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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也奇怪,以前嚷嚷了无数回要减肥,一直没成效。这一次的结果却好得出乎意料。
如果是以前,她会惊喜得想叫吧。
如果是那时,还在沈空眠的身边的话,呵呵。
减肥减得差不多了,第二步就是美肤。
一个女人的美丽,不止取决于身材,也取决于她的肤色。
要肤色好,肯定要气色好。
而气色,取决于长期的饮食、睡眠、心态、运动,以及滋养。
所以,这一次与减肥不同,芳菲楼似乎给了她漫长的时间……
渐渐算下来,朱歌已经进楼三个月了,却还没有接过客。
似乎,老板步云菲已经想不起她了?反正并不着急。
但,却一直让月姨照顾着她。
于是,朱歌就这样跟着月姨,不安分却又麻木。不安分的是心头复仇之火,麻木的是如今的生活。
闲极无聊,如今也会趴在楼上看芳菲楼的人来客往、听着姑娘们的家长里短。
只是,对什么都没兴趣。
万事不牵心。
每到傍晚,只要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只为坐听一曲花魁蝶恋舞的清雅琴音。
对于蝶恋舞,朱歌的心情是复杂的。
☆、第131章朱歌的故事
一方面,她痛恨恋瑾年夺走了自己的一切:赖以生存的丈夫和爱情,以及,自己的身体。
“其实,身体什么的,我夺不夺走都一样。反正,你都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尤其,听到恋瑾年边穿衣服边说这句话的时候,朱歌特别想掐死对方的!
可是另一方面,她的身体,却并没有抗拒被推倒。
相反,甚至可能还……比较享受?==
不行!不能这样!一定不能这样!
一定是太长时间没有接触男人的缘故!!!
“你真的确定要接客?”老板看着站在房中的女子。
“是。”
“你确定第一个要接的客人便是他?”老板再问。
“是。”声音坚定无比,如同朱歌此刻脸上的表情。
不是她还想着那个男人,而是因为——尼玛那是她唯一喜欢过的男人啊!那是曾经男女正常向爱情的味道啊!!如果再不回味一下正常向的爱情,她怕自己真的会被恋瑾年掰弯啊!!
不不不,自己才不是弯的!
自己一直喜欢沈空眠啊!!
对对对,自己只是被沈空眠伤透了心,所以才会意乱情迷!嗯嗯嗯,自己只是被沈空眠所伤而已!爱得深才会伤得重,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对,就是这样!她要找到沈空眠,要再见见他,要报复!
步老板踱着步子,半晌,终于道:“可以。但是,记住,这个世上没有人欠你,活得好赖都在自己。如果有一天,你赢了幸福,不必感谢老天,那是你自己足够强;如果有一天,你输了幸福,也不必埋怨老天,那是你自己还不够好。人生每一步路,都是自己走的,无所谓对错,最重要是每一步都不能违心。”
朱歌一怔,点头。重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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