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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1页)

玄烨撇撇嘴:“还是穿越来的人呢,连汗血宝马都不认识。”

哇,真是失敬啊,这家伙竟然是古代版的“奔驰”?汗血宝马的大名我可是听闻过的,日行千里,出汗犹如出血,落在地上是红色的足迹。我回头看看地上,咦,怎么不是红色的足迹呢?

容若笑道:“傻丫头,汗血宝马是王公贵族才能使用的坐骑,让别人知道了这是汗血宝马,我们的身份不就被识破了吗?我已经用棉布裹住了马的蹄子,这样就不露破绽了。”

容若大哥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反正一路上有他,掌舵的人又有玄烨,我是什么事都不会害怕的。

我们拍马而行,汗血宝马果然名不虚传,一路上风驰电掣,只见到路边的树木刷刷地朝后退去,到了黄昏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脚下,这里离京城已经很远了。

天色不早了,我们决定就在附近找一处客栈休息,明日再赶路。

山脚下有一处小客栈,十分简陋,我们三人分房而居。我摸摸床,上面一层灰,唉,这样的客栈,这样的卫生条件,换了在现代,早要投诉给工商部门了。

我们在楼下用膳,哇,这饭菜不是一般的难吃,简直难以下咽。难怪这客栈生意如此清淡,除开我们,就一个戴斗笠的白衣男子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低头吃饭。

这时候从外面突然闯进来一个人,头上缠着头巾,看不出是否留了发。那位莽汉大吼一声:“店后面那三匹马是你们的吗?”

我们三人面无表情,依然低头吃饭,没人搭理他。

那莽汉怒极,抽出身后别着的斧头,“啪”的一声丢在桌子上:“认识这是什么吗?”

玄烨说:“这不是筷子。”

容若说:“也不是勺子。”

我说:“是砍木头的斧子,难道他想砍我们的桌子吗?”

我们一人一句彻底激怒了这莽汉,他抬起斧子就朝我身上砍了过来。

可是任凭他如何用力,那斧头就是纹丝不动,他低头一看,只见一根小小的筷子正止住了斧子的下落。

拿筷子的人正是那头戴斗笠的人,此刻,他用另外的手一掀,将那莽汉的头巾摘了下来,露出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斗笠客冷冷地说:“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没有留辫子,你难道真不畏惧大清法律吗?”

玄烨面露喜悦之色,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还有如此忠君爱国之人,心系国家法律。

那莽汉瞧了瞧那根筷子,知道遇到高手了,赶紧撒手,撤退,一直退到门外,才嘶声大嚷:“臭小子,你知道老子是谁?菊花教你听过没有?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叫兄弟们去。”

等他走后,那斗笠客低声说:“他是菊花教的人,你们如果不想惹事,就快点逃吧!”

菊花教的人我已经领教过了,知道他们成员多,手段残忍,我看看玄烨和容若,他们却一点想要逃跑的意向也没有,依然稳坐如泰山。

玄烨说:“兄台如果不嫌弃,不如坐下交个朋友如何?”

那人诧异地问:“坐下?你们是不是不知道菊花教的厉害?”

玄烨淡淡地笑着:“兄台让我们逃,自己却不露声色,是不是太瞧不起我们了?”他眼神示意,容若领会,抱抱拳,忽然去摘那人的斗笠。

那人迅猛躲开,和容若缠斗起来。

我看得眼花缭乱,此人武功之高,果然与容若大哥几乎不相上下。玄烨眼里也露出羡慕之色,他身为皇帝,平日处理朝政大事无暇勤练武功,不能成为一个武林高手这一直是他的遗憾。所以只能如我一样饱饱眼福而已。

缠斗了一碗茶的功夫,两人依然不相上下,容若大哥先跃了出来,终止了比试。那人呵呵笑着,说:“原来阁下武功如此高深,是我看错眼了。”他自己摘下了斗笠。

斗笠摘下来,我们都傻眼了,如此俊美的脸庞,看上一眼简直令人无法呼吸。

容若惊呼:“文承佑?”

那人一脸茫然:“阁下认识我?”

容若脸上现出失望之色,也难怪,心高气傲的他与文承佑有过一面之缘,原以为对方一定像他记得他那样依然还记得他纳兰容若,哪里知道对方早已将他忘记了。

(1)俊美的公子成了我的贴身保镖(下)

更新时间:2008-9-279:38:00

字数:1579

容若不得不提醒他:“那次,在天桥下,我与文公子曾有一面之缘,文公子当时教训了法兰西人沙普,我们都在台下看得拍手称快,公子难道忘记了吗?”

文承佑轻轻“哦”了一声,转头凝视着我,才恍然大悟:“想起来了,你是纳兰容若,这位……原来是一位女子,呵呵,幸会幸会。”

纳兰容若悻悻地说:“看来文公子只记得这位女孩子。”

我横了他一眼,你就嫉妒我吧!心里却十分高兴,没想到这个简直比崔始源更帅气的男孩不记得纳兰容若却记得我!可见我真的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啊!

我热情地邀请他坐下来一起用膳,他坐下来,我的眼睛一刻也离不开他,越看越觉得养眼,唉,女人一旦好色简直比男子更加过分。

玄烨不得不用咳嗽提醒我注意礼仪。

玄烨问:“这菊花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组织?”

那人喝了杯酒,话匣子打开了:“菊花教是一个扶明灭清的组织,领头之人相传是明朝大将军屈文翰之子。他们之中不乏江湖之人,也有很多是来自贫苦农家的子弟。本意不过是与朝廷对抗,但因组织机构逐渐庞大,成员里渐渐出现了一些不法之徒,做些抢占百姓钱财,杀人掠货的勾当。刚才那人头缠毛巾未曾留发,分明就是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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