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夫郎接过银钱顿了顿,漂亮的猫眼很深地看了黎源一眼,“小苗带着卖粮钱跑了。”
黎源点头,“回来的路上听说了。”
知道了还把钱给他保管,小夫郎险些藏不住笑,他搬来凳子把银两藏于不同的篮子里,其实他跳一跳也能拿到篮子,但小夫郎不会做那般粗鲁的举止,黎源倒是想举着他拿篮子,小夫郎怕痒,黎源一摸他就笑得不要不要的。
黎源只得无奈放弃这个举高高的行为。
小夫郎收起笑容说道,“以后你若是有别的心思我就像小苗那样带着银两跑掉。”
黎源冷哼,“就你那腿脚功夫,我给你一天时间你也走不出梨花村。”
小夫郎顿时被气得鼓起脸,“我现在的身体比没受伤时还要好。”
黎源指着外面的石磨,“那去给我表演一个胸口碎大石。”
两人斗着嘴开始准备晚饭,其实黎源不是没怀疑过,小苗已经脱身为何又要重新回到王家,之前百思不得其解,当他带着卖粮钱跑掉时,一切豁然开朗。
他就是为了报复王申。
那么之前的投河就显得故意为之,但小苗是大牛春狗两个孩子救起来的,怎么就那般巧?
黎源会怀疑不是没有依据,大牛春狗以小夫郎马首是瞻,别人不知道他最清楚,何况小夫郎时常救济小苗。
小夫郎不会出这种骚主意,但他应该是知情的,但在此之前小夫郎没有透露过半句。
黎源倒是没有埋怨小夫郎的意思,就是卖粮钱等于农人的活命钱,王申要是追不回这笔钱,接下来一年王家会过得很艰难。
但怎么说,王申活该!
黎源只是有些同情王伯,他断不会迁怒小夫郎,经过这事他倒是对小夫郎放心不少,不是在他面前那般娇滴滴不通人情世故的样子,外人应该骗不了他。
小夫郎原本就骄矜聪慧,只是被人害了才遭遇大难,黎源想起最初两人开始亲近那段日子,他真是走哪儿,小夫郎跟哪儿,与其说小夫郎还是孩子心性,倒不如说小夫郎害怕了,遭遇苦难的小夫郎像抓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紧紧抓着他。
现在不一样,小夫郎有了安全感,于是本性一点点展现出来,但不会跟以前一模一样,人就是这般,承接着原本的秉性,在一路前行时融入悲欢喜乐,融合成复杂斑驳的性情。
黎源只希望在小夫郎往后的人生里,与他走过的这段旅途是暖色的,愉悦的,哪怕以后再遭遇悲苦,这段经历会不断治愈他。
黎源也是用这种想法指导自己,他与小夫郎的这段快乐时光兴许会治愈他过去的悲苦,也能让他的未来充满勇气。
晚上路过厨房,小夫郎的目光划过一个个篮子,这次不用隐藏,他露出开开心心的笑容,他真实感受到自己被黎源宠爱和信任。
他可以在黎源面前做任何事情。
制衣
为了给小夫郎做斗篷,黎源找李二郎定了只白狐,原本打算用兔子毛,去李婶家做冬衣才发现白狐现在并不稀有。
李婶还问他要不要虎皮。
黎源:呃……
为减轻内心负罪感,黎源与李二郎聊了聊,梨花村靠着的大山很深,往里走还有几座高山,延绵数百里是有的,到了冬日大雪封山,很多动物出来觅食容易留下足迹,所以对猎人来说,冬季是不错的狩猎季节。
像野猪麂子这类动物主要卖个肉钱,真正值钱的是猛兽的皮毛骨,狐貍的毛也值钱。
“我看黎大哥有些不忍心,到底读过书,心中仁慈,狐貍这东西长得快,等明年这时候,又是一窝窝小狐貍,如果母狐貍受伤逃走,你跟着去看,会发现一窝被它咬死的小狐貍,狐貍这东西坏得很,宁愿咬死后代也不留给我们,咬坏的皮毛便不值钱了。”
越说越不忍心听。
黎源找了个要看小夫郎裁衣的由头跑去李婶房间。
农村没什么不能进内人房间的规矩。
只要不往姑娘小媳妇房间钻,其他不用顾及。
李婶带小夫郎进内屋,只是避着外面那些男人们,毕竟这是小夫郎。
黎源进去时,李婶正小心翼翼拿着古香缎往小夫郎身上比划,“这料子可贵啦,我还是年轻时见镇上的富家姑娘穿过类似的,黎源那孩子可真疼你。”
小夫郎听见声音正好抬起眼睛看见黎源。
“黎哥哥,这颜色好……”鲜嫩,小夫郎后来的衣裳以浅色素雅为主,多是荼白月白带印花织锦,也有薄柿落栗稍微亮丽的,但从未穿过这般鲜艳的。
黎源笑着说,“很好看,我们种的藤蔓月季中有一株就是这个颜色,要等明年才开花,你先穿给我看,这个冬季便提前欣赏到满墙的月季。”
小夫郎红着脸点点头。
李婶在旁边看了半天热闹,“到底是读书人,说的话我这个老婆子都听不懂,但是听出一个意思,你男人夸你美。”
这下小夫郎连脖子都红了。
两人定了四套衣服,除去那件斗篷,其余都以农人衣裳为主,但黎源还是给小夫郎定了件冬日穿的袍子。
大朝除去官员服饰有特殊要求,其他人几乎可以随意穿,只要不逾越就行,农人因为要干活,大多短衣长裤,市井百姓的衣着就要丰富得多,男子最里面穿抱腹,然后是中衣,再是贴里,再套长衫或搭护,最后是领袍或道袍,最最后就是系腰带戴配饰,这种穿法比较适合秋冬,春夏要根据温度酌情更换面料薄厚。
黎源定的长衫和领袍,夏日穿的那件湖绿色是长衫,里面只穿了中衣,外面也没有套领袍,黎源好说歹说,小夫郎才愿意穿出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