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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生下了三个孩子的沈主君,最爱的就是这个小儿子。 爱的就连助他坐稳主君之位的长女都不能比拟,就更别提一向沉默不爱吭声的二儿子了。 当然,偏爱归偏爱,自己心知肚明就好,若是那两个不被偏爱的生气质问,沈主君自然是不会承认,甚至为了站在道德高地,还会谴责两人不恭不孝,枉为人子。 这就是身为长辈的特权,不是吗? 要说同为他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为什么如此厚此薄彼呢? 原因简单又直白。 他这个小儿子,外形像极了年轻的他,小时候像,长大了更像。 那眉,那眼,那鼻,那唇,简直就是个活脱脱的翻版他自己。 简而言之,他在款待曾经的他自己。 沈主君小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他出身不算差,家中算是小康,可倒霉的是,爹娘前面已经两儿一女,支撑门面的有了,温存贴心的也有了,到了他这儿,那就成了一个小多余。 只有身处这个位置的人,才能明白其中滋味。 乖巧听话没有用,殷勤讨好也不行,爹娘那有限的视线里早已被哥哥姐姐全数占据,到了他这儿,连个一丝眼角余光都分不出。 那注意力都分不出,家中资源更别提,若不是沈主君自己别具慧眼,看出了沈家主的才能,偷偷摸摸抢了父母为哥哥安排的意中人,如今又哪里会有他这么好的日子过。 那么多年了,本以为小时候的创伤早已忘记,却没想到,在生下第三个孩子见到那副与自己小时候相似的相貌时,澎湃情感却是来势汹汹。 他几乎将自己的所有小时遗憾都补给了这个孩子。 衣料首饰他先选,美味佳肴他先吃,府内分院他最大,地理位置他最佳。 至于仗着他的疼爱嚣张跋扈,欺负庶弟庶妹,嘲讽嫡姐嫡兄什么的,更是不值一提,只要他有本事压得下,那这些声音就传不到家主耳朵里。 满心满眼的疼宠,肆无忌惮的偏爱。 如此这般,终将孩子养成了这副不知天高地厚的倔强性格。 以往,对于这样的儿子,沈主君是很喜爱的,毕竟这代表了他护佑得当,没让自家宝贝儿子受一点委屈不是吗? 可如今,就此刻,他却第一次感觉到了后悔。 人怎么可以不知轻重成这样? 人怎么可以胆大包天成这样? “未婚失身,勾搭堂嫂,甚至如今还有了孽种。” “这桩桩件件,但凡有一条泄露出去,你觉得,你有活路吗——” 最后一句,他几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 长女长子的指责他可以辈分压制,下人奴仆的碎语他可以身份镇压。 可外界的流言蜚语呢? ——他的妻主,沈家的家主呢? 到现在他都没敢将儿子怀了孽种的事情告知对方,难道是不想让对方和自己一起担心吗? 屁。 夫妻相处几十载,他真的太了解对方有多薄情了。 许是被沈主君话语里的狠厉吓到,沈君山瘪着嘴,又吭吭哧哧的哭了一会儿,终于是万般委屈的顺从了。 两人你来我往的讨论了一会儿后面计划,半晌,沈君山终于想起来问。 “父亲,那破落户住在哪儿?” “呃……” 沈主君一时语塞。 当时光想着找儿子说这件事了,倒是真没想起问对方住在哪。 现在想起,依对方的寒酸样,她该不会住在哪处破落的棚户区吧? 沈主君也不是一出生就富贵的,自是知晓明州城的赁房价对于普通小民来讲有多贵。 不提专供富人居住的二进三进大宅院,就光说普通院。 临街近些的小院,就普普通通三四间,一月七八两是平常。 临街远些呢,小五六两也是要的。 再差一些的与人合租,就是共用小院,共用厨房的那种,要一二两?三四两? 反正不会低于两个整数,毕竟地界位置摆在这儿,方便的距离和明亮的阳光是真的要实打实的用银钱换的。 若是再想便宜,那就要么住在逼仄狭窄,到处乱搭乱建到连一缕阳光都照不进的棚户区,要么就走出明州城,然后在明州城附近专门种菜的村落上定居了。 如此干的倒也不少,毕竟同等大小的一间房,村里价格可比一两银子一个月的单间棚户还要便宜一半。 关键是还有阳光。 就是不大方便。 每日都要早起一个时辰,先花上两个铜板坐牛车,坐到城门口下车后,再花上两个铜板进得城。 大部分的工坊店铺都没办法在离城门近的地方支铺,所以若真住城外,想来步骤进行到这里,还是要再花上两枚铜板,以及一炷香的功夫奔得上工地方的。 如此,早上来晚上回的,粗略一算,光是路上都要花掉三个时辰的休息时间了。 若不是真拮据到了一定地步,还真没人愿意走这一步。 当然,沈主君能想到这些自然不是关心对方,而是眉头一皱,嫌弃又气愤。 “——若她住到那种下等地方,丢了咱们沈家的人,看我能饶的了她。” 林正月倒真没像沈主君想象的那样住在简陋的棚户区,毕竟前头说了,她没有自虐爱好,她也是要生活品质的。 她租住的居所还算不错,三间正屋,独门独院,出了门口就是可通马车的宽巷,沿着宽巷走个三四百米一转弯,入目所及,便是一条繁华热闹的大街市。 风光气派称不上,但对于平头百姓而言,已经足够体面便捷。 大中午的,迎着寒风,揣着双手,林正月也不惧冷,先是进了一处闹闹嚷嚷的路边汤锅店填饱了肚子,捧着店家赠送的一杯用来解腻的热饮子,一边喝一边走,然后又拐进了斜对面的点心铺。 点心铺子不算大,装修却很不错,名字也好听。 “满庭芳。” 真是个一听就很好吃的名字。 林正月眉眼舒展的走进去,半炷香的功夫后,又眉眼满足的大包小包走出来。 明州城不愧是周边认证的繁华之地,能留在此地开铺的没有弱者,这模样,这色泽,这味道,这口感,和她清源镇上一家独大的酥山芳不相上下,都是如此令人着迷。 林正月心情颇好,林正月心情尚佳。 然后踮着吃食往家走,行至宽巷一拐弯儿,待看清自家房门前站着的人时,嘿,越发开心了。 只见漆红色的大门前,正在伫立着一抹灰色身影,是个三十四五岁的中年妇人,眉粗眼小,鼻梁扁扁,脖颈几乎有脸宽,身板矮矮短又粗,一袭灰袄薄又旧,一双布鞋俩破洞。 看上去寒酸吧?不起眼吧?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人,让一路上都只是眯着眼笑的林正月瞬间露出了大白牙,然后颠颠的跑过去,赶紧将人迎进了大门内。 “哎呀,王婶您事办完了?小顺儿的病没大事吧?快进来,快进来,外面可冷着呢……” 这狗腿样儿,若让沈主君瞧着了,又得是被气的鼻子歪,低声咒骂不能停。 瞎了眼的贱皮子,做这个样子给谁看?自家这个等着她攀附巴结的大户人家还没这待遇呢,怎么,难道对方还能比他家更重要不成? 这有没有更重要的……林正月只能说,一个天一个地,完全不能一起比,毕竟,阎罗的帮凶能和救人的菩萨一起比吗?能比吗? 是的,在林正月看来,这位面貌平平,身高平平,一切的一切都很平平的中年妇人,就是个能在关键时刻救她的活菩萨。 王春霞,就是妇人的名字,看,就连名字都很平平。 可谁能想到呢?就是这样平凡到扔进人堆里都瞅不见的人,八年前,却是威远镖局里的活招牌。 威远镖局这个名字,现在说出来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了,但若搁在九年前,那可当真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嗯,一定要是九年前,若时间提早一点,就依旧是摸不着影。 因为镖局是以九年前的一场,五个镖师击退上百名土匪的一场镖而声名鹊起的。 一个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小镖局,就因为一场战斗,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入到了各家各户的视线中,那段日子可真是,底层百姓对她们津津乐道,啧啧称奇,无知小儿将她们奉为英雄,甚至就连那些走街串巷的戏台子,都为她们编上了一场又一场的打匪名场面。 以前说尽好话,都不肯来她们镖局瞅上一眼的顶级富豪们呢。 她们捧着银子,笑笑呵呵,三言两语便签下了后面十几趟的契约,甚至还有的约不上时间,直接翻倍插队的。 那一年的威远镖局,名声震天,客似云来,无人能掠其锋芒。 而王春霞,就是那段时间威远镖局的活招牌。 至于原因——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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