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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的女婿,无论怎么称呼都行。
“陛下,看的过瘾吗?”
武信接过宫人递来的酒,倒进器皿中扔到炉子里。
说实话,这里还是比较冷的。
能够喝上一口热酒,身子暖上三分。
“过瘾,当然过瘾。”
杨广对这个倚老卖老的自家人,早就心生不耐烦。
得亏有武信这不按套路出牌的人,才能治的住对方。
“少诚啊,给朕细说一下如何杀了奚族首领,追到契丹的地盘将其灭族。”
杨广搓了搓手,也坐在了火炉旁边烤着火。
武信搬来桌案,将酒杯摆在上边。
烫好的酒一倒,香味顿时飘了出来。
像这种情况,朝臣倒酒肯定是给天子的。
杨广下意识去接,谁知接了个空,武信反手自己喝了起来。
为了缓解尴尬,杨广只得收回悬着的手,不断敲击着桌案。
武信见状,这不是尴尬了吗,赶忙给广哥满上。
“这还差不多。”
杨广品着温酒,细细听着武信讲述最近交战之事的细节。
战报中不明显,现在听了才觉得武信胆子一如既往的大。
五十人就敢深入奚族老窝,一般人谁敢这么做。
更别说一千人追击契丹人,追到了人家的家乡了。
“陛下,奚族已经名存实亡,契丹首领战死,更是一盘散沙,他们的百姓该如何安置?”
武信送走一批人去挖运河,但还有一大批人留在各自的家乡。
“奚族,契丹,霫族之地不适合耕种,此地朕打算放弃。”
杨广也是思虑了许久,他想过迁徙大隋境内百姓来此。
这里的地势比较平缓,水源不适合浇灌,气候也不适合耕种,无法产出粮食。
否则,这些游牧民族也不会因为天气寒冷之时没了食物,而对大隋边境进行侵略。
游牧,半游牧民族生存的地方,大隋的百姓也无法适应生存。
“那这些地方要直接舍弃吗?”
说实话,武信还是有些不舍得。
虽然这两个地方并不大,但也与隋朝三个略微大点的郡差不多。
何况这还是将士们用性命去打回来的,舍弃了多多少少有点心疼。
“不,朕要把这里改成养马场。”
杨广目光深邃,将来少不了与突厥一战。
这些游牧民族常年活在马背上,马就是他们的第二条生命。
大隋如今的马场也有,养马的地方却没有这里要好。
而一旦与突厥开战,马匹也成了极为重要的战争利器。
到了那时候,马匹肯定不会贩卖给大隋,单靠自己养的也不够。
奚族等地,便成了最好的养马场地。
只要派遣大隋的士卒驻守,即便有敌人来犯,边境上的大隋将士也能及时赶到。
何况平了这三地,再灭高句丽。
到时,大隋的威名定然响彻天下。
大隋的养马场,又有谁敢觊觎?
胆敢来犯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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