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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郡恒山与广阳交汇之处,便是天英城。
日暮时分的一场暴雨来得格外的急,乌云黑压压的一片遮天蔽日,顷刻之间便由白天变成了黑夜。
孙有善用手中的烧火棍吹了吹灰,抬起眸看向了被他的一众手下包围着的那个少年郎,
他们是天英城玄武天斗寨的人,天斗善武常出城打“野食”,这回运气还算不错,劫了一个车队的绸缎。这东西可作钱使,就是过于金贵,沾不得一点雨。
赶在暴雨之前,孙有善便寻了这破庙歇脚。
“我再说一句,给老子滚出去!这地方你爷爷们要了!”
那少年郎背上插着一把金丝大环刀,孙有善虽然不是使刀的,但也瞧得出这就算不是神兵,那也是一把利器。
庙中没有雨,他也戴着一方斗笠,只让人瞧见一张薄薄的紧抿的唇,和半张白皙得同死人没有两样的脸。他没有背包袱,肩膀上却是斜挂着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头箱子,看上去像是郎中的药箱。
“臭小子!你聋了,没有听到爷爷们的话吗?你要是再不滚出去,就别怪爷爷们不客气了。”
那少年没有说话,可孙有善明显的感觉到,他身上的气息已经变了,那种像是被苍蝇打扰了的不耐烦的感觉,让他随时都要狂一般。
从这里再往前,就只有天英城了。
孤身一人上天英城的,就没有几个善茬子。
孙有善想着,却并没有制止手下的人对着那少年吆五喝六,那人不善又如何,他们天斗寨又有几个善的?
他想着,突然竖起了耳朵朝着门口看了过去。
之前满是蛛网和杂草的破庙,在新人进来的一瞬间,仿佛焕然一新,一下子变得亮堂了起来。
“今日兄弟们艳福不浅啊,这荒郊野外的,居然来了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莫不是专门来勾人的狐仙吧?”
“孙三哥,你先上!兄弟们不同你抢头筹!”
孙有善没有理会那些弟兄们荤素不忌的话,上下打量了方才进来的小姑娘,她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一张脸嫩得能够掐得出水来,这绝对是富贵人家方才养得出来的好皮子。
她穿着一身玄色的骑衣,整个人像是要融入到夜色当中一般。在她的腰间,斜斜地插着一把匕。
那匕瞧着普普通通,但刀面却是泛着青光,仔细看去,还能瞧见上头刻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小字青鱼。
除此之外,最夺人眼的便是她被雨水打湿粘在身前的带了,那带一根写着天理昭昭,另外一根却是百无禁忌,黑白的配色像是死者的挽联,瞧着便让人觉得犯了禁忌。
雨中的怪人,来了一个,却是又来了一个。
孙有善想着,就瞧见那小姑娘冲着他这边走了过来,她毫不客气的将手中伞搁在了一旁,然后在火堆旁边坐了下来,那不客气的程度,像是她才是主家一般。
“哥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过来坐。”
她的声音有些清冷,配上一双上挑的丹凤眼,远比寻常小姑娘有气势得多。
可饶是如此,先前那说荤话的壮汉,亦是神色荡漾了起来,他眼珠子一转,冲着众人说道,“哈哈,当真是世道变了,如今的小姑娘比爷爷还猴急!都叫上哥哥了!”
众人一听,都会心的笑了起来,只有孙有善没有笑。
他惊讶的现,先前还百般不耐烦的少年郎,像是被人顺毛摸了的猫,一下子就平静了下来。
这小姑娘并不是在叫他的手下朱武,而是在叫先前那个斗笠少年,他们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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