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去的是传统的农家小院,生意不错,一楼已坐满,二楼也只剩一桌,在里面谈话要扯着嗓子,不然就要坐得近些。
晏山行云流水地点菜,顺道和老板寒暄几句。点完菜他和隋辛驰说话,被吆喝声拦截,隋辛驰听不清,于是坐到晏山身边去,倾过去向晏山那边说:“什么?”
他喷出均匀短暂的呼气,像薄薄的絮降落在晏山耳廓。
晏山说:“糟糕。”
糟糕什么?隋辛驰歪着头看晏山,看他眼睛眨了又眨,怎么带不出第二句了。隋辛驰忽然变得很有耐心,觉得等待是件有趣的事情。
“我忘了问,你能吃辣吗?我点了哑巴兔。”
“不太能。”隋辛驰说,“但可以试一试。”
这一试几乎让隋辛驰整个人都烧着了,眼角到锁骨红成一片,他皮肤白,红得就更骇人。哑巴兔真让隋辛驰辣成哑巴,晏山撑起脸颊看隋辛驰笑,说:“我默认湛城的人从小就吃辣。”
“我不在湛城长大。”
“说得我很愧疚。”晏山将兔肉推离隋辛驰,“别再吃了,我再点两个不辣的菜。”
饭后,晏山买了两瓶酸奶,缓解隋辛驰舌尖的痛。隋辛驰咬着吸管,牙齿被酸味围拢了,清淡的甜藏到牙龈后面去。
他们围着县城消食,很自然地同行,没有人提出分别。县城实在枯燥,唯有一处公园作为娱乐场所,设置年久生锈的健身器材、灰扑扑的长椅,这里又是微型的儿童乐园,一列三座的火车载着两个小朋友不知疲倦地绕公园一圈又一圈,为套圈而存在的布偶有着非常粗制滥造的模样。
但现在是适合沐浴阳光的午后,清净的、良善的。晏山说他的镜头中曾多次出现过这个公园,老张闲暇时的爱好是早晨来这里打太极。公园里曾经有一个男疯子长久地在此地徘徊,他穿一件破洞的小学校服,蓝白花纹,非常脏旧,衣服把他勒成一个异类中的异类。他逢人便问有没有看见他的女儿,扎双马尾,皮筋上挂着粉红色的水晶兔子。无人回应他,也并没有双马尾的女孩出现,只有老张回答他,你的女儿一定会回来。一个疯子拥有点希望又算得了什么?某天疯子忽然蒸发,他可能清醒了,也可能死去,更可能被驱逐了。
晏山说:“我想去到世界每一个角落,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主角。”
隋辛驰说:“我也想去全世界,在不同的地方给不同的人刺青。”
晏山说起他高二的暑假独自去西藏,瞒着父母出发,坐硬座去拉萨,历经三十多个小时的煎熬,晏山一度以为他还没有达到拉萨之前会先抵达天堂,过青海湖时他开始呕吐,隔壁的姐姐为他递来一只塑料袋,他吐得昏天黑地,泡面的油很黏腻地附再嗓子眼。在唐古拉山前他得到一个阿姨的援助——一块硬纸板,他直接躺倒车厢走廊上,硬纸板成了他的温床,摇晃到拉萨。
至今晏山也佩服那年自己的勇气,口袋里没有几个钱就敢独自闯去西藏。在当雄才知道没有直通纳木错的车,包不起车,也不愿耽误时间住一晚,晏山开始朝着纳木错的方向徒步行走,那么遥远的几十公里,黑蓝色的天地间,荒得西藏差点成为晏山人生的终点,只能竖起拇指边走边搭便车,从货车司机到自驾的旅客,遇见北京人、上海人、湖北人,再听本地人用方言谈论信仰,和牲畜睡在一起,在热烘烘的毛发腥臭中竟感到安心,半懂不懂之间就到达纳木,脚底磨出血泡,和袜子恐怖地粘在一起。
“但你不会后悔那时鼓起的勇气,对吗?”
“永远不能后悔,即使后果是残忍的。”晏山说,“高中毕业后我开始背上背包满世界跑,没有钱,多数时间都靠一双脚不停地往前走,累了随便找个地方睡觉,我和流浪汉一起睡过桥洞底下,也睡过路边环卫工人的房间,运气好会碰见有人愿意收留我住宿一晚。”
隋辛地盯着晏山的侧颜,他的额浮现下树叶的阴影,叶片的齿痕自由地晃动,他像一片从枝丫上跌落的绿叶,之后永远地被风卷着走,走到天涯海角去。所以,晏山拥有散发阳光气味的古铜色皮肤,新鲜干燥的,他一路走来,多少日光在他身上跳跃。
隋辛驰说:“有机会可以一起出去。”
晏山歪头看隋辛驰,笑道:青旅住得惯吗?”
隋辛驰挑起一边的眉毛,眉钉闪了闪,他说:“我和背包客的气质就那么违和?”
“很难想象你睡青旅的样子。”
“你认为我的娱乐方式是通宵泡吧、玩车、乱搞男女关系?”
“我承认我对刺青师有一些刻板印象,但我不会轻易觉得别人乱搞男女关系。”
“不要对我刻板印象。”
“好吧,我会认识你久一点再作出评价。现在说说你吧。”
“我有太多可说的,你想知道什么?”
人的故事是可再生资源,榨取不会付出代价,只是隋辛驰将故事刺进肉里,很坦诚地展示了一些征兆。
“讲讲你的第一块刺青吧。”
“我读高中时有了第一块刺青,在这里……”
隋辛驰侧过身来,指着肋骨的方向。靠近骨头的地方很疼,疼得隋辛驰的肉里好像有炮弹在轰炸,他咬牙坚持,或许为了耍酷竟没怎么皱眉,刺青师都佩服他。完成后他在镜子里欣赏新鲜的刺青,那么完整明艳,它因为从疼痛中诞生就变得更美了。刺青不仅是美丽的图案,也是美丽的过程,是损坏后又重生的过程。
第一处刺青是隋辛驰养的第一只狗狗,安乐死在隋辛驰的十六岁那年。那是一个颇具纪念意义的刺青,但刺青师的技术非常普通,所以图案不算完美,颜色有所脱落后隋辛驰让朋友补过一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