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认识你,为什么不说呢?”林出尘想不通。
“这里头肯定有事,他特意问我认不认识宁王,或许以前的我跟宁王有关系。”叶谦良还理不清这里头的关系,他怀疑陈大人在利用他,不过他也好奇原主的身份。
林出尘:“宁王是他的仇人,如果你是宁王的亲戚,他不可能帮你,也许你爹是他以前的故交,他不忍心告诉你以前的事是怕你伤心,而且他想要你快些考中,或者他想让你替他做一些事情,也许他发现宁王做了什么事,他想要去阻止,选你帮忙,是因为看到你做的玻璃盘子博得了皇上的喜爱,以后做了官更容易再皇上面前说上话?”
“等咱们到了京城,一切就水落石出了。”叶谦良听到小二敲门的声音,过去拿菜,“先吃饭,明天一早咱们还要赶路。”
155
原本凤宝睡得正香,闻到饭菜的香味瞬间清醒过来,从床上跳下来跑过去,“爹爹们吃东西怎么不叫我?”
“看你太累了。”林出尘擦了擦他脑袋上的汗,原本这次出来,爹爹是不同意他带上凤宝一起的,其他人也说带着个小孩子出门不好,别把小孩子给累坏了,而且凤宝是个哥儿,都是养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学绣花学规矩以后嫁个好人家相夫教子,他天天把凤宝往外面领,以后怕是嫁不到一个好人家。
还有人劝林出尘,以前他们在村里时,对哥儿的规矩虽然多,但是哥儿们也要出门干活,家里忙活完还要忙田里的活,不存在不能让哥儿出门的事,在江城的时候,林出尘和燕哥儿出门做生意没有多少人在意,也有不少哥儿出门工作,但是现在叶谦良读书了,是秀才了,以后说不准还要做官,他们的地位不一样了,以后凤宝的婚事也会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跟他们同等阶级的人知道凤宝经常出门,没有规矩,会被嫌弃,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不过林出尘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作为一个哥儿已经够难了,从小到大都要被这个世界的条条框框困着,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许说,他作为凤宝的阿爹,就更不能跟这个世界一起欺负凤宝了,他要趁着孩子还小,就多带着他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他这样努力的赚钱,让叶谦良去读书,不就是可以让凤宝活的更加轻松自在一些么,要是凤宝以后活的还不如以前自由,那岂不是白努力了。
出发之前,他还问过凤宝,要不要跟他们出去,还说了路上会很辛苦,会比回村的路还要远,并且也会遇到很多人,也有可能会遇到危险。
林出尘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爹爹第一次带着自己出门时候的样子,他很害怕,不仅仅是第一次跟着爹爹出门,第一次江城的路上,他内心也是忐忑的,其实每次出门,每次要去陌生的地方,他内心都有些恐惧,怕遇到危险。
但是凤宝却不一样,他胆子大,爱冒险,也不怕见到陌生人,从小就没有人在他耳朵里念叨哥儿弱小,出门会被人欺负,也没人在他耳朵里说哥儿不该做什么,他天天跟着叶谦良一起去读书,学了更多的道理,跟他和许许多多的哥儿都不一样。
叶谦良看着吃饱饭的凤宝,“既然你不困,把今天的游记写了。”
游记是叶谦良给凤宝留的作业,出门之前,叶谦良跟凤宝说,要是不能做到每到一个地方写一篇游记,就不带他出门。
他说的游记要求并不是很高,说白了就是小学生春游日记一样的东西,凤宝已经是小学生年纪了,而且从小跟着叶谦良一起去陈大人那边读书,再加上他天赋不错,才八岁就能写出许多漂亮的小文章,就连陈大人平日里也总夸奖他。
有时候陈大人总是忘了凤宝是个哥儿,每每想起来凤宝是个哥儿,都会觉得可惜,如果凤宝是个男孩,肯定把他培养成神童,让他十岁就把秀才给考了,十二三岁就让他考个状元,可惜是个哥儿,陈大人甚至都想,让凤宝装扮成男的去考试被发现的几率大不大,而且凤宝算起来也是宁王的孙子,就算被发现了也不会砍头……
凤宝将今天写的游记给叶谦良,“早就写好了,下午的时候写的。”
林出尘也凑过去瞧,总听叶谦良说凤宝写的小学生日记,他要看看什么是小学生日记。
先入眼的是凤宝那漂亮的字,然后是内容,旁边还画了路上看到的树,以及底下的一首诗。
“陈大人教凤宝作诗了,没有教你?”林出尘意外的转头看叶谦良,“是不是你平日里说话太直了,惹得陈大人不高兴了,陈大人才不教你写诗吧。”
凤宝点点头:“爹爹的情商很低。”
叶谦良:“……你这话说的,情商也不怎么高。”
林出尘无奈的摇摇头,心说他们两个以前好的谁也离不开谁,现在没事就斗嘴,“吃完赶紧睡觉吧,一会别再吵起来。”
156
这边的住宿条件不好,凤宝在这睡了一晚上,身上都起了些小疙瘩,叶谦良说可能是这边太潮湿了,或者是这边的被褥不经常换洗,等着一会出去买一套新的被褥,以后就用自己的被褥。
林出尘一边给凤宝上药,一遍说:“小时候我们生活在村里的时候,哪里这样娇气,就算去泥地里打滚也不会有这种情况,现在条件好了,咱们凤宝的皮肤都娇嫩成这样了。”
他想起来林河说过,就是因为平日里凤宝的吃穿住行都太过精致了,所以才会这样容易生病,那时候他还说他这样努力赚钱就是为了让凤宝过上锦衣玉食的好生活,要是让凤宝吃自己吃过的苦,那现在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