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来你很了解他,这人怎么能这么欠揍,这么嚣张,还能活到现在的?”
“应该是他够聪明,拥护的人够多!”
如果不是够聪明,手下人忠诚的人够多,他哥哥估计坟头草已经一人多高了,这个人就是如此让人恨得牙痒痒。
“那还真不好杀!如果你杀他有几成把握能成功?”
林夕突然转头认真的看向和他并肩而走的顾云炀,似乎是无意间的闲聊,似乎也意有所指。
顾云炀没想到林夕突然问这个问题,愣了一下,然后认真考虑了一下,他要动手的话有几成机会。
“没事,我不着急要答案,你慢慢想。”
这两圈顾云炀似乎都在纠结,都没有再开口说话,等到林夕溜达完,去睡完午觉起来,懒洋洋的穿衣服出来,就见到顾云炀站在门口等他,似乎有话说。
林夕翻了个大白眼,这小子还真是个实诚的孩子,这么一个明显是挑拨离间的问题,竟然会认真的想那么久,怪不得以后会被利用,会被坑,会那么惨,都是孩子太过实诚。
“我有话说!”
“嗯,外面说。”
林夕坐到他的摇椅上,顾云炀面色凝重的坐到他常坐的地方,顾云山不知道去干什么了,没在,就他们两,随从也少了一半,应该和顾云山走了。
“你想说什么?”
“你中午问我的答案,我想我有答案了。”
“嗯,什么呢?”
林夕好奇的想知道答案,他想看老实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顾云炀似乎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才说,“如果是我刺杀哥哥,那么分粮种情况,一种是我指使人去做,不管是专业杀手,还是策反的随从,都包括在内。”
林夕点点头,够严谨,看来是真的考虑过了。
顾云炀继续说,“这种几率都超不过五成,哥哥很谨慎,基本上出门都会带人,刺杀的人需要突破这些人的保护才能将杀掉他,出其不备,最高的概率也就五成,还有可能当场被哥哥抓住,会第一时间发现是我做的。”
林夕了然,顾云山招人恨,也很聪明,很有自知之明,守护的人从来不少,他那些随从,都是高手,而且忠诚度极高,就跟之前的杀手一样,刚出手就被会围攻,大多数会失败的。
确实这种成功率确实是不高,不过相较于之前那个死掉的外族人,成功率已经很高了。
顾云炀继续说,“第二种情况是我动手,哥哥对我确实没多大的防备,基本上很多时候都会带着我,如果我动手的话,成功率可以能有八成。
当然前提是我哥哥不还手,你别看他那样子,可是高手,如果他还手,即使我成功了,我也会受重伤,得不偿失。”
“嗯,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如果我杀他,基本上收拾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几乎没有什么第一受益者的可能。”
顾云炀继续说,“如果我帮他,当一个可爱听话的弟弟,以哥哥的个性他掌家以后,我就是最享福的那个,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会被任何事情掣肘,他会挡在面前,当我的挡箭牌。”
林夕点头确实如此,那个位置不好坐,当一个多金自由的闲散王爷确实比劳碌命的皇帝强。
只是顾云炀甘心吗?甘心同样是嫡子沦为陪衬和背景板??
林夕的要求
林夕见过人性的丑恶,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这种丑恶的略根性就会暴漏出来,不是你想要压下去,就能压下去。
那种想法,像是喷涌的泉水,不停的冒出来,然后形成洪流,将所有的理智都冲垮,这就是不停的壮大的野心。
人就是这样,如果从来没机会达到,从来接触不到,就不会有任何肖想,但是如果那东西唾手可得,还近在咫尺,你只要动一下心思,就能得到。
那人们的理智会屈从于欲望,还是继续保持理智呢?
尤其是那个位置那么诱人,登上那个位置,是天下所有男人的,不,应该是男人女人,只要是人,都会有的梦想。
林夕不介意当那颗种子的催生者,这颗种子什么时候种下的?是从出生开始就种下的吧,是从那位最贵后位之人,不停的偏颇时候就种下的。
林夕只不过是发现了他隐藏很好的种子,如果顾云炀真的不在意,就不会如此的认真考虑了。
是因为听进去了,才会如此认真的考虑利弊,至于后续会不会真的动手,那就是顾云炀自己的事情了,他只负责捣乱。
那句老话说的是什么来着,水越浑,鱼才越大,到什么地方都适用。
“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哥哥,他是我最亲的亲人了。”
顾云炀似乎在对林夕解释,却更像对自己解释。
林夕也不说话,他继续坐在椅子上,拿过桌子上准备的水果吃起来,他们来也有好处,自己最近的伙食是直线上升了。
良久。
林夕主动开口,“你们要走了吗?”
顾云炀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看向林夕,“你怎么知道?哥哥和你说了?”
“那倒没有,我看到随从在收拾东西,忙进忙出的,估计是要走了,你们快走吧,在这里待着,影响我养病。”
顾云炀苦笑,“我们似乎没打扰你!你干什么我们都没拦着。”他们在林夕眼中是麻烦吗?
“养病需要一个好心情,需要一个良好的养病环境,你见过哪个人对病人指手画脚,挑三拣四,还处处针对的,心都被刺激的不好了。”
林夕控诉到,顾云炀还真没反驳,他哥哥确实格外喜欢逗弄林夕,每次两人都针锋相对,幼稚的互相怼,乐此不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