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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1页)

没有人会为这么一个小小妃子,去得罪王后,因而大家脸上都挂着对新娘子的嘲笑,就算心中没这个意思的人,脸上也得嘲笑。

“咳咳”梳妆镜前的人咳嗽了两声。

新娘子身体不好,据说幼年生过一场大病,高烧不退,险些就活不成了。后来虽然人救回来了,但留下了咳疾,身子还柔弱得像一株折断了的柳絮。

风一吹就要倒的。

说起来,这种柔弱无力的类型,确实不是草原人钟爱的取向,若非脸蛋过于出色,狼王也不会要他。

人民也瞧不上他。

“王妃,喝杯茶水,润润嗓子。”大女使命人取了热茶,毕竟照顾王妃周全,也是她的职责。

那人咳嗽两声,自然要贴心得奉上茶水。

“多谢。”一只白皙莹润的手臂,从红色的喜袍中伸出去,接过了茶水。

狼庭沿用了中原人的习惯,非正妻不得穿正红,大婚之时也只得着绯红一类的颜色,不过,新王妃身上这件,倒也有些与众不同,是深深的玫红色。

瞧着做工也不太好,但狼王纳妃之言,三个月前就立下了,制衣时间是完全足够的。

八成是专门为他粗制滥造的吧。

玫红色的大袍子,给人以艳俗、妖冶,及轻浮之感,鲜少有人会选这个颜色做衣服的。何况还是婚服。

但新娘子一身奶白莹润的皮肤,竟是将这花哨的袍子,生生撑住了。甚至他的肤色是有些偏冷的色调,这红中带枚的色泽,因为有紫色调的映衬,更显人如玉璧般光莹。

也难怪刚才的小侍女说新王妃像玉兔。

月亮的光辉若是真能洒在人身上,也莫过于这种效果了。

别的新娘子,是人要衣装,这乌达尔的新王妃,却是反过来拉扯衣裳,玫红色的袍子也被他穿得比人家正红色喜服更好看。

再说铜镜中的那张脸,柳叶眉,杏仁眼,精巧的樱桃小口,不施粉黛,亦如明珠。

长长的发丝,像一卷黑色绸缎,梳成简单的发髻,已足够衬托人的娇美。

新娘子是中原人,与草原名族相比,身形本就窄小,加上先天体弱,即使在中原境内,也属于不高大的那一类。

置身狼庭之中,便只有“娇小”二字可以形容了。

距离大婚的典礼,还有一个时辰,说起来,狼庭的官员百姓,也困惑得紧,究竟是个怎样倾国倾城的美人,才能让他们的狼王连公主都放着不娶,要先纳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王妃。

当然,见过洛白的人,都知道一句“倾国倾城”,绝对没有言过其实,甚至,是谦虚了。

就算他是实打实的男儿身,任何一个国主、君王,为其美色折腰,都是人之常情。

“今日我要做的事,就是去见狼庭的百姓,向官员、将士行礼,然后为王后奉茶,对么?”

洛白的声音和他娇美的容貌,有那么一点不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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