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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绯晚不参与他的事业,久而久之,和这帮人就没了联系。
经历岁月的蜕变,蒯礼身上少了当年的爽朗,多了一丝阴郁,他像不认识迟绯晚似的,脸色冷漠,浓眉紧锁,绷着张满是疲态的脸,眼里爬满了红血丝,仿佛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觉。
迟绯晚心里咯噔一顿,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她扭头看向不远处紧闭的总裁办公室门,屋子里隐隐约约传来激烈的争执。
——“老子他妈今天把话撂这里,老子要是出卖公司,全家死绝!但是沈知凌,咱们哥儿几人这么多年交情,你这样搞我们?”
——“rto芯片从技术到研都是梁墨自己的成果,他只不过是为了扞卫自己的理想,另寻门路,你他娘的把他弄进局子里,蹲大牢?”
这个脾气火爆的嗓音叫闫军,是沈知凌大学寝室长,公司创立初期,负责产品宣,后来与梁墨等人一起被调去了其他城市。
迟绯晚记得,当年送他们践行,自己还做了一桌好菜招待,想不到再重逢,这些与沈知凌出生入死的兄弟竟然已经和他反目成仇……
“看到了吧?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蒯礼冷然地冲她讽刺一笑,“嫂子,他已经变了。”
迟绯晚浑身一震,僵立原地,死死掐紧了指尖,看到蒯礼的那个笑容,她心里比被凌迟还要难受。
原来老秦说的叛徒,指的是他们几个……
难怪他不肯多说。
闫军怒气冲冲摔门出来和蒯礼一同离开了。
办公室的门洞开。
迟绯晚看见沈知凌身姿笔挺的站立桌前,他目光清澈如潭水,手按在办公室的红木漆桌面上,苍白着冷酷的俊脸,将面前一份离职报告撕成碎片。
迟绯晚攥紧手里的便当,目光遥遥与他相望。
这一刻,她突然觉得沈知凌高大挺拔的身影如此孤寂,却又如此冷傲自负。
也许从他决定为了往上爬而不择手段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和这些人分道扬镳。
金字塔顶端的那个王座只有一张,他必须踩着旁人的尸体,才能坐稳。
迟绯晚深吸了一口气,抬脚朝他走去。
办公室里一片狼藉,闫军刚才拍桌怒吼,想来也是撒了好一通野。
“你还好吗?”
迟绯晚将手里的便当放到桌上,默默替他整理起了桌面。
“不太好。”
沈知凌坐到老板椅上,一手支着额头,揉了揉眉心,“晚晚,你过来。”
迟绯晚的心没来由一疼,纵然他对昔日同袍如此心狠,到头来,她心疼的竟然还是他,她不知道他做出这个决定,用了多久时间,会不会有那么一刻感到后悔?
若有一日,他坐上了顶峰王座,回看着脚下“尸骸遍野”会否感到孤独?
迟绯晚抬脚走向他,还没靠近,就被男人一把拽了过去,跌进旋转椅中,沈知凌抱着她,将脸埋进她的颈窝,声音沉闷至极,“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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