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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同学们说说笑笑、兴奋不已,逐渐哀怨声四起,再逐渐,就悄无声息。他们疲倦得连牢骚也发不出了。
“我不行了,我要睡觉!”沈茜呢喃。
“我走不动了,我的脚疼!”采灵哭声诉说。
“坚持,坚持,别停下,否则我们会掉队的!”妙云拽着采灵,同时狠狠掐了一下沈茜,不让她睡着。
沈茜疼得直嚎叫,清醒片刻,又继续瞌睡。
“唱歌!”采灵喃喃地说,“妙云,你快唱,高声点!”
妙云唱起来,由于口中干燥,她的嗓音嘶哑,她又故意拔高音调,就使得歌声不像是歌声。但对疲倦不堪的同学来说,却是天外来音。
“前进、前进,我们的队伍像太阳……”
连长正愁着如何鼓舞士气,听到歌声,他立刻高喊:“唱歌,撕开嗓子唱,小伙子、大姑娘,拿出你们狠劲来!”
于是黑漆漆的夜晚,一望无际的草原飞散出学生们高低不平、难成曲调的歌声。
过去许多年,同学们都记得那个夜晚,在旷野里,他们高唱凯歌,和疲惫、懦弱、睡眠、痛苦作战,挑战自己的极限。
经历了那样一个艰苦的拉练,同学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七月暑假,同学们都回家了。人豪坚决地把妙云拉回了老家。想到她一人孤零零地住在宿舍里,他无论如何也舍不得。
孟家对妙云表现出极大的欢迎,这使得自卑的妙云感激不尽。她庆幸遇着像孟家这样的好人家。其实,哪一个家庭,遇到妙云这样的儿媳妇,不会热烈欢迎呢?她不只长相秀美,性情也好,朴实、勤快、尊敬老人。
“你就和孟蝶住一起!”孙阿姨对妙云说,“在这里,别客气,就是自己的家。过几年,你和人豪结婚,我们再买新房子。”
妙云脸红。他们已经想得那么远了。不过孙阿姨这样一说,她也可以安心了,这表示他家认可了她、接受了她。
孟蝶高兴地说:“太好了,我有个做伴的了!”
人豪用自行车带着妙云去他的小学校,向她描述他小时的那些“壮烈”事迹。空旷的大操场,毒辣的太阳炙晒,人豪跑到主席台上,对着台下的妙云说:“美丽的顾妙云,孟人豪要为你唱首歌!”说着他就在台上嘶哑地唱起来。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
妙云笑着。他多么容易快乐,他的笑容多么璀璨!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开学了,他们开始上课。妙云一边学习,一边继续打工。她先是在街头发传单,接着去一家餐厅做服务员。一个偶然的机会,餐厅老板听到她在唱歌,惊为天人,推荐妙云去一家pub里唱。
“我不会唱流行歌曲,我只会一些民歌,比如《我的祖国》、《九九艳阳天》等。”妙云和pub老板说。
“我这里就是这个怀旧的特色,推广民族经典。你唱得好,我多给你薪水!”老板说。
听到多给钱,妙云一切顾虑全部打消,她要唱,不就是唱歌嘛!比起打扫卫生,轻松多了。
她犹豫几次,终于没把在pub唱歌的事告诉人豪。她了解,人豪的思想在某些方面还是保守的。他喜欢听妙云唱歌,可是只喜欢她唱给他听,不喜欢她登台演唱。像那些老观点,他觉得,一个女孩子站到台上,那女孩子就被侮辱了。如果让他知道,她在鱼蛇混杂的pub“卖唱”,他会骂死她,会蔑视她、看不起她、疏远她。他是个非常清高、自负的人。
虽然是他猛烈地追求她的,然而当他们恋爱起来以后,妙云的心态就一直处于弱势,她因为爱他,就事事迁就他、讨好他。他是大男子主义,虽然也为妙云做些“丢脸”的事,那都是在他的高调“一切为了伟大的爱情”的调调下才做的。他的原则是顽固之极的。妙云越了解他、越爱他,就越让自己“委曲求全”。都是因为爱呀!失去家庭的温暖,忽然有个人来热切地、真诚地爱她,她太珍惜了!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妙云恬美的歌声回荡在pub里,虽然已经人满,但很寂静,大家端着酒杯,忘记了喝,凝神倾听如此美妙的歌声。在流行歌曲日益泛滥的今日,民歌仍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还有很多人喜欢民歌。
当谭隽进来时,就是这个场景。平常有些嘈杂的pub,此时却安静无声。正前方的台上,一个穿着《红灯记》里李铁梅那样的衣服,梳着长长的辫子,动情地演唱。当她唱道:“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时,他能感觉到她浑身充满力量,有一股凛然的威风。
妙云走出pub,仰望夜空,漆黑一片。夜已深沉,城市依然车水马龙,万家灯火闪烁,一阵夜风吹来,倍感孤单。
眼看末班车开走,妙云气得直跺脚,都怪她刚才走慢了。难不成今晚走回去?反正她舍不得打出租。
就在她踌躇、后悔时,一辆车停在她身侧,妙云一愣,就见谭隽的脸部从里面探出来,“我正要去学校,走吧!”
妙云犹豫一下,上了车。但一坐稳当,转头望见他那目光,她就后悔了。这人一副猎手的神情,仿佛谁在他身边,连秘密也保不住。
“唱得不错!”他懒散地说。
“不是身材不错了?!”妙云讥讽。
他笑了,“别那么记仇!”他按下车里的播放机,里面流淌出蔡琴的歌声:“像一场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啊……友情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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