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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那个龟壳当然是一个活物。
芦笛多看了眼,平生没见过那么大的龟。
谢邀,吾乃来自东方的鳖精——可怜它还不会说话。感觉到有人开门,它抱着求救的心情,探出脑袋朝门口迟缓地一瞥。
这个据说是女巫的女人可真唠叨。既唠叨,又专制。她说起那些老部头滔滔不绝,压在它的壳上不让它逃走,就是不想听也不行。
开门的女人或许是它的救星。它怀着这样的期待。
“你总算知道回来了?”——一句话打破鳖精的幻想,虽说话里有点火药味,但明显这不是什么仇人上门,她们是老相识了,它乖觉收回头去。
“唉,不回来怎么成。”高法依格脸上带着甜蜜的笑,芦笛才发现她身边散落着不少酒瓶子。
芦笛张了张嘴,好歹把那句挖苦的“王后殿下”吞了进去。
从诺尔威的血斧王去世那一天,高法依格的人间游戏正式结束,她其实就回来了。芦笛当时不过和她打了个照面,然后后者二话不说又去了冥界,这次才回来。
“给你带了礼物。”高法依格笑着对芦笛说,“顺便,这是我的新宠物,龟龟。我正在教他怎么说话。”
“……”
鳖精难以忍受这种侮辱,将头完全缩进壳里。芦笛噎住,没有指出那个显而易见的现实——那是一只乌龟,不是什么鹦鹉。她猜她想找一只和她之前的神鸟雾尼那样的宠物?是不是搞错物种了?
她好奇高法依格说给她带的礼物是什么,然后在一旁的桌上看见了——一个新的水晶球,其中白色的絮状物如有生命一般,不断变化着形状。
芦笛知道那里面是什么——至少她以为她知道,正要说话,却听高法依格说:“第九个。”
芦笛一愣:“这不是血斧王?”
高法依格摊开双手:“不是啊。这个——我另外找到的,第九个。”
芦笛听高法依格低低地像自言自语道:“要是所有都像这个这么简单就好了。”
她也表示赞同,非得要她亲口问:“血斧王呢?”
高法依格干巴巴道:“我去冥界找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找到。”
她说的好像十分轻松,其实她为此在冥界绵亘许久,甚至不惜找了关系——可是没有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有那种时候她甚至以为埃里克没有死透,偷偷回了诺尔威一次,他坟头草都老高了……
是的,时间匆匆,看上去她就几次来回的时间,可其实已经又过去了十年。
好在这十年到底没有蹉跎,因为这第九个,她们的计划又往前前进了一小步。现在只差……
“其实你上次回来我就想跟你说,但是你走的太急,我没来得及,”芦笛慢吞吞道,“既然冥界没有他的踪影,或许应当换个思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去那里了呢?”
“哪里?”
“阿斯加德。”芦笛飞快回答,仿佛这个名字烫嘴似的。
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每十年一届,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血斧王……以他的资历,或许也是够得着的。
“下一步……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芦笛见高法依格面露思索,试探着继续问。
芦笛有些惭愧,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建议里包含着私心,她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去阿斯加德,比起自己,她更希望那个人是女巫。
虽然,女巫不为阿斯加德欢迎,去那里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但在女巫的能力方面,芦笛选择无条件地相信她。
高法依格已经想到了办法,芦笛的消息给她带来了崭新的希望,她的眼睛一点点亮起来。
东方的鳖精被稀里糊涂地抓来,又被稀里糊涂地放走。
高法依格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它,总是顺着他的龟壳捋,好像那光滑的壳面上实则有一层丰厚的背毛那样,她确实把它当作宠物,可又怎么,要放走它呢?
鳖精被女巫放到地上,两只后腿接触到了久违的海水,它该立刻逃走,至少应该移动一下,表示自己坚定的返回大海的决心——可是,它一动不动,不愿意承认,此时心里竟然有点不舍。
女巫以为他是太笨重了,连调转方向都做不到,贴心地蹲下身去,帮它转一个身,面向大海,扑面的湿润气息是家的味道。
她最后一次抱着它,它蓦然想起了之前的一些晚上,她喝醉了,趴在它的龟壳上没有来由也没有征兆地哭泣,她的眼泪落在它的龟壳上,它头一次感到跟海水不一样的咸味。
“回去吧。一直往前走,就能找到你家。”她摸了摸它的头,“咱们还是不太合适。”
它真的要气死,只是苦于口不能言。那一开始为什么要招惹呢?
“我感觉我好像不太适合养宠物了。”
它心一松,不是它,那没有别人也好。
她在它身边坐下,也朝着大海,黄昏已至,海浪冲刷着沙滩,最远停在她的脚尖。她倒是十分体贴:“我看着你走。”
它回头看她一眼,很懒地提不起步子。
“再过几天,我也要走了。去阿斯加德,你听说过吗?——就是世界之树最高的那一层。”她自问自答,就跟那些酒醉的夜晚一样,对着沉默的它絮絮叨叨,
“那里的人都不喜欢我。”她说,如果是别人,说这种话会像在顾影自怜,换成她说,却成了冲天的气焰,俊俏的脸上一派桀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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