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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没问题!”谈心把袖子卷起,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走着!”

谢田青往后脑耙了耙头发:“太好了!我来介绍还是您亲自来?”

“低调一点。”谈心笑道,“我自己来吧。”

舞台上灯光再度亮起,他已经站在了立麦前边,刻意微微压低了声音:“大家好,我是谈心,很荣幸今晚能跟异特龙一起演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个难忘的夜晚。”

台下骤然响起一片尖锐的叫声:

“啊啊啊啊啊!梦幻联动!双厨狂喜!”

“卧槽,今天来着了!”

“天哪!!有生之年还能看到我前夫站上这样的舞台!”

……

沈由衷赶到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

他今晚有饭局,定不会为了一场演出而推掉,但听说谈心也来,自然也不会错过,

好在晚饭过后已经不再是晚高峰,司机贴着限速一路风驰电掣,他正好赶上了谈心的亮相。

舞台上的青年有一种区别于平时的意气风发,宽松的潮牌衬衫束进黑色牛仔裤里,更显出一杆窄腰和长得逆天的腿,脚上穿的是高筒靴,别有一副干练和酷劲儿,长发自然垂落,把他精致的面孔衬得只有巴掌大,烟熏妆一样的哥特眼线勾得那双小鹿眼更加灵动,而眼眸中蕴含着的那股狂野劲儿简直令人着迷。

沈由衷还没有见过他的这一面,又是第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目光落在他颈间的吊坠上,迟迟挪不开目光。

开头先是一段键盘的钢琴音,安静而凄婉,谈心双手握住立麦上的话筒,闭上眼清唱:“残梦,因你而起,远方,是追寻的痕迹,夕阳,染红了天际,而我,坚定了爱你的意义……”

和他平时唱歌的声音也不太一样,这把嗓音抛弃了华丽的技巧修饰,听起来更加朴实无邪,更直抒胸臆,也更具有强烈的少年感。

接着劲爆的鼓点响起,电音吉他合着贝斯齐鸣,金属音刺穿观众的耳膜,谈心将麦克风从架子上取下,唱腔骤然变了风格,像是从胸腔里发出了震彻灵魂的嘶吼。

沈由衷虽然是个少年天才,但也并非只顾死学习,年少时对各种流行乐多有涉猎,更何况他在欧洲长大,对于摇滚算是近水楼台,哪怕并不热衷,也有一定的了解。

他听得出来,谈心现在用的是金属乐常用的硬核嗓,带来了无与伦比的感染力。

整个现场炸裂开来,粉丝们高举双手,比着摇滚的“金属礼”手势,跟着台上的人一起尽情吶喊。

异特龙的歌词写得很有感染力,充满了青年的激情,这种词不需要多复杂,只要能戳到人心坎上就行,再跟具有独特个性的音乐相结合,立刻能燃起人心中未曾冷却的火。

谈心站在台上,感觉好像是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园,身为一名曾经的爱豆,他的台风无懈可击,而他的热爱又从吐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举手投足当中流露出来,成功地与这个舞台完美融为一体!

不管什么艺术作品,真情始终大于技巧,就算技术还不够成熟,幼稚又拙劣,但只要是出自真心的表演,总会引起观众或读者的共鸣。

台下的观众显然受到了蛊惑,疯狂地跟着他演唱,跟着台上的乐手们一起兴奋甩头——在清醒的人看来,这里仿佛是群魔乱舞,可摇滚乐的现场不需要清醒,它只需要一起rock≈roll,一起躁动,一起嘶吼,一起忘却所有烦恼,沉溺在音乐的殿堂!

谈心和他们唱的第一首歌是异特龙的处女作《残梦》,第二首是最受欢迎的一支,名叫《九霄云外》,第三首叫《那年我离开了家却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

这三首歌唱完,这次演出也已经到了尾声,可粉丝们完全不满足,纷纷喊着“enre”,把点亮了手电筒的手机挥舞成了一片星星的海洋。

谈心唱得很兴奋,确实意犹未尽,感觉把最近以来憋在胸腔里的闷气全都释放了出来,他当然是很想再唱的,但还是得尊重主角的意愿。

他也出了一脑门汗,把头发往后一捋,微微气喘道:“怎么样,来不来?我都行,你们热门的几首歌我都会。”

谢田青稍微跟队友一合计:“谈老师,唱《剖开胸膛》行么?”

谈心一打响指:“行!”

他看见舞台一侧有侍应生打开一瓶威士忌往杯子里倒,大步走过去拿了一杯,仰头一饮而尽,辛辣的味道直冲天灵感,简直是最立竿见影的兴奋剂。

“走,给这场演出画个完美的句号!”

台下的沈由衷也在翘首期盼,他其实喜欢偏安静的音乐,但今天第一次感受到了摇滚的魅力。

确切地说,是谈心的魅力。

这让他不由地想起了两年前在酒吧第一次见到对方的样子。

那时候谈心的头发还是黑的,没有这么长,胡乱扎了个小揪揪,虽然不齐整,但自带一种慵懒的美,那天晚上他像是化了妆,带了那么一点点眼影,在灯光下blgblg闪着银光,衬得那一双眼睛宛若盈盈秋水,更加动人。

沈由衷平时不喜欢化妆的男人,但是尊重祝福,可他看到谈心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男人很适合化妆。

因为他太精致了,像是栩栩如生的bjd娃娃,恰当的妆容只会让他呈现出不同风格的美,而没有任何脂粉气,更没有那种做作的阴柔感。

有那样一副容颜,什么装饰都会是锦上添花。

那一天沈由衷本就是来酒吧“捕猎”的,猎人看到合心意的猎物,就像吸血鬼见到甜美的血奴,或许跟见到喜欢的人也是一样的,心脏也会不由自主地加速跳动,肾上腺素会加速分泌,不顾一切地想要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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