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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2页)

小时候大家伙住的近,霍峋他三哥闯祸被霍峥捶打的哭喊前后院儿都能听清。

霍峋当然也挨过揍,但那是小伙伴们一起闯的祸,而且每个小的都是家里的金玉蛋,最后挨打的就霍峋一个。

小时候的霍峋就拗,咬着牙流汗也不流泪,发出的哼声还没有皮带破空的骤响吓人。

李晌趴墙根儿瞅见过一次霍峥的家法,那皮带没抽到他屁股上,他却觉得自己的屁蛋子也开花了。

“实在不行,你就跟你大哥服个软,股票什么时候炒都行,顺你哥的意出国读硕士或者考个军校才是不挨揍的正经事。”

“不要。”霍峋不肯,其实换做从前他对自己的人生没有太多打算,出国读书又或者读军校当士官,家里给他的建议他会去考虑。

但不知道为什么,从霍峋接触这种孤注一掷的生意并从中见证一连串的零流入账户后,他对大额的金钱就有了一种追逐和偏执,慢慢只恨自己赚钱不够快不够多。

他知道这样的心理其实尤为凶险,可就是放不下,就好像他已经预见,未来会有用钱的大劫难。

那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要他奋不顾身,要他倾尽家财。

——

郑秋白和霍峋的同居叫霍嵘知道,当即来了电话,啧啧称奇:“你竟然收留我弟弟?我弟弟竟然也跟你回家了?”

作为郑秋白的大学好友,霍嵘知道这人从大一起就没在学校住过宿,说不习惯和别人住在同一个空间。

后来郑秋白在大学附近有间公寓,霍嵘常会找他过去玩,但无论闹到多晚,郑秋白也绝不会留宿他,那种对和人同住的排斥不做虚假。

至于霍峋,这小子从小就独,霍峋三岁时,家里房子还不够大,男孩子睡一屋,霍峋就是自己跑到客厅睡沙发,也不要和霍嵘挤一张双人床,嫌弃的很。

他还有洁癖,因为霍嵘睡觉流口水到他的枕巾上,气到小脸发青,小小年纪就使用暴力。

霍峋怎么样郑秋白不知道,他是没有和人在一个空间闭眼安眠的习惯,哪怕上辈子和叶静潭同房,都是做完后各回各屋,他从不留叶静潭在自己床上过夜。

不安心,也不放心。

“放心,我和你弟弟不是同床共枕。”

“我知道,按我弟弟那小孩脾气,要是同床共枕,估计你就要来给我当弟妹了。”霍嵘在话筒那边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个很戳他笑点的笑话,“前两天我大嫂去茶楼找大仙给我家人都算了算,大师说我弟会早婚早育,还会娶个比他大四岁属马的妻子,我一寻思,你不就属马。”

郑秋白今年二十三,属马,正好比霍峋大四岁。

“你也迷信上了。”郑秋白举着电话,不太想继续和霍嵘唠家常。

“确实迷信,但多少人排着队找他算,听我妈说十多年前宋家家主就是请这位改的姻缘,本来是什么鳏夫命,结果现在家庭和睦,儿女双全,美满到叫人眼红。”

这八卦郑秋白也有所耳闻,甚至知道的还更多些,霍嵘话里提到那位宋家的家主叫宋庭玉,是京市赫赫有名的地产商。

立人集团起步时,对方的楼盘已经在遍布京市了,这一家子,在港湾便是真正的豪门望族,和一般做生意的人家不一样。

有关这种豪门的辛密,只会比叶家更多。

其中最花哨的就是这位宋董事长的爱人是个男人,两人还育有一儿一女,这两个孩子怎么来的众说纷纭,其中最扯淡也最甚嚣尘上的,说是宋庭玉其爱人生下的,毕竟他们二人真正恩爱非常。

郑秋白只模糊记得,那是个滴酒不沾,到点便离席回家,提起爱人脸上会浮现烟火气的人。

“男人怎么能生孩子呢?”地产大亨间的宴席散去后,叶静潭是这样对郑秋白讲的,“明明我的秋白都不能。”

郑秋白当时只当他在说醉话,却没听出,原来从那时起,叶静潭就在贪心。

“……霍峋是我们家最早结婚的也成,我倒是还挺想当伯伯,”霍嵘一说起话来就没个消停,话筒那边的静默引起了他的注意,“喂喂?你掉线了?”

“没有。”郑秋白将脑子里那段不愉快的碎片记忆甩开,“霍嵘,我一会还有客人。”

霍老三总算知道安生挂断电话也是一种美德。

来客是杜希,他是下班顺道过来给郑老板送东西的,“这是你丢的钱包?梁明成还忙着呢,让我把这个给你送来。”

两人共同的同学梁明成是桥东区公用事业单位的,找这种丢在垃圾桶里的东西正好顺手。

黑色的真皮钱夹,单调又简单,不像是郑秋白会用的款式。

杜希一路送来,不知道多少次想打开看看里面的东西,但最终没好意思。

“这么快,我前几天刚老梁提了一嘴,”郑秋白接过,翻开瞅了眼,霍少爷十三四岁拍的身份证就在里面放着,傻兮兮的模样叫郑爷忍俊不禁,“就是这个,真帮大忙了,改天我做东,请你们两个吃饭。”

看着青年脸上的笑,杜希下意识偏开视线,“这都是小事。不过秋白,这周五我准备请同事吃顿饭,事到临头定不到好的酒楼了,你这可以借我个包间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叶狗:男人怎么能生孩子呢?

温崽(儿女双全版):我以前也觉得不能

郑爷(还没意识到命运的安排已经悄悄埋下伏笔版):生孩子?下辈子再说吧。

——

修改一个bug郑爷属马

第18章霍田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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