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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天,白鹭都出现在了酒馆里,大约一个星期后,白鹭最后一天到来,说他明天就要回老家了。 在d市,别离是一种常态,每个人都要习惯。临别前,白鹭从提包里拿出那本《网络文学创作原理》,对向晨说,难得一场缘分,以后不知还能不能再见,这本书送给他留个纪念吧。 向晨送给白鹭的是他衷诚的祝福——别着急,也别想太多,好好念完大学,安安心心写作。他还年轻,足够坚韧,也足够真诚,未来一定大为可期。 那之后,直到如今,向晨和白鹭果然没再见过面。 白鹭送他的这本书,他一直好好保存着,至今仍新净如初,他大概也就把目录给看完了。天少快速翻了几页,“嘿,这书有点意思啊,作者是个……大学教授?现在大学教授都开始研究这些东西了吗?” “不奇怪,还有网文作者出任高校网文专业教授呢。”向晨说。 “白鹭在捭阖网?”天少又问,顺手掏出手机,“我去瞅瞅。” 程圆圆也微微凑近天少,在天少的默认下和他一同围观起来。天少在捭阖网上一下就搜到了「白鹭」这个作者,名下作品两部,连载中作品保持着稳定的日更,就会直接建议砍文重写的那种。 “已经不错了,”向晨说,“至少他分得清的地得。” 天少:“分得清这东西并不能决定什么。” “别太苛求,他现在也才……”向晨想了想,“22岁,有的是成长空间,人家也不急。” “何况,”向晨看一眼天少,“人和人也不一样。” 天少半晌才反应过来。想他22岁那会儿……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不是说天少20出头就有了文豪水平,他的文笔也曾惨不忍睹。但他最大的优点是适应力够强,对于外界有一种精准的敏感,他知道读者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也知道自己状态如何,写什么、怎么写最有优势,绝不会往一条死路上撞到底。 “这本书,”程圆圆指了指被天少随手搁在桌上的那本《网络文学创作原理》,“我可以看一下吗?” 两人同时看向她,“圆圆,”天少乐道,“怎么,你也想写网文?” 程圆圆腼腆地笑了笑,“我初中就开始看网文了……想试一试……就,随便写写。” “哦?”天少问道,“你都在哪看?都看什么文?” “之前一直在白鲸和畅跃,”程圆圆说到自己感兴趣的话题,眼里禁不住闪出些微兴奋的光芒,“《恋恋小魔女》、《错嫁惊婚》、《倾香美人》、《盛世婚书》这些我都在追。” 程圆圆说完,看着两位boss默然的表情,忙不迭补上一句,“现在也有看我们平台的——” 两位boss依旧默然。 向晨先一步缓过来,“小圆,你要真想写小说,这本书我不建议你看。” 程圆圆一愣,“啊?” “这种写作原理,最好在有过亲身经验后再去总结领悟,而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去盲从,这样很危险,你还判断不了别人说的对不对,适不适合你。但那些东西会先入为主地影响你,甚至束缚你。有些事情是不可逆的,等你已经形成根深蒂固的习惯,再想去改掉它就很难了。”向晨说。 程圆圆呆呆地看着他,“那我……什么都不要看吗?” “也别说得这么绝对,”天少开口了,“做什么事都得有个师父,写作也一样,不可能有人能完全自学。” “是,”向晨点头,“真要师从也不是师从这种捷径合集,文学始终还是要靠自己摸索,起步慢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辈子都打不破的天花板。” “到头来是要靠自己摸索没错,那也得先经过学习和模仿的阶段呀,”天少说,“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吧?” 程圆圆左右看着两位意见不统一的大佬,一时茫然。 “学习和模仿也是学习最杰出的大师、模仿最杰出的作品,不是这些所谓的标准。”向晨说,“文学没有标准。” 白鹭 “这话没毛病,”天少说,“但是这就跟练武一样,各门各派的入门功夫都总有个招式模板,没哪个师父会第一天就跟菜鸟说无招胜有招。新手是一个阶段,高手又是另一个阶段,等功夫练到一个境界,过了那条线,才到了该把平生所学全部忘掉的时候。” 那也是最难的一步,是从普通的天道酬勤迈入超越自我的至臻之境的一步。 向晨沉吟,“嗯……说得很对。” 程圆圆又忍不住问道:“什么时候才算是过了那条线?” “那时你自然会知道的。”向晨说着,转身从书架上拿下另一本书,递给程圆圆,“这本倒是值得看看。” 程圆圆如获至宝地接过向董亲自递过来的那本书,蓝色的硬封皮透着一股庄重质感,封面是大大的两个字——《故事》。 “讲的主要是电影剧本,不过对小说创作也很有参考价值。”向晨说。 “谢谢向董。”程圆圆开心地笑了。 程圆圆意识到自己已在这里耽搁太久,跟两人最后招呼一声便打算回去工作了。两位boss闲聊也是工作,她闲聊那是摸鱼,不一样的。 她抱着文件和刚到手的《故事》,刚一转身,脚下就被稳实的桌角给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整个人撞上墙壁。 程圆圆费了好大劲才勉强保持住平衡,脸上荡漾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意,心里万分庆幸总归没在两人面前出丑。 她正要迈出办公室的门,向晨又叫住了她:“小圆。” 程圆圆条件反射地顿住。 “高跟鞋要是穿不惯,”向晨说,“就别勉强。” 程圆圆讶然回头,第一反应是以为向晨在变相指摘她的笨手笨脚,可从向晨的神色里,她看不到丝毫责难的意味。 “公司也没规定上班非要穿什么,自己舒服就好。”向晨说罢,朝程圆圆摆了摆手,“去忙吧。” 像他和天少,就很以身作则,除非是有应酬的日子。否则两人都穿休闲装来上班,只要不是大裤衩、人字拖就行。员工们一开始都还算正经,可上梁不正下梁歪,日子久了,也都纷纷效法起两位大佬。唯独蒲蕊依旧故我,十年如一日的ol职业装,强大的气场往那一杵,使得编辑部的员工们在这方面都不敢过于放肆。 程圆圆走后,天少才难以置信地看向向晨,“你为什么会注意女员工的高跟鞋?向董,你这是想干什么?” “我没注意,”向晨说,“蒲总编告诉我的。” “??”天少更懵了,“蒲总编为什么会跟你聊这种话题??” “你怎么老往阴暗处想我?”向晨看他一眼。 天少冷哼,“四岁大大,你忘了你继爸的光荣称号了?能写出那种玩意儿的你要我怎么想你?” 向晨:“……” 向晨:“没什么,就是有一次在茶水间看到小圆又把咖啡泼了。” 程圆圆隔三岔五就出点小状况,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向晨本来不清楚,近来在公司的时间多了,见程圆圆的次数也多了,便也清楚了。那天恰好蒲蕊也在现场,向晨便不经意地跟她提了一嘴,说小圆这姑娘是不是先天性平衡感不好,蒲蕊当场就乐出声来,以看钢铁直男晚期症患者的眼神看向晨,说什么先天性平衡感不好,那是她高跟鞋给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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