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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是人之本能,若意志坚持要克制,那一颗心在怦然到极致时会替你开口。
也曾想过悄悄喜欢就好,曾经的七日他当做宝贝,简风却可能早忘得一干二净,过上新的生活。
但若没能再见,其实也没什么所谓。记忆里简风,即使照片都没有一张,也一样被他记得清楚,一样高大、帅气,一样美好。
蠢蠢欲动的心思始于元州街头撞见的婀娜靓女。恍然间意识到或许自己对余回的性向存在误会,延续了许多年。毕竟当初在山腰偷听到的那通来电,里面隐约传来是男孩的声音。
而多年后再会,他亦未曾想过,自己其实与余回中意的模样天差地别,甚至连性别都不对。
向南珺有自己的骄傲。家财万贯,人生短短,其实早已不缺什么。过惯众星捧月的日子,也收到过许多告白。
他没尝过渴望却求而不得的滋味。往往要什么没有,只需张张口。可简风成为他人生中第一个不定数。
丽湾酒店的一眼是炸开的烟花,向南珺跟住他的路上,已经想好要说些什么,为自己尚是一片空白的恋爱经历添砖加瓦。
烟花在港市的上空炸开一夜,将向南珺的心情照出一片明亮,最终彻底消湮于元州街头。
但他此时还是没做声。如果说出口,或许对方会回以一句“为什么”,这样刨根问底。
他知唯一的答案是什么,非常笃定。
中意而已。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就是看余回怎样都好。他甚至将余回视为自己彻底变成一个gay的罪魁祸首,偏偏他还无法开口问责。
现在不能讲,他始终在意aggie的存在。
他不愿做任何感情里第三个人。他需要确切地求证,十分十分急迫。
一旦能够确认,他绝不再甘心默不作声。他对余回总有说不出口的旖旎心思,不情愿一辈子做暗恋者。
如果有机会,还是想要得到。握在手里才最安心。
但余回至今没给他这样的机会。
心中播放完毕一部默片,最终却什么也讲不出。向南珺十分不甘,似生闷气一般,干巴巴挤出一句:“反正不是的。你不要这样讲。”
没什么杀伤力,像后颈已经落于人手中的猫,被拎起来才开始挥舞的爪。
还要剪掉了指甲、衬着软绵绵的粉色肉垫。
“我才不是什么好人。是你不知,总带着滤镜看我。”余回的语气难辨,总给人一种在讲笑,却又好认真的感觉,“若我真有你想那样好,就不会到了七日一定要赶你走,更不会对一个未成年硬起来。”
只听了前半句,向南珺终于抬头看他,脸上表情气鼓鼓,又被那只熟识的河豚附身。
他似乎要等余回说完,然后痛快将他骂醒。
却没想到余回的后半句直白到有些招架不住。
【作者有话说】
向南珺:(前一秒)我拳打南山脚踢北海,怎么可能撒娇。(后一秒,眼含泪光)余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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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days-6
前几日田里那位阿婆说的大雨如期而至,下了一整天。简风家某间屋朝南的窗子有绝好视角,向南珺原本打算在窗前支起画板,记录一幅绝美的雨中山景。
可惜前一晚起了风,上了年头的窗框摇摇欲坠,被一阵强风吹拂后,彻底报废。
此时风裹挟着大雨向屋内浇。向南珺只得搬起装备节节后退,叫来简风要协力将破窗封好。对方却沉默一阵,盯着地上渐聚起的水洼,平静地讲,不用管它。
两人又窝回最初的那一间屋,分坐沙发两头。一人看书,一人画画,达成默契般谁也不讲话,一时间只剩窗外淅沥雨声。
向南珺换一支铅笔出来,在纸上涂涂画画。这是他第一次尝试画设计图。绞尽脑汁,灵感似同他有仇,绝不向脑袋内涌进一丝一毫。
枯竭间,铅笔头被他塞进齿间轻轻地咬。手伸入衣兜,摸到两日前在路边拾回的那一串稻穗。
向南珺把那一支残杆捞出来,在掌心摊开。颗粒已经有些干瘪,他看着看着竟看出了灵感,按照稻穗的样子在图纸的底部加了一串坠饰。
气温随一场大雨骤降,连轴转了几日的空调终于得空休息。房间大门和里屋的房门同时打开,凉爽的穿堂风掀起向南珺衣角,甚至有些冷。
他将画本合上置于身侧,手臂环在腿前,偏头望住简风。他想起前一日在小卖部前的广场上,莫名戛然而止的话题。
“简风,”他的头垫在膝盖上,提高了音量,以盖过窗外的瓢泼雨声,“是昨天我擅自叫你‘哥’,你觉得我们还不算熟,所以不高兴了么?”
简风翻页的手一顿:“没有。”
“那你介不介意我这样叫你?”
简风放下手里的书,房门关上。瓢泼雨声被隔绝开来,屋内重归安静。
“你随意。”似是觉得这样的回复太简单,于是他补充道,“我不介意。”
“那是介意我问起你感情的事?”
为已经尘埃落定的往事介意,更不必。他摇摇头:“不是。”
他话音落了,向南珺小心翼翼,又唤了一声“风哥”。
他将书扣在膝盖上,也转过头去:“要说什么?”
“你有没有喜欢过人?什么感觉?”向南珺这样问,抬头碰上简风的视线,还是有几分冷冽。他轻咳一声,“如果、你不介意讲的话。”
简风长了一张不太会同人谈论起感情的脸。他的嘴角时常是微微向下的,眼型略几分狭长,看人的时候会露出一部分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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