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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小丫头脸上的笑意瞬间褪去,小脸垮了下来。 傅砚辰顿时又不忍心,改口:“好吧,可以借你玩两天。” “耶!谢谢叔叔!叔叔最帅了!” 接下来的几天,傅砚辰频繁出入沈栖的住处。 一来,他要带自己的狗儿子ax和沈之初一起玩;二来,他心里始终惦记着和木西西的合作。 满打满算也才没几天功夫,傅砚辰最大的收获,就是彻底和沈之初打成了一片,叔侄俩的感情蹭蹭往上涨。 现在他完全接受了初初是自己亲侄女这件事,还动不动就夸两句,说沈栖把孩子教得实在是没话说。 谁能想到,他从前最烦小孩子! 可沈之初完全是例外,活脱脱一个小天使! 沈之初天生嘴甜,每次一见到傅砚辰,一连串彩虹屁张口就来。 “叔叔,你戴的项链好好看!” “叔叔,这件衣服也太有个性啦!” “叔叔,你长得好帅,跟电视里的大明星一模一样!” 傅砚辰被哄得心花怒放,嘴角根本压不住:“初初,你真的很有眼光!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不愧是他的亲侄女! 不过,沈之初心里还揣着自己的小盘算,趁沈栖不在身旁,悄悄上前扯住傅砚辰的裤腿,压低声音试探:“叔叔,你之前答应帮我找爸爸,还算不算数呀?” 傅砚辰一时语塞。 一边是答应沈栖要守住的秘密,另一边,他之前确实亲口许诺过初初要帮她找爸爸。 他左右为难。 沈之初瞧他沉默不语,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小脸瞬间垮下来,眼眶微微泛红:“叔叔你是大骗子!说话不算数!我再也不要喜欢你了!” 说完转头就走。 “别,别走。”傅砚辰连忙快步追上,弯腰一把将脾气说来就来的大小姐抱进怀里,低声哄,“叔叔不是不帮你,你不是说这件事不能让妈妈知道吗?” “嗯!”沈之初重重点头。 “既然不能让妈妈知道,我们两个偷偷私下计划,好不好?” 沈之初那蓄着泪水的眼眸一亮,清脆欢呼:“好耶!” 好吧。 他可得好好研究研究,究竟怎么样才能两全其美。 除此之外,为了深入探讨合作细节,傅砚辰特意搬来了自己的专业乐器,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 他好歹也是个明星,每次过来都全副武装,带上墨镜口罩眼镜,把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 可问题是,沈栖根本没有答应与他合作的事情,不知道他在起什么劲儿。 “傅砚辰,我真没空陪你闹了。你带那么多乐器过来干什么?” “这有什么多的?不就是二胡、琵琶、大小阮。”傅砚辰说得一本正经,“说实话你那首曲子写得很不错,要是融入传统民乐,国风氛围感直接拉满!” “你真的觉得这里适合创作吗?” “只要有心,哪里都可以创作!” “可是!你有没想过,在这里弹琴会扰民!” “这样吗?”这点他倒是真没有想到呢。 沈栖简直受够了傅砚辰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二少爷。 她的钢琴带电子静音系统,每次弹奏时都要戴上耳机,尽量不打扰邻居。 可傅砚辰搬来的一整套乐器,件件都是顶配专业设备,音色洪亮通透,稍微弹奏几声,必定会吵到隔壁住户。 好在傅砚辰虽一身养尊处优的少爷脾气,骨子里却懂得分寸,知道会扰民,他也就暂停了作妖。 同一天傍晚。 暮色漫过整座城市,西天晕开一层淡橘混着灰蓝的晚霞,小巷的烟火气浸在朦胧柔光里。 林厚把车稳稳停在小巷入口,侧过头提醒后座正在闭目养神的傅砚允:“砚总,地方到了。” 傅砚允闻言缓缓睁开眼。 一身剪裁利落的深灰定制西装衬得肩背宽挺笔直,领带规整,袖口铂金袖扣在昏暗车内泛着微光。 他刚结束邻市连日出差,一身正装还未卸下,回程途中特意吩咐林厚绕路来这里。 如果不是林厚提前调查了解过沈栖小姐的背景,可能会对老板的指令一头雾水。 可经过一番摸底,他大概能猜到老板来这里地目的是什么。 因为,沈栖小姐就住在这里。 对于老板和沈栖小姐之间可能有一个孩子这件事,也是林厚自己的推测。 既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就不能在老板面前多言语,唯恐言多必失,贸然触碰老板的禁忌。 但林厚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的是,涉及到沈栖小姐以及她的孩子时,方方面面都必须格外上心周全。 恰在这时,巷口走出一道高大熟悉的身影。 男人戴着鸭舌帽,口罩遮去大半张脸,手里牵着一只陨石边牧。 林厚一眼认出对方,低声提醒后座的傅砚允:“砚总,是小傅先生。” 傅砚允目光沉沉落在那人身上,推开车门的动作骤然顿住。 很显然,傅砚辰能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只能是因为沈栖。 这一刻他忽然恍然,心底漫上一丝自嘲。 或许,他根本不该来。 作者有话说: 抱歉,让大家久等。最近事赶事,跨省千里奔丧,确实对不住所有留言红包包。明天18点见 “gogo 最近沈家诸事缠身,繁杂琐事堆在一起,沈栖压根静不下心进行创作。 外婆刚出院要人贴身照料,大嫂产后也离不开人看护,再过两天,她还要动身前去录制音乐综艺。 傅砚辰一听沈栖要去参加节目录制,有些意外:“你怎么没跟我说你要参加节目啊?” “你也没问我啊。” “那你走了,初初怎么办?谁照顾啊?” “到时候谢芮会帮忙照顾初初的,她说想体验一下单身带娃的乐趣。” 傅砚辰嗤了一声:“她行不行啊?” “她不行难道你行?”沈栖蹙眉,“你是不用工作的吗?每天跑到这里瞎晃悠来干什么?” “我还不是为了来看我的亲侄女!你以为呢!?”还有,他本来就没什么工作。 其实,傅砚辰嘴上虽然没提,心底还挺想帮忙照看初初的。 初初这丫头聪明又懂事,平时不哭不闹,真的好乖。 可能也是和血脉亲情有关,每次看见沈之初,他心底都会生出一股莫名的亲近感。 这可是他大哥的女儿诶! 这可是他的亲亲侄女诶! 他们可是血脉相连,流着相同的血诶! 真要是摆碗滴血认亲,他们的血液也能相融诶! “我也可以帮你带初初啊!”傅砚辰自告奋勇。 “就你?”沈栖轻嗤了一声,“我才不放心把初初交给你!” “喂,你少瞧不起人行吗!?” “就瞧不起你!” “懒得跟你一般见识!” 傅砚辰觉得带娃这件事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啊。 接连将近一周,他几乎每天下午都会过来一趟。沈之初多半是乖乖午睡,或是安安静静画画,乖巧得不像话。 偶尔沈栖临时出门取快递、处理琐事,他就会帮忙照看一下。 说是看顾初初,其实他大多时候就坐在一旁,散漫地捧着手机打游戏,压根不用太操心。 昨天傍晚,傅砚辰一时兴起,开车载着沈之初出门兜风。 小丫头别提有多开心了,坐在后座“噢噢噢、哇哇哇”地欢呼,还一个劲儿地夸“叔叔最帅!叔叔最酷!叔叔最厉害!叔叔超级无敌宇宙第一大帅哥!” 傅砚辰被哄得心花怒放,一上头,直接带着沈之初去找自己一众好友显摆。 好家伙,不知道的,还以为初初是他生的女儿呢! 其实乍一看,沈之初和傅砚辰长得十分相像。 二人都是紧致利落的骨相,脸型轮廓如出一辙,连眼型、眼窝、眼瞳都生得一模一样。 一旁的朋友当场惊住:“辰哥,你什么时候偷偷多了个私生女?” “胡说什么,这是我……”话说到一半,傅砚辰想起和沈栖的那个约定,硬生生把后半段话憋了回去。 “不是吧?真是你女儿啊?” “去去去,不是我女儿,就我亲戚的一孩子。” 这话说出去,谁信啊? 沈之初这小丫头天不怕地不怕,走到哪儿都不怯生,性子和她妈沈栖当年如出一辙。 碰见男生大大方方喊哥哥,遇上女生就扬起小脸甜甜叫姐姐,格外招人喜欢。 有这么个乖巧讨喜的小丫头在,在场众人立马都围了过来。 沈之初五官精致,就跟个洋娃娃似的,被大伙簇拥在中间,丝毫不怯场,稳稳握着话筒唱起流利的英文儿歌。唱完歌,她又在大伙儿的欢呼声中现场演绎一首舞蹈,那叫一个古灵精怪。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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