点名的包拯在同僚们羡慕嫉妒的视线下,淡淡道:“未经审讯,臣不敢妄言。”
赵祯:“……”猜猜都不行吗?
还是书里的包拯更有人情味一点。
现实中的包拯只会喷他,喷大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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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诧异道:公主何出此言?
赵凌舒说:他如果是死于内伤,应该会吐出大量的血,可这屋里可没多少血。
出血量多且出血速度快的内出血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死亡,如果出血量较小、出血速度也不快的话,一般是不会致死。
家丁打得那几拳根本不足以造成致命伤。
屋中虽然凌乱不堪,但是血迹极少,只有被褥枕头沾了点血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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