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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听她是如何跟她的情人如何四目相对甜蜜在心头。
身为单身狗的我依旧一脸冷漠_(:3」∠)_
【10】
格洛芬德尔来找我,他跟我说,这几年米斯林并不算很安全。莫高斯的半兽人军团实在又多又烦,于是精灵王决定,将族中妇孺迁往靠近海岸的塔拉斯山。
我已经从医疗长那里毕业了,成为了一名医疗官,本应该留在米斯林,但是他却希望我也去塔拉斯山。
我抿抿唇,却有自己的打算。
爱贝丝结婚后肯定就去多瑞亚斯,凯兰崔尔也去多瑞亚斯。
于是我也选择了多瑞亚斯。
当然了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我是跟格洛芬德尔别扭什么的,我可没那么小气。
纯粹是我大天朝子民的习惯问题——哪里有人往哪儿钻,有熟人好办事。
而且,我也该出发去找我回家的契机啦。
【??作者有话说】
恩,男主想告白,女主不肯接受。
就问你们,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啊哈哈哈哈哈哈……
当然了这文并不虐的,加上又不长,下一章应该就能圆转回来了。
我的目标可是甜甜甜!
◎我的穿越任务之毛团无敌小乖乖◎
【1】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七十年,我艰难的在沙漠里行走。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格外的想念曾经的我自己。
曾经我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曾经我脚踩九州,王霸之气……
曾经我……
然而现在我就是个弱鸡
想想都是泪。
【2】
沙漠在中土大陆的最南端。
由于对大陆不熟,所以我去了一个陌生地方行走了很久后,就会沿途折返回到多瑞亚斯,然后将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绘制成地图。开始的时候我的行程大概都是一两年左右,后来变成了四五年,这一次来到沙漠是我所进行过的最长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出来近十年了。
我见识了许许多多,诞生还没有多少年的人类,他们好奇,机敏,但也容易动摇。我当时在旅途中的修养救了一个人类小孩,因此顺便跟他们生活过一段时间,为他们奏琴,同时也传授了他们一点医术。
我还遇到过矮人一族,这一族真是相当有意思,别看个头小长得糙,但是确实天生的能工巧匠,连最被众神偏爱、点亮所有技能的精灵都不一定能够比上他们的手艺。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们以为我还是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吵嚷嚷的争执不已。但是,在我拿出我的酿酒手艺后,这群矮人们瞬间就将我奉为了座上宾。
我的酿酒手艺可不是跟精灵学的,这一点我可是有着属于自己的原则与高冷。
比吃喝谁敢踩我大天朝,一瓶二锅头分分钟砸死他_(:3」∠)_
【3】
我的酿酒手艺征服了矮人族,我教了他们酿酒,而在分别的时候,矮人族则送了我一整套由他们精心打造的白宝石秘银首饰。
如果说大部分矮人包括矮人国王在内的,都喜欢我酿的酒,而年轻的矮人王子则是看中我的锻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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