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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是热的,冒着带着米香的雾气,唐煜正在路边摊上喝粥。
他的对面坐着曾小白,也在喝粥。
粥很稀,几乎捞不到几粒米,味道也不佳,但是咸菜却很咸,所以他们很快就把粥喝完了。
看来这两个人都是比较容易满足的人——至少在吃喝上是这样。
他们已到了洪湖。
这时江南的花已开始飘落。
唐煜放下碗,数不清第几次地说道:“你能不能别再跟着我了?”
曾小白砸吧着筷子头,道:“不好。”
唐煜道:“为什么?”
曾小白道:“你钱比我多,我可以蹭吃蹭喝;你功夫比我好,关键时刻可以保护我;而且找你麻烦的人实在是太多,一路下来,找我麻烦的人反倒会莫名其妙地减少。况且我跟着你有什么不好?两个人一起总比你一个人强。”
唐煜冷冷道:“我不需要。”
说罢,他便起身离开粥摊。
从洞庭到鄱阳,他已走了一个月了。
曾小白断断续续、时隐时现地也跟了他一个月了。
这人是什么目的?
唐煜猜了很多,但不能确定。
他知道这人平时都是干一些杀手的勾当赚钱。难不成有人花了大价钱雇曾小白杀他?
不,曾小白干事有规矩,要杀绝不会拖拉这么久。
规矩二字很神奇。一个人若想在江湖上干点大事,有点名气,必须得有几个不可破的规矩。似乎惟其如此,这个人才是可靠的。
既然不是有人买他的命,那是什么——唐煜想不出。
他索性不想了。
他只知道,这个人有的时候是有用处的。
有用处的人,岂非总是比没用的人让人持保留意见的时间长些?
更何况,两个人确实比踽踽独行要好。
即便他早已习惯了寂寞。
曾小白走在一旁,手里捧着一把水嫩嫩的樱桃,一边吃一边漫不经心地道:“哎,我说唐兄,今天天气这么好,又是大早上的,你板个脸干什么?要杀人也等到傍晚再杀呗,早上筋还没抻开呢,就沾一手血,心情多不好——哪,樱桃,吃不吃?”
唐煜不理他。
曾小白毫不在意,又道:“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呢吧,我看不如这几天你先养着点,”他随手扔掉果核,“哎,走走走,你看那边有条杂货街,咱们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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