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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玉瑶气的眼睛冒火,明明她比程愫这个弟弟还大上两岁,怎么还没他长得高?现在她是全家最矮的人了,哭哭……  林宣看程玉瑶这副模样,嘴角微笑,小少爷现在还会逗人了。  程老三家一派融融的景象,程老二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接二连三的打击,让他心里现在无比后悔没有跟程万山这个弟弟交好。  他媳妇在旁边嘀咕:“你听见了吗?府衙给程九郎发了牌匾,还赏了一百两银子。”  程老二“嗯”了一声,这事谁不知道?不仅他们村传遍了,就连隔壁的几个村都知道了。他媳妇儿还当着他的面又提起,这不是往他心上戳刀子了。  他终于忍不住吼了两句,“说说说就知道说,我能不知道吗?现在说这些有用吗?”  他媳妇没想到他到这个时候了竟然还有能耐跟她吼,自己心里本来就一肚子气,好好的亲戚本来应该跟着沾光的,现在倒好,还不如村里那些啥关系也没有的走的近!  “程老二,你竟然敢这么对我?好,我明天就回娘家!这日子谁爱过谁过?老娘不伺候了!”  程老二最近心里憋的气也久了,这下子彻底爆发了,两口子大半夜吵吵闹闹,农家房屋不隔音,惊扰的隔壁邻居都没睡好觉。  而程老大那边心里也不是滋味,油灯早就灭了,可他也没睡着。  他躺在炕上,睁着眼睛,望着黑漆漆的房顶。  耳边仿佛还响着那些人的议论声——“府衙”、“牌匾”、“一百两”。  他咬着牙,翻了个身,想起去年,程万山一家刚搬回来的时候。那时候他站在院门口,看着那些人灰头土脸的样子,心里还有点说不清的得意。  越想心里越不得劲,他又起来抽了口旱烟。想起自家孙子是个读书的料,如今已经是童生了,最起码这点比他程老三家那小子强,心里稍稍慰藉了一些。  会种地又怎么样?还得会读书才行,以后光耀门楣,改换门庭,不比他程老三家强多了?  程老大自己把自己安慰好了,这才重新去屋里睡觉。  十月一过,天就冷了。  是一夜之间冷的,温度骤然降了好几度,前天还穿着薄衫,昨儿个风一刮,今早就得换上夹袄。  程愫早上起来,推开房门,一股冷气扑面而来,激得他打了个寒颤。院子里那棵枣树叶子已经落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枝丫在风里晃着,发出呜呜的声响。  他缩了缩脖子,今天换了双新鞋,是前段时间阿宣哥给他做的那双。  厚底的,鞋底纳了好几层的旧布,针脚密密匝匝,又硬又厚。鞋面是靛蓝的粗布,里头絮了厚厚的棉花,鼓鼓囊囊的,看着就暖和。  林宣从后院进来,提着一桶水。他把水倒进缸里,回头看了一眼,见程愫穿了新鞋,看起来的确很合适,也好看。  “阿宣哥,你看,还好你前几天给我做了新鞋,穿上真暖和!”  林宣眉眼弯弯,听他这么说,他心里也高兴。  进了灶房,林宣烧了热水,开始做早饭。天冷了,喝点热的暖和。  他将红薯切成块,在锅里加了水,把红薯放进去煮,等水开了后和了点面进去,做了一锅甜甜的红薯稀饭。又把昨天剩的饼子热了热,拿了两个萝卜洗干净削皮切成丝,下锅倒油翻炒,香喷喷的萝卜菜出锅了。  程愫早起觉得冷,干脆拿了本书坐在了灶膛旁边,一边帮忙烧火一边看书。  林宣说给他弄点热水暖着,劝他离灶膛远点,担心他把书沾上了火星子,又怕他把衣服给弄脏了。  程愫没听,他有分寸,反正烧的是树枝,只要不乱拿就没事。  林宣干脆不再劝了,专心做饭。他做饭的手艺是极好的,比孙姨娘也不遑多让。程愫爱吃他做的饭,孙姨娘做的虽然味道也很好,但他口味偏咸,林宣做的饭更合他胃口。  钱氏进灶房的时候林宣已经把饭做好了,今天天气骤然变冷,她比往日起来的晚了一些。  见程愫也在,一眼就看到了他脚上的新鞋,眼睛一亮:“哟,新鞋?哪来的?”她每年都会给儿子做新鞋子,但今年做的新鞋还没拿给他呢。  程愫笑道:“阿宣哥做的。”  “这孩子,手真巧。”她轻声道,“我给你俩也做了新鞋,还差最后几针就做好了,等晚些时候给你俩拿过去。”  “谢谢钱姨。”  “好孩子,跟我还客气啥。”钱氏是乐意看俩孩子相处好的,“快端饭吧。”  ……  到了刘家村,罗丰已经在书房里等着了。见程愫进来,他抬了抬眼皮。  “今儿晚了半刻。”  程愫连忙行礼:“老师,路上风大,走得慢了些。”  罗丰哼了一声,没再追究,指了指案上的书。  “坐下。今日讲《论语·述而》。”  程愫坐下,翻开书。罗丰讲了一会儿,忽然停下,看了他一眼。  “二月县试,四月府试,你准备得如何了?”  程愫不敢夸大,说道:“先生教的东西,学生都记住了。剩下的,就是多读多练。”  “好。那就从现在开始。”他把书往前一推,“把《述而》篇背一遍。背完了,讲给我听。”  今儿个林宣也在,他是陪程愫一块来的。今天降温了,风又大,山路也变得不好走,两人作伴能走的轻松一些。  坐在窗边,林宣认真的学着写字。笔墨纸砚都是程愫给他带的,让他好好写,有空他要检查。偏巧听见了罗丰说起县试府试的事儿。  傍晚,两人往回走。  天更冷了,风也更大了。程愫裹紧了衣裳,林宣走在他前面两步,有意无意的替他挡着冷风。  林宣看着前方的路,声音低低的:“二月县试,你就要去县城了?”  程愫点点头。林宣沉默了一会儿,又问:“要考几天?”  程愫想了想:“县试考五场,每场一天,中间有休息。”  林宣不禁担忧起来,二月天还冷着,说不准还会有雨雪,去考试的地方听说跟号子差不多,完全没有屋里暖和,容易冻坏身子,得多帮小少爷准备些御寒的衣物。  “在想什么?阿宣哥?”见他沉默,程愫问道。  “哦,没什么,就是觉得二月天还太冷,三月都还有倒春寒,更别提二月了。考试写字手容易发僵,我担心你的手长冻疮。”  小少爷的手长的很好看,白白的,手指细长,要是长冻疮了该多难看。不行,他得想想怎么样给手也做个棉衣。  回去的路上,林宣一直在琢磨这件事。  给手做棉衣,怎么做?  做成袖子那样?不行,写字的时候要露出手指。  做成袜子那样?也不行,手指头分不开。  他想了很久,忽然想起村里有个猎户,冬天打猎的时候,会用两块皮子缝成个套子,把手套进去,只露出手指头。那猎户说,这样手不冷,还能干活。  林宣眼睛一亮。对,就这样!  回到家里,林宣就开始找东西做。  他屋里没什么东西,几件旧衣裳,两块以前攒的兔皮,一捆麻绳,一把剪刀。  他把那两块兔皮拿出来,比了比,大小差不多。他又把自己的手伸出来,比着兔皮,想着程愫的手比他小一圈,得再裁小些。  比划了半天,他拿起剪刀,开始裁。裁了又比,比了又裁,裁坏了一块,只剩最后一块了。  他捏着那块兔皮,手心出了汗。这块要是裁坏了,就没了。  他深吸一口气,比着印象中程愫手的大小,小心翼翼地,一刀一刀地裁。  这回成了。  接下来是缝。线是麻线,虽然粗了点,但却很结实。缝着缝着他想起来,小少爷的手比他的小,手指头也细,得缝得窄一点。  缝了几天终于缝好了,两个兔皮的套子,一个左边,一个右边。手指头露在外头,手背和手心包在皮子里。他拿起来看了看,又把手伸进去试了试。  第三天早上,程愫起来的时候,发现枕头边放着两个东西。  兔皮的,针脚细密,缝得整整齐齐,一个左边一个右边。他拿起来看了半天,没看明白是什么。  林宣从外头进来,见他在看那东西,脚步顿了顿,耳朵尖红了。  程愫抬起头,看着他,“阿宣哥,这是什么?”  林宣声音低低的,带着几分不确定:“手……套?”具体叫什么他也不清楚,就是给手上带的。  程愫愣了一下,没想到林宣连手套都琢磨出来了。  “手套,形容的很到位。”拿上一戴,程愫觉得很合适,这手套戴上又紧又暖和。  兔毛软软的,贴着皮肤,一下子就把手的温度裹住了。他动了动手指,能活动,能捏笔。  “阿宣哥,你好聪明!”还知道戴上手套把手指露出来,不影响他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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